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07-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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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随州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随州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随州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
发 展 规 划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正确把握人口变动及其发展规律,对于紧紧抓住随州发展战略机遇期,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实现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随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发展为主线,着力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生育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改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有力地推进了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升。
    (一)“十一五”规划目标基本完成。2010年末总人口预计控制在260万以内,2006年至2010年,全市年均出生人口27032人,人口出生率为10.5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十年出生人口清理清查数据表明,2006年至2010年全市平均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2.70%,突破了“十一五”期间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3%以上的规划目标。
    (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取得一定成效。通过依法综合治理,加强制度建设,严厉打击“两非”行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等一系列有效措施,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2006年至2010年,全市共查处“两非”案件289件,全市平均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88,比“十五”期间有一定上升。
    (三)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一法三规一条例”,尤其加大了对新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三项公开”和“七项严禁”规定,努力规范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计生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五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人口计生干部执法不当而引发的恶性案件。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共争取资金1000余万元对2个县级计生服务中心、36个乡镇级计生服务站,17个乡镇中心服务站进行了改建、扩建或新建,全市所有计生服务站全部达到国家颁布的机构形象规范化标准。服务站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县、市、区服务中心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5名,占服务中心总员工数的85%,其中高级职称4名,中级35名,初级46名;乡镇服务站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43名,其中中级45人,初级98人。所有的服务站均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专业技术人员全部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全市推行以“五制”(站长聘任制、人员聘用制、绩效工资制、目标管理制、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计生服务机构新机制,有效调动了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服务站的内在活力。
    (五)群众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丰富和拓展了阵地宣传、环境宣传、社会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我市首创的生育文明建设“春雨行动”成为全省生育文明建设的知名品牌。扎实开展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中考加分和农村独女户高考加分奖励政策。群众的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属地管理工作机制,推广城市社区“以房管人”工作模式,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市、县、乡三级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按国家、省要求稳步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的信息交换和服务管理工作。
    (七)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市、县、乡三级建立了以全员人口信息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三网一库”,人口计生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地更新、添置了硬件设备,固定了乡镇微机操作员,村级配备女计生专干,组配备信息员并落实相应待遇,通过持续不断地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工作水平。
    (八)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县、市、区和36个乡镇有计生服务机构,市县两级有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机构。各级注重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含县乡分管领导、技术服务人员)素质工作,基本完成了“十一五”国家人口计生委统编教材的培训计划。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全市人口计生干部的作风明显转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95%。
    (九)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高。2006年以来,我市在全省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评中1次获得二等奖,3次获得三等奖,多项工作成绩和经验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的肯定与推广。其中,计生服务机构“六大创新”和“以钱养事”机制成为全省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典型模式;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随州模式”成为全省知名品牌;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激励机制和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改革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政务公开等工作获得省人口计生委和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二、“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和突出矛盾
    正确认识分析我市人口状况,是科学制定“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乃至整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市人口状况主要特点是:
    (一)人口总量仍将继续增长。根据统计公报,2005年全市总人口为253.08万。按现行生育政策和行政区划不变,我市人口的自然增长趋势将延续到2020年左右,人口总量达到270万左右的峰值后,才可能逐渐转入零增长。
    (二)人口总体素质不够高。我市人均受教育程度,人均预期寿命等反映人口质量的主要指标,都处于全省平均水平,但由于地区实际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不够,人才流失、生活生命质量不高现象仍比较突出,因此人口总体素质及其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偏高位徘徊。从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十年出生人口清理清查数据表明,2000年至2009年10月,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值为114,近年呈持续升高态势。虽然随州没有列入全省性别比重点治理地区之列,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没有遏制住,部分乡镇一直在高位运行。查处典型的“两非”案件偏少,处理“两非”行为的责任医生较少,“两非”案件的社会震慑力不大。部分乡镇、村孕情监管工作流于形式,随意终止妊娠现象仍然存在。
    (四)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根据人口数据资料推算,2010年我市60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到29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1.78%,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发展阶段。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等基本保障问题是“十二五”时期面临的一大社会难题。
    (五)劳动力人口持续增加。相关研究表明,当前及今后10年随州的就业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现有城镇人口增加压力。按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就业率95%的目标要求,城镇失业人口形成的就业压力约1.5万人。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形成的就业压力。这种劳动力需求过剩的态势将延续到2030年左右。
    (六)人口流动迁移频繁。当前,我市人口流动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流动人口规模大。据统计,我市人户分离人口已超过50万,占总人口的20%。由于城乡、地区差距长期存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存量巨大,随着限制人口流动的体制性障碍逐步消除,未来人口流动强度将进一步增加。二是流出远远大于流入。我市流动人口中,流出与流入的数量之比约20:1。三是流出人口中以成年育龄群众为主。四是举家迁移趋势明显。这就意味着有越来越多的流出、流入人口正在成为居住地的常住人口。
    (七)人口城镇化进程加快。近年来我市城市人口增长迅速,“五普”资料表明,全市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43%。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市人口城镇化率每年将以1%的速度递增。
    三、“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维护人口安全为主要任务;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机制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快推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实施“工业兴市”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随州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持久动力,注重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性,推动公共资源优先安排到与人的全面发展、家庭能力发展直接相关的领域。二是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注重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注重把握人口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注重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机制建设。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解决人口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符合国家、省人口发展战略框架下,根据人口与经济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侧重点,制定区域、地方的人口发展目标。
    (三)主要目标。
    1、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到2015年,全市人口增长总量(不含机械变动因素)控制在265万以内,年平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0%以上。
    2、改善人口结构,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
    3、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
    4、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建立和完善优质服务机制,促进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5、健全奖励优惠政策体系,全面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转变群众婚育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
    6、实施人口和发展综合决策,全面建立和完善统筹协调、管理有效、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
    四、“十二五”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主要任务是精心实施“一主四化”战略:
    (一)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为主”和村(居)民自治,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前沿阵地
    一是夯实基层,重心下移。在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学、查、改、创”活动。“学”就是组织全体村干部、包村干部和乡镇人口计生工作者认真学习《随州市村级人口计生工作规范》。“查”就是对照《规范》要求,查找各村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包括长效避孕措施落实、孕情监管、出生统计上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教育、村民自治、利益导向、责任包保等方面的工作到位情况。“改”就是改进和加强薄弱环节。“创”就是创建人口计生村民自治合格村和示范村。通过开展“学、查、改、创”活动,到“十二五”末期,力争使全市90%的村达到村(居)民自治合格村标准。二是全面落实村主职“亲自抓、负总责”奖惩责任制和全体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做到齐抓共管、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坚决兑现。三是村村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运行机制。坚决禁止以村民自治名义乱收费、乱罚款。四是全面推行“月布置、月落实、月结账、季奖惩”经常性工作机制。五是继续抓好后进乡镇、村转化提高工程。每年对后进乡镇的转化提高工作进行评估,对进步明显的授予进步奖,对问题仍很严重且解决措施不得力的实行重点管理和“一票否决”。
    (二)强化干部责任,增强人口计生工作执行力
    要把强化各级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作为做好整个人口计生工作的“牛鼻子”来抓。从2011年起,建立和落实以下三项制度:一是对县、市、区、乡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专项考核制度。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重点考核县、市、区党政“一把手”,适当抽查考核部分乡镇党政一把手。二是谈话制度。由上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个别谈话,提示和帮助他们加强人口计生工作,在全市建立和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人口计生工作谈话制度”。三是落实“跟踪否决”和“跟踪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追究政策和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各项激励政策,全面强化各级干部的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和工作积极性。
    (三)转化生育观念,提高群众依法生育自觉性
    全面深入开展生育文明建设“春雨行动”,加强大众化和个性化的宣传教育,乡镇、村干部要针对有违法生育动机的人员开展个性化的思想教育工作。注重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在坚持落实省、市已经出台的各项利益导向政策的基础上,各地要补充和完善利益导向措施,采取科技扶持、项目优先、小额贷款等措施,帮助计划生育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实际困难。根据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着重加大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户”的奖励扶持力度,让他们在政治上有地位、生活上有关照、经济上有发展。认真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坚持标准,征收到位。所征经费要全部进入财政专户。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政纪处分暂行规定》(鄂文〔2009〕61号),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职工一个不漏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四)硬化保障措施,为人口计生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按照省定标准认真落实人口计生事业费。各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的计生事业费要达到省定标准。对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费、计生服务站“以钱养事”经费要足额保障。计生事业费要尽可能向乡镇倾斜,对社区要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二是完善和加强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人口计生工作齐抓共管的目标管理力度,狠抓各部门、各单位职责任务落实,增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合力。在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各项改革决定和政策措施的出台,都要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三是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参谋力、服务力、落实力,优化基层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特别是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建设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管理队伍。
    (五)优化管理服务,全面提高基础业务工作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违法生育防范行动。各乡镇、村要经常不断地清理、排查有违法生育动机的人员和政策外怀孕人员,逐人做好防范和补救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上环、结扎等长效避孕措施落实,进一步突破“两女户”结扎的难点。二是扎实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深化行动。将落实主要“控比”措施列入党政、人口计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基本责任目标。成立由党政领导挂帅,计生、公安、检察、纪检、卫生、药监等单位参加的查处“两非”案件专班,采用超常规手段,实现查处“两非”案件的深度突破。三是扎实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春风行动”。抓好“一盘棋”建设,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无缝化服务管理,实现流出地与流入地“互通信息、有效联系、共同管理”的重大突破。四是扎实开展优质服务提质行动。进一步擦亮计生服务体系建设“随州模式”这张名片,继续推进县、乡(镇)计生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温馨化建设。按照标准全面落实乡镇服务站“以钱养事”经费。健全出生婴儿缺陷一级、二级、三级预防体系,完善农村新婚青年免费婚检、孕前优生检测、孕期筛查等制度,降低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五是扎实开展人口计生信息质量提高行动。提高全员人口信息完整率和准确率,提高出生人口统计质量,推进湖北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借助全员人口信息平台,促进乡村两级人口计生工作模式的转变,实现计生技术优质服务、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目标考核、统计监测等工作流程的优化。
    五、实现“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是关键。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继续建立党政一把手人口计生工作联系点,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到工作比较被动的乡镇(街办)、村(居)建立联系点,进而推动工作的平衡发展和包保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对主要领导干部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逐年进行考核,离任进行审核。同时,要切实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
    (二)宣传教育是根本。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维、整合资源、群众参与、因地制宜”的基本思路,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不断开创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继续加强与各部门合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文明建设“春雨行动”、流动人口“春风行动”和“关爱女孩行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推动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促进人民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发展人口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继续加强党校系统人口理论教育和科研工作。
要以计生协会组织为载体,通过自治组织的管理、服务,组织和指导村(居)民参与计生工作的决策、管理、监督、宣传、服务活动,使群众在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体现,使政府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家庭和育龄人群。
    (三)项目建设是纽带。一是县乡服务机构星级体系建设项目,要纳入随州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服务机构队伍稳定,强化拓展服务功能,改革内部管理机制,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努力把县乡服务机构建设成为当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的优质资源,成为群众接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首选单位。争取国家投资1.5亿元,新建随州市计划生育科技服务中心、随州市计划生育宣教中心、随州市计划生育药具站及5个县级站,新建、扩建和改建42个县乡计生服务站。二是争取各类投资1200万元推进市、县、乡、村四级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纳入市级项目库,加强硬件建设,强化软件应用,建立和完善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及变更工作机制、人口信息共享机制以及人口统计质量保障机制,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为综合决策提供人口信息支撑,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科学管理和流程再造。为基层配备电脑及相关设备,组织人员培训,开发完善孕情监管系统和城区地理系统。三是依托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规划,编制圈内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子规划项目,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四)依法行政是基础。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按程序、对许可事项进行公示,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加强执法监督,狠抓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公示制、监督制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七项严禁”和“三项公开”,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依法行政管理体制。
    (五)目标管理是途径。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评估机制。根据每年签订的“三线”责任目标要求,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年度考核、平时抽查、群众评议、领导评价、综合评估的考核评估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评单位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六)人才队伍是保证。基层计生服务机构要建立“以钱养事”机制,创新内部管理和分配方式,减少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失。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严把进人关,着力培养懂法律、医学、信息等知识的综合型人才。村计生干部要逐步推行“县管、乡聘、村用”模式,完善各项激励机制。
附件:随州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重点项目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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