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9-10-29
  • 信息来源:随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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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管理员


   

第一部分随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机购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决算对比情况

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情况

九、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预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及2018年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市场交易活动的政策规定及其程序规范。

2.负责招标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进入市级综合招标投标中心运作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管,指导并推动各县市建立统一的综合招标投标市场平台建设。

3.负责指导制定综合招投标中心的运行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招投标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市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建设。

4.负责对进入综合招标投标中心的各类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项目的操作规则、运行程序和交易结果的审查各案。

5.负责全市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招投标执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

6.负责建立和管理市级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指导全市各地建立专家子库,并与省总库联网运行。

7.负责全市招标投标的统计、分析和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市级使用政府性资金、属于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通用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接受市直各部门委托,组织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文件档案和“供应商”库。

9.完成市政府、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制及人员编制情况

1、市公共资源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业务指导科、监督检查科、市政府采购中心。

2、随州市公共资源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实有编制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8人,财政补助2人。年末实有人员1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1人,财政补助2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2018年预算总收入386.59万元,较上年373.97万元上升了3.37%;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46.52万元,占63.77%;其它收入2.09万元,占0.54%;年初结转137.99万元,占35.69%;总支出为28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86万元,占99.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万元,占0.59%

二、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本年决算收入合计386.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6.52万元,占63.77%;其它收入2.09万元,占0.54%;年初结转137.99万元,占35.69%。年初结转资金为当年应支付末付干职工五项奖励资金。

1、财政拨款收入246.52万元,为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2.09万元,主要是个人退款记入其他收入户。

3、年初结转137.99万元,年初结转资金一部分为当年应付末付干职工五项奖励资金,另一部分结转为延续性经费待下年支付。

(二)本年决算支出合计280.51万元,本年支出具体结构为:基本支出269.27万元,占95.99%;项目支出11.25万元,占4.0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8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三)年末结转106.08万元,年末结转资金财政已收回,此经费属延续性经费,2019年度财政将部分经费返回到单位继续使用。

三、部门预决算对比情况

本年度预算数为338.51万元,决算数为386.5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4.2%,形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奖励性工资预算由财政统一填报调整。

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财决算数为386.59万元,实际支出280.51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6.08万元。支出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为269.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9.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4%;日常公用经费3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6%,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下降20.8%。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日常公经费”只减不增。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实际支出39.31万元,较上年减少10.32万元,减少20.8%,其中:办公费4.01万元、印刷费0.73万元、 水费0.27万元、电费0.05万元,邮电费0.55万元、差旅费2.6万元、维修(护)费0.22万元、培训费1.93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劳务费3.26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2万元。比上年减少10.32万元,下降20.8%;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支出指标,机关运行经费只减不增。

六、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2.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36万元减少1.74元,下降39.9%。与上年决算数4.62万元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43.29%。其中:一是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安排0.86万元,2018年共接待16批次108人,实际支出0.75万元,比上年度决算4.62万元减少3.87万元,下降83.77%;二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年初预算安排3.5万元,实际支出1.87万元,占年初预算53.43%,与上年度不可比,因上年度该车辆的固定资产登记在二级单位固定资产帐上。本单位固定资产无此车辆,上年度决算报表无此项数据;三是因单位没有出国(境)的安排,所以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万元,2018年实际支出0万元,与2017年相比没有变动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及时修订了公务接待办法,从严控制陪同人数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接待费用。二是公务用车维护费严格按规定执行,制定准标和方案,力争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节约50%,已达到目标。特别说明:一是2018本单位公务用车一辆,目前我单位使用的车辆是经随州市公车改革办公室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剂的一辆公务用车,该车辆固定资产登记在公共交易中心,目前还没有过户。二是本年度我单位也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万元。主要是专家评审培训。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8年1231日,随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共有国有资产68.89万元,其中:一是通用设备54.2万元,此通用设备为办公用的电脑、打印机、空调、复印机等办公用品;二是家具用具14.69万元,此家具用具为办公用的办公桌、档案柜、文件等办公用品。局机关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局所有资产都登记造册,管理落实到人,每年必须核对一次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确保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十、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01%。从评价情况看,项目资金执行率80.36%,自评分96.07分。(详见附表) 项目开展的及时性符合项目立项要求,全面完成了项目设定的目标。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结果看,较好地完成了本单位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自评分94.31分。(详见附表)存在不足是预算执行率为72.56%,造成执行率为72.56%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因政策因素,2018年取消收费项目,导致年初已列预算无收入来源。

(二)部门预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18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与决算数一致全年预算项目数为14万元,执行数为11.25万元,完成了预算的80.3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建产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增加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实现对市场培育和支持,减少分散采购环节和行为。以多种形式公开竞争,并严格按照采采购程序进行。二是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集中采购办理流程的控制,提高了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三是保证采购中心正常运行,服务全市140多项采购项目,节约政府采购预算10%。四是全面开放政府采购市场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利用率,完成采购工作的各项任务。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1、下一步改进措施

1)项目实施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到人,监督措施到位。

2)与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紧密结合,稳步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

3)编制年初预算要细化预算指标,合理测算所需资金,避免在执行中出现较大偏差。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分期实施,不得随意推迟进度或超预算执行。基本支出除人员支出增资由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外,公用支出不得超预算执行。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及2018年绩效自评表
  附件: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二、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效绩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按照预算安排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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