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财政工作要点
  • 发布日期:2020-03-31
  • 信息来源:随州市财政局
  • 编辑:随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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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六稳”工作部署,坚决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大力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贯彻“以收定支、勤俭节约”原则,切实做到有保有压;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格执行财政扶贫投入政策,全面落实“两个比例”要求,支持在现行标准下全面脱贫、全部摘帽。大力支持产业扶贫、消费扶贫、电商扶贫,立足资源优势加快优质粮油、食用菌、乡村旅游等特色扶贫产业发展。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压实健康扶贫投入主体责任,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注重将扶贫同扶志、扶智有机结合,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等工作深度衔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和绩效管理,探索完善防贫保障、大数据管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阶段性成果。统筹做好中央专项巡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以及扶贫领域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做好对口帮扶村的脱贫工作。

    2、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建立完善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支撑体系。加大力度统筹财政资金,继续推动“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等项目建设,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支持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建立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县市区上下游流域生态共建共享。支持“山水林田湖”全方位系统综合治理,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地灾防治、矿山治理和全域国土整治等重点工作,助力打造鄂西绿色发展示范区高地。

3、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和风险防控、监督问责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合理控制再融资债券比例,坚决落实偿债主体责任,主动安排预算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稳妥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规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工作,严禁任何形式的变相举债和违规担保。加强项目储备,优化债券发行,用好专项债券,发挥专项债券融资成本低、政策见效快的优势,支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落实隐性债务化解计划,支持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确保隐性债务只减不增。建立重大支出政策评估制度,坚决纠正没有明确资金来源或通过违规举债建设项目的行为。

二、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全力支持品质随州建设

    4、支持产业新城建设。抢抓“一芯两带三区”战略机遇,强力推进应急产业基地、地铁装备产业基地、香菇产业基地、编钟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挺起汉孝随襄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带脊梁。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投入统筹配置力度,重点支持企业研发、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改投入力度,促进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汽车后市场建设,精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国家、省政策和投资导向,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策划包装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加大基础设施、民生、生态等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夯实产业发展底盘。

5、支持文旅名城建设。围绕编钟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打造以擂鼓墩、义地岗、叶家山、羊子山文化遗址公园为支撑的曾随文化走廊。支持青铜古镇建设,扶持壮大文化产业,推动新兴文化业态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建设一批研学游基地、特色民宿和文旅融合示范工程,提升全域旅游竞争力。发挥高铁辐射带动作用,加快补齐“吃住行游购娱”要素短板,打造高铁黄金旅游带,加快建设文旅名城。

    6、支持生态绿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开展生态环保十大攻坚行动,保障五清一改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支持提高我市中心城区供水质量,聚力补齐流域水环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环境短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以奖代补政策,大力推行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重点支持清洁能源、生物医药、生态农业、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发展。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投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好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加快建设生态绿城。

7、支持营商环境建设。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各项退税政策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各项财税支持政策,健全减税降费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引导制度,落实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鼓励融资机构降低担保费用,扩大担保业务规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和招商引资等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各类奖补资金,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8、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构建多元化支农惠农投入格局,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支持推进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善农业发展条件。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打造“两香一油”特色品牌,巩固提升畜禽、水产、茶果菜等特色农业,壮大农产品加工业。支持非洲猪瘟防控和保障生猪市场供应,落实猪肉储备费用补贴。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9、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美丽乡村。落实水利事业发展支持政策,抓好抗旱“补短板”、鄂北水资源配置、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创新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村土地整治、农村公路等财政涉农项目建设。

10、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建设成果,完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鼓励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强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管护。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压实县市区乡改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及维稳主体责任,督促落实乡改人员养老保险衔接政策。

11、提升农村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农村财政资金监管指导,巩固完善乡镇财政专管员“名片”制度,提高基层财政服务质量。强化县市区财政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行农村集体会计委托社会中介代理机构服务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

四、倾力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12、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坚决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继续支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帮扶力度。积极推动市校合作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辐射拉动和支持帮扶作用,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3、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落实财政教育投入“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支持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各学段改善办学条件,集中力量改善教育薄弱环节。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均衡教育资源,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着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协调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落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政策,提高高职院校奖学金覆盖面和补助标准,推动职业教育提升质量、转型发展。

1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健全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做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和缴费标准。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效。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做实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提高各类社保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

15、落实救助救济政策。推动建立具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社会救助体系,以失业人员、城乡低保户、社会救助人群、受灾群众、特困人员以及优抚对象为重点,兜牢兜实民生底线。落实因灾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健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保障制度。落实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政策,支持退伍军人五级服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

16、推进健康随州建设。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需要,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完善基本医疗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和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市县医疗卫生投入机制,合理均衡筹资责任,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服务内容。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巩固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支持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加大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保障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大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保障中心血站、妇幼保健院等项目建设。

    17、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社会化、标准化、多元化。推动实施重点文化惠民项目,支持建设市公共活动中心,有序推进“四馆三场”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深入挖掘地域文化,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改善城乡公共体育场所和设施条件,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18、做好基本住房保障工作。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筹资政策,提高公租房保障水平,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19、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省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做好重点领域事权划分改革实施工作,逐步形成依法规范、合理授权、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机制。加快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科学划分市直与曾都区、随州高新区税收征管范围,理顺税收征管关系,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平衡的市县(市、区)财政关系。

    20、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综合预算管理,加大财政拨款和部门自有收入统筹力度。推进零基预算,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机制。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部门支出控制。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立项评审论证。以“十四五”规划为契机,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增强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加强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1、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和业务流程,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严格时序节点要求,推动实现部门预算绩效自行评价全覆盖。建立健全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围绕重点政策项目有序开展绩效评价和再评价。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对预算绩效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推进信息及时公开。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激励约束机制,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坚决削减低效无效支出。

22、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严控财政新增存量资金规模。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压减结余资金规模较大部门的年度预算安排。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规定及时收回结余资金。督促部门加快使用实拨资金账户中的财政性资金。继续推进跨部门重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统筹整合机制。多渠道盘活变现存量资产,密切跟踪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增加财政资金有效供给。

六、推进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升财政管理质效

23、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取消不必要的支出,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做好重点领域支出保障。从紧从严编制部门预算,加大重大政策出台和调整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全面清理到期项目和一次性项目,根据存量资金规模和预算执行情况核减支出控制数。从严控制预算追加事项,健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体系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强化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提高预算执行效能。足额保障列入预算的基本支出,坚持以项目进度、合同约定和规定程序为标尺,依法依规拨付项目资金,严禁以拨代支、虚列支出。

24、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加强宏观经济和财税形势分析研判,科学分析预测,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完善财政收入数据共享和会商制度,强化序时监控和调度,协调税务和非税执收部门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坚决遏制收“过头税”、突击收税等行为,严格执行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25、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积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扎实提高“三保”能力。严格执行中央、省定政策和标准,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保障党和国家机关建设,支持公安、国安、司法行政等改革,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

26、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健全财政制度体系,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推动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标准化。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强化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完善财政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调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化解矛盾,维护财政合法权益。

27、加强国库管理。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统筹做好预算执行、资金调度等工作,建立健全库款保障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库款目标余额管理。加大暂付性款项回收和消化力度,建立财政对外借款终生负责制,将暂付款项管理与资金调度挂钩。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完善存量财政专户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推进财政专户资金电子化管理,着力提升县市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水平。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体系,全面向乡镇拓展。组织编制好各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

28、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围绕“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预算管理、财经纪律等持续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推动财政重大政策、重大资金落实落细。结合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和内控内审等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监管机制。加强财政票据和农村集体财务票据管理。配合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支持配合省厅驻随监督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9、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新增配置和收益预算审核监督,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完善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增强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做实财政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30、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深入贯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要求,持续推动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采购效能和服务水平。完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措施。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

31、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加强财政投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把好项目入库关。强化评审结果应用,推动预算评审和财政投资项目库建设紧密结合。研究制定评审工作指南,开展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质量。

32、加强会计管理。创新会计服务方式,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引导会计行业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优化会计人员管理服务,认真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深入贯彻落实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加大会计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力度,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33、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加大财政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力度,配合省财政厅加快推进财政信息系统集成化建设。强化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推动“互联网+”模式系统应用。加强财政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保障财务办公软件、网络系统应用安全运行。

七、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推动财政系统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34、彰显财政部门政治属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全面提高财政部门业务工作能力和思想政治建设水平。全面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35、加强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创新机关党建“三个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级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高标准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五好”、“红旗”党支部评选为抓手,激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支持指导财政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企业、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党建工作。

36、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既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又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改革发展排淤清障。大力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精简文件会议、督查考核,解放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进一步鼓足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37、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严格执行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公道正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和梯次配备。完善职级晋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级激励约束作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健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下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38、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大力推进科室规范化建设,建立规范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落实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用心用情做好退休干部工作。统筹做好机关政务运转、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档案管理、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等工作,提高机关政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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