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0-10-26
  • 信息来源: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 编辑: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 审核: 市委政法委

随州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及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机关经费运行情况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

 二、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19年部门设独立编制机构1个,核算机构1个。

2019年末,部门设行政编制16个,事业编制4个,以钱养事编制1个。实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人员1人)。另外,退休人员3人。

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市委政法委机关内设科室进行了调整,现设政治部(副处级),以及办公室、干部科、宣传教育科、执法监督科、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综合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法学会秘书科9个职能科室。下设市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管理中心(加挂“市政法信息管理中心”的牌子)1个二级单位。

二、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联动处置。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全市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4.负责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5.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事项。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6.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7.指导协调全市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8.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9.协调指导全市反邪教工作。

10.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设。        

11.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的工作。

12.代管随州市法学会。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及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度单位收入1425.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0.50万元,其他收入84.91万元。同比2018年增加276.65万元,增长24.0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法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和人员奖励工资等财政拨款收入。比年初预算减少211.87万元,减少12.94%,主要原因是:政法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具有延续性,部分经费当年未全部支付。

2019年度单位共支出131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万元,项目支出930.49万元。同比2018年增加161.57万元,增长14.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法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25.79万元,减少19.9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工作经费,特别是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不断提高了经费使用质效。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支出“三公”经费5.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6万元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比年初预算减少4.65万元,降低46.13%,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24万元,降低44.76%。同比2018“三公”经费减少6.30万元,降低53.71%,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38万元,降低33.25%,公用车运行费减少4.92万元,降低64.91%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2019单位1台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共45批次358

(三)机关经费运行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共支出13.50万元,其中:办公费2.69万元,邮电费1.09万元,取暖费0.48万元,会议费0.69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劳务费0.48万元,委托业务费0.45万元,工会经费4.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7万元。同比2018年减少12.08万元,下降47.22%;比年初预算减少26.92万元,降低66.60%,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规范管理,压减开支。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4万元(其中采购办公设备支出0.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0.33万元(其中政法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678.45万元,全市平安建设年度测评支出1.8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维稳应急公务用车1台。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属党群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二、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93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7.90%。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等级为优,所涉资金均采取财政授权支付形式,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计划申请、支付使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做到了使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8.5,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优。

附件:2019年度市委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平安法治建设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平安法治建设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1万元,执行数为169.30万元,完成预算99.01%。主要产出和效益:圆满完成一系列重大活动和敏感期维稳安保任务,维护了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全面打造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社会综合服务治理能力倍增;全面筑牢法治政府根基、维护了公正司法效力、增强法治信仰意识;政法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不断筑牢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强化敢打必胜的战斗底气,确保履职尽责的内在动力;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感。发现的问题和原因:项目绩效指标设计多为定性指标,缺乏定量指标;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具体项目支出有待科学规划。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调整优化延续项目及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同时,在年度预算绩效申报时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进一步提高绩效自评可操作性。

附件:2019年度平安法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2.政法智能化建设

政法智能化建设项目全年预算为678.45万元,实际执行数为678.45万元,完成预算数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初步建成一张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随州市政法综合信息网,建立政法数据中心和集维稳中心、综治中心、网格中心、视频会议、指挥调度等为一体的多功能应急指挥平台,积极配合对接省委政法委信息系统,打造了随州特色的政法业务支撑体系、政法为民服务支撑体系和安全运维体系,全力推动了政法机关网络互通、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发现的问题和原因:项目绩效指标设计需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指标设计多为定性指标,缺乏定量指标;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具体项目支出有待科学规划。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年度预算绩效申报时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并通过完善制度管理来协调项目建设,保证项目长远目标的贯彻执行和预定目标的实现。

附件:2019年度政法智能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规定,及时完善了市委政法委机关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先后修订了《市委政法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市委政法委机关国内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明确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财务监督等,不断提升了项目管理质效。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开展了公用经费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了“三公”经费的规范管理使用。

2.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1)抓好预算编制。及时调整优化延续项目及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提高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在年度预算绩效申报时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高绩效自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2)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执行部门预算,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开支,不随意调整预算支出项目,确保每一笔开支都在预算范围内。

(3)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探索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建设、督导等制度机制,对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成效定期开展绩效评估考核,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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