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 发布时间:2021-11-29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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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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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根据《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随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随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特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和规划布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随州的宏伟目标,全面规划、统筹兼固、标本兼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思路

坚持“防汛与抗旱、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工程建设与管理、依法治水与科学治水、服务社会与发展自身”等五个同时抓;构筑“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环境保护”等三大保障体系;做到“单一工程效益与工程体系效益,水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与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水利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等四个相结合;达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的总目标。

(三)规划布局

实施“一面三片”的宏观框架。一面,即全随州市面上的水利建设管理。改革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公益性水利坚持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经营性水利坚持市场经济运作,非公益性农村小型水利倡导“三民水利”的路子。三片,即依据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不同特点,将随县、曾都区、广水市各定为一片。

二、 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1.防洪减灾目标

1)病险水库(闸)加固目标:完成水利设施除险加固,基本消灭二、三类工程。

2)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山洪灾害治理目标:加大重点成灾河流和小流域的治理力度,建立区域水量统一调度体系;加大重点山洪灾害危害点的治理,建立山洪灾害预警系统。

3)清淤疏浚目标:对全市重要河流进行综合治理,对农村当家堰塘进行清淤,提高农村水利设施调节能力。

4)城市防洪目标:提高城(镇)区防洪标准,基本消除城(镇)区洪水安全隐患。

5)除涝工程目标:基本完成渍害中低产田的改造,提高作物产量。

6)防汛通讯目标:完善水情、灾情、工情信息传递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洪水预报、预警系统建设,使水工程达到设计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7)水文建设目标:配合省水文及水利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基础及配套工作。

2.水资源综合利用目标

1)重点水源工程目标: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高蓄水能力,基本解决区域水源短缺问题。

2)城(镇)供水工程目标:城镇供水,一般年景和一般干旱年景均能确保工业、生活、环境用水的需求,特大干旱年景,确保各中心城(镇)的生活、医疗和主要生产部门用水的需求,确保城(镇)生活及主要生产部门的用水需求。

3)其它水源工程目标:提高应急抗旱能力。

4)农村人饮和农村、乡镇饮水用水安全工程目标:实现城镇生活安全饮水,自来水普及率95%;基本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

5)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目标:基本完成大、中型农业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10万余亩。灌溉供水正常年景能满足农作物用水需求,一般干旱年景能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满足粮食作物及蔬菜等主要经济作物用水需求,特大干旱年景能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用水需求。

6)节水灌溉目标:全市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基本实现灌溉用水负增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左右,城镇管网供水平均漏损率降至10%以下,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85%以上,实施节水产品的准入制度。

7)泵站改造目标:完成所有泵站的改造工作,实现100%无障碍使用。

3.水资源及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目标

1)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目标:保护河流生态,对遭到破坏的河流生态进行修复。

2)水源地保护、水资源保护目标:对重要水源地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治理和保护,大、中型水库水源污染源基本清除治理或得到控制,饮水水体水质标准达到或优于Ⅲ类;基本杜绝水源人为污染,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5%以上,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好水资源。

3)重点流域、区域水土保持治理目标:完成市直先觉庙水库库区、马鞍山水库库区和白云湖水库周边区域的水土保持治理,完成随县、曾都区和广水市共300km2水土流失控制和综合治理,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4)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目标:增效减排电站改造项目33座,新建迎丰水电站、狮子潭电站,增加水电装机约6500 kW,改造扩容约1860kW。

4.水利综合管理主要目标

1)进一步建立健全28处大中型水库及、漂、应山河、广水河等主河的洪水风险管理。把稀遇洪水风险降低到最小限度。

2)进一步健全水权制度,促使大、中型水库和有城镇供水任务的小(1)型水库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科学调度。

3)进一步建立健全水体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广水市域大、中型水库水体及、均、、漂等干流河道水体水质控制在Ⅱ类以上;随县、曾都区域大、中型水库水体及应山河、广水河等干流河道水体水质控制在Ⅲ类以上。

4)进一步健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使随北、随西北等重点土壤侵蚀区得到有效治理和恢复保护。

5)进一步推进城市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城市涉水事务统一管理。推进农村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防洪、供水、污水处理等水务的专门管理作为过渡到涉水事务统一管理的“起步”。

6)进一步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水利投资体制及政府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推动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推行市场运作、政府监控、多渠道融资的建设体制和大力发展“三民”水利。

7)全面推行和完善建设的“四制”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政府监督建设的机制;全面推行水管单位的分类管理,建立工程管理和养护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全面推进农村水利改革,倡导采用拍卖、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的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8)进一步建立水行政部门对水利非经营性资产的监管制度;对准公益性的水利国有资产,建立事业管理,授权经营,明确责权,合理补偿,收支分列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二)主要任务

1.防洪减灾工程

1)大江大河干流重点河段防洪工程建设:完成随州市府河综合治理工程(随州城区至安陆段)。

2)中小河流治理:完成随州市府河上游、均水河城区段、浪河淅河镇段、曾都区清水河清筑城段、随县水河下段车水沟段、广水市龙泉河等河流综合治理。

3)城市防洪排涝:完成随县、曾都区和广水市城市防洪工程。

4)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完成随县新城河、广水市观音堂河等山洪沟治理工程,完成随县均川镇区、安居镇区、柳林镇区防洪工程。

5)防洪非工程措施:完成随州市防汛指挥系统及应急通信建设、中小水库防汛报警通信系统建设,建立曾都区水雨情遥测及自动化监测系统、完成随县防汛抗旱调度信息化建设,完成广水市城市防洪非工程措施。

6)其他:完成广水市吴家潭等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

2.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

1)重点水源工程:随县新建大(2)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2座;曾都区新建中型水库2座;广水市新建中型水库1座,小(2)型水库7座,随州高新区新建小(2)型水库2座。

2)调水、引提水工程:完成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随州段)和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随州段分水口以及配套工程。

3)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完成随县(含大洪山)、广水市、曾都区(含淅河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主要包括管网延伸工程、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小型集中与分散标准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

4)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主要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水库连通工程、泵站工程、机井工程)、小流域治理、乡镇抗旱配套工程等。

3.农村水利工程

1)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大型灌区3处——随州市随中灌区、随县罗红灌区、广水黑花飞灌区。

2)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曾都区白果河灌区、桃园河灌区、市直先觉庙淅河灌区、随县双河灌区、广水市高峰寺灌区等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和节水减排工程。

3)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完成随州市梯级泵站改造工程,完成高新区、随县、广水等中小型泵站新建及维修改造项目。

4)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完成曾都区节水灌溉项目、淅河镇独山村节水灌溉工程,完成随县尚市镇等14个经济作物基地节水灌溉工程,完成广水市高效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

5)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完成曾都区、随县、广水市末级渠系改造(小农水)项目,完成曾都区、随县、广水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

6)农村河塘整治与水系连通:完成曾都区堰塘整修工程,完成随县堰塘整修工程,  完成广水市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和农村塘堰综合整治工程。

4.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

1)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完成广水市大别山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2)生态脆弱河湖、湿地生态修复:完成随州市白云湖水库生态修复工程。

3)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市辖饮用水水源地先觉庙水库、马鞍山水库进行保护;对随县饮用水水源地封江口水库进行保护。

4)小水电建设:新建曾都区府河镇阁家河电站、开发区白云湖电站、随县迎丰电站等27座小水电站,新建广水市高峰一级等11座电站,完成封江口等14座农村小水电站增效扩容、小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5)其他:完成水土保持及水源保护、清洁生态小流域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坡耕地改造等工程。

5.水利综合管理主要任务

1)水利管理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各级防汛抗旱调度指挥中心,对大中型水库及部分重点小型水库管理单位的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对乡镇基层水利站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建立适应时代需求的新型灌溉试验站。逐步建立和完善洪水风险管理制度;建立洪水影响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河道管理制度等。

2)科研教育。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分期分批实施水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对水利职工的水利知识培训,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引进、交流、培养机制,尽快提高水利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

3)水利信息化建设。在全市建立分级信息化平台,对各项水利信息进行公示公开;建立山洪灾害预警系统、水质监测自动化系统和水土保持监测自动化系统;建立大、中型水库及干流洪水的预报、预警系统;建立全市水情、灾情、工情的信息网络及防灾、减灾、救灾预案;建设省、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工程,构建水资源监控能力平台。

4)前期工作。做好各项水利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继续实施“规划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发展格局,以促进全市水利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及水利建设的稳定发展。

5)水利改革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区域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水务统一管理体制,实行“行管”与“经营”分开,强化市场监管职能,探索价格标准制订的“听证制度”,探索水行政监督和民主协商相结合制度。进一步推动水利投融资体制和机制改革,逐步形成以公共财政为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稳定的水利投融资体制和机制。加强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水资源调查和规划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确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探索水权转让的原则、机制、程序、价格、审核和监督等制度;进行水资源监测、监控和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水资源数量和质量,用水和排水等方面监测与监督,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调度水平。

三、投资估算与实施计划

(一)投资估算。依据相关规划、专项规划和单项工程前期工作的投资估算,经过重点项目筛选,全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估算总投资459.003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77.1754亿元,地方配套(包括银行贷款)81.8285亿元。投资规模分类组成为:防洪减灾工程71.2445亿元、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184.6094亿元、农村水利工程86.16亿元、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105.1亿元、其他11.89亿元。

(二)实施计划。根据随州市水利发展与改革确定的规划目标和任务,拟定“十三五”期间水利发展与改革计划实施建设项目共五大类23个大项,即:“防洪减灾工程”类6个大项目;“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类4个大项目;“农村水利工程”类7个大项目;“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类5个大项目;“其他”类1个大项目。

1.“十二五”转结项目。“十二五”期结转至“十三五”期的水利项目主要是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待完成投资约0.15亿元;随州市先觉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待完成投资约0.81亿元;中、小型水库工程,待完成投资约10.80亿元;城市防洪工程,待完成投资约7.00亿元;大、中型灌区项目,待完成投资约2.50亿元。

2.新建项目。“十三五”期间新建重点项目五大类23个大项,投资规模437.7439亿元,其中防洪减灾工程64.0945亿元、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173.8094亿元、农村水利工程83.66亿元、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104.29亿元、其他11.89亿元。

3.年度安排。年度实施计划按照重点项目筛选原则,对续建项目、纳入全国规划、流域规划、地方重要规划的项目优先安排。经筛选排序,2016-2020年分年度投资规模依次为69.3888亿元、112.3315亿元、95.3024亿元、81.4153亿元、71.7859亿元,剩余28.78亿元转入2021-2025年实施,各年度投资分别占“十三五”期间规划投资的15.12%、24.47%、20.76%、17.74%、15.64%、6.27%。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必须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必须体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必须严格编制程序,扎实做好前期研究工作,科学立项、分题起草、慎重衔接、充分论证、公示听证、修订完善、定稿批准,制定出高品质规划。

(二)健全水法规体系,依法管理涉水事务。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适于本市实际的涉水法规体系,使“依法管水”的内容细化,且有准确的可操作性

(三)合理划分事权,稳定水利投入。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建设中的主导地位。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按照事权与支持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明确地方各级政府投入责任,落实金融相关政策,推动建立水利融资平台,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力度。通过财政奖补、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水利工程。完善并规范现有水利建设基金制度,规范现有水利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用于水利建设与管理,足额征收水利建设基金,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加强对各地方水利投入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确保“十三五”规划投入落到实处。

(四)加大改革力度,提高管理效率。以推行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为起点,逐步推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创新机制,使防洪、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水环境保护等涉水事务,均有相应的保护、补偿、约束、激励、调节等机制,使涉水事务管理扎实而高效。

(五)推进科技创新,注重培养人才。建立稳定的人才培养、选拔、引进,使用交流、储备等机制,使科技队伍建设与水利现代化要求相适应;注重“水利科研”建设,对现有的水利科研机构增加投入。

(六)鼓励公众参与,社会共同实施。利用现代媒体广为宣传,开展“讲座”、知识竞赛等宣传形式,引导公共积极参与和支持水利规划实施,创造规划实施的公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使规划实施取得更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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