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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 发布日期:2022-08-09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李发兵

本规划所称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别,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2.优先保障儿童发展。
  3.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4.保障儿童平等发展。
  5.鼓励儿童主动参与。
  (三)总体目标
  促进儿童发展、保障儿童权益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益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和友好的家庭、社会环境,思想道德素养和综合素质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广大儿童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
  3.到2025年和2030年,新生儿死亡率分别降至3.5‰以下和3‰以下,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以下和4.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以下和5.5‰以下。儿童健康核心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
  4.构建完善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
  5.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恶性肿瘤以及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
  7.构建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提高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水平和技能,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8.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8%和4%以下,低体重率和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均控制在4%以下。儿童超重、肥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9.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提高到95%。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按规定配备校医和卫生保健人员。
  10.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0%以下,高中生近视率降至70%以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
  11.培养儿童良好运动和睡眠习惯,2025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
  12.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和水平。
  13.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二)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1.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下降20%。
  2.排查消除溺水隐患,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3.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动物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
  5.儿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提升儿童用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6.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伤害,进一步完善儿童伤害及遭受暴力的监测报告系统。
  7.提高对儿童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减少、有效处置学生欺凌。
  8.全面加强儿童网络保护,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有效防治网络不良信息、隐私泄露、网络欺凌等问题。
  (三)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4.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5%。
  5.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
  6.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根本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
  7.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创新意识、科学兴趣、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能力不断提高,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8.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9.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教育信息化条件下教育治理、教育供给新模式。
  (四)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建立适度普惠型的儿童福利制度体系,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2.巩固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做好符合条件的慢性病儿童和罕见病儿童的医疗救助工作。
  3.构建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健康发展。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后保持稳定增长。
  5.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保障覆盖率达到100%。
  6.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和成年后就业。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建设,救助水平提高。
  7.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8.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理、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措施到位。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率达100%。
  9.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进一步巩固提高,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10.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逐步壮大。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1.树立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
  2.建立政府推进、学校指导、家庭实施、社会协调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新婚夫妇、孕妇普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3.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儿童自觉践行和传承良好家风。
  4.提供多元化家庭服务,引导和支持家庭建立有效亲子沟通方式,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5.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6.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覆盖全体在园、在校学生家长。
  7.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8.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养,推进家庭教育学科建设。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确立儿童优先理念,关爱、尊重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2.为儿童提供更多有益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文化产品,培育儿童文化品牌。
  3.保护儿童免受各种社会文化及新兴传媒中的不良信息影响。提升儿童媒介素养。
  4.积极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县(市、区)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儿童之家服务能力。
  5.增加公益性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娱乐等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6.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7.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儿童身心健康的影响。
  8.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9.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完善保障儿童权益的规章制度,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执法工作,司法工作体系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特殊需要。
  2.持续注重法治宣传,落实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儿童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
  3.加强对儿童民事权益的保障力度,依法保护儿童财产权益。
  4.落实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5.完善对儿童参与商业活动的监管体系,禁止使用童工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
  6.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重点防范、依法严惩对儿童的性侵害。
  7.预防、制止和打击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拐卖、遗弃等违法犯罪行为。
  8.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9.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实行分级干预。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口数的比重。
  10.保障符合条件的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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