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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国资委专项治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违规问题
  • 发布日期:2016-05-03
  •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 编辑: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日前,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2016年开展财务报销违规问题等六个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纪文〔201625号)精神和市纪委关于六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随州市国资委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结合国资监管职能和国企发展实际,迅速部署开展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市国资委根据市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治理范围和时间、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五项内容,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以公车配备使用违规问题、办公用房违规问题、业务招待问题、其他违规问题为重点,用6个月左右时间,对2015年以来企业中层以上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处置,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履职尽责,推进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为保证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市国资委、市公安局、随州高新区、市金融办、市住建委分管领导负责,专班设在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和协调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同时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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