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关于印发 2021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随安〔2021〕3 号)
  • 发布日期: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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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 审核: 杨文明

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随安〔20213 号

市安委会关于印发 2021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安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 2021 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协作,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16月底、12月底前分别将半年、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安委办。市安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将各单位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市安委会2021 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责任落实、督导检查,坚持源头防范、过程管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实际行动为建设“汉襄肱骨、神韵随州”筑牢安全防线。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举措再强化,工作责任再压实,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我市在安全生产领域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二、主要目标

(一)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降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安全监管执法进一步严格。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实现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按期结案率、实名举报核查率、事故违法犯罪移送率三个“100%”。

(三)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市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探索建立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地方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应急演练。加快推进随州区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突出科技信息化,完善城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坚持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结合全市正在深入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各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宣讲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坚持压实责任。推动地方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进一步完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坚持落实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月度报告制度、年度专委会主任工作述职,推进三个必须责任落细落实。配合省安委会迎接国务院安委会 2020 年度对省级政府考核巡查工作,迎接省安委会对市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委会抓总,专委会分线分行业抓工作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专委会组成单位职责分工及成效评价机制。(市安委办、各专委会分工负责)

3.科学编制规划。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市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动各地和各相关部门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针对建党 100 周年等重大活动和岁末年初、全国两会、五一、国庆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定期公告各县市区、各专业委员会及各相关专项整治牵头单位的两个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督办检查,每月调度一次。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内容。派出工作组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学习借鉴兄弟市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进一步深化我市整治成效。(市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督办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树立闭环思维,根据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对发现的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分级分行业落实挂牌督办,做到一患一档,精细管理、精准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将各地各部门(各专委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市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细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开展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督导评估,推动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市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7.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物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分级和整体性风险评估;继续推进设计诊断复核;出台我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持续开展小化工和冠名生物、新材料、医药等企业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深化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治理。(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8.大力开展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完善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对四类重点船舶的监管力度,严查非法作业、非法运输、船员不适任、经营资质条件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9.着力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大集镇路段执法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农村货车违法载人行为。加大道路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力度,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加强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事故多发等路段的安全防范,加强国省干线和重要县乡道路巡查检查,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及时处置公路病害、增设安全防护设施。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查。(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深化落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依法强化燃气行业管理,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有序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等重点场所为主体,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聚焦老旧小区、老旧市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旅游景区等突出风险开展整治。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扎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矿山爆破管理混乱、动火作业制度和措施不严、使用淘汰落后设备工艺、水患防治措施不到位、采空区治理不符合要求、检测监控设备缺失、领导带班下井执行走样、边坡监测管理不到位等风险隐患治理,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违法违规开采。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库长制。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推动强化井下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淘汰地下矿山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分工负责)

13.强化工贸、旅游度假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高风险及重点区域安全管控,以钢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以及机械铸造行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专项排查整治(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深化旅游景区、餐饮住宿设施、高风险游乐项目、森林旅游、水上旅游、重大节庆日等旅游安全监管。(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14.加快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要求,对照省实施意见,研究落实市工作。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分类分级执法,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有效整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领域执法职责和队伍,科学合理设置执法机构,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15.切实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深入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安全生产刑事案件移送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指导地方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对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严防执法简单化、层层加码、一刀切。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大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配备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狠抓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切实把执法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抓严抓实,突出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抽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加大曝光力度,督查结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幅提高企业违法综合成本。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对未落实整改措施或处理意见的,或评估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

17.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坚持平战结合,强化实战,组织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演练和行业专业演练,常态化推进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实战性,突出预案与时俱进、协同作战、科学有效。(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推进随州区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按要求配备重点灾种及典型事故救援的关键、紧缺装备。支持曾都区建设国家级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优化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做好灾害救助充足准备。紧盯雨雪冰冻、汛期旱期等关键时间节点,落实救灾保障相关措施,加强灾害救助备战工作,立足抗灾救灾,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做好受灾群众救助、救灾资金拨付、救灾物资调运、灾民生活保障等系列准备工作。完善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在灾害救助工作中的风险分担作用,切实帮助受灾群众提高抗灾能力。(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随州银保监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推动企业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承诺制度,打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内部安全生产职责。推动企业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坚持依法生产经营,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舆论和企业职工力量参与监督,不断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支出。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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