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8-10-25
  • 信息来源: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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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按照随办发【2001】24号文件)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人民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承办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三)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四)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对普遍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议。
  (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问题;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处理异常上访和突发性信访事件。
  负责制定全市信访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信访工作的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处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机关人员编制情况
  市信访局属正处级行政单位。机关行政编制设有9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处级非领导职数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科级非领导职数1名。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市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和局机关合署办公,人员打通使用),设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以钱养事”编制7名。
  (二)机关实有人数
  市信访局实有人数15名。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9名(含正处级领导1名,副处级领导3名,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人数2名,以钱养事在职人数3名(共7名,另4名正在办理手续中)。另有机关聘用司机1名,汉威公司派驻我局保安保洁共5名。
  (三)决算单位构成
  市信访局属正处级行政机关。决算单位构成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局机关(机关现设有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督办科、办信网访科、接访科)。第二部分是市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和局机关合署办公(接访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7名“以钱养事”编制。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压实工作责任,打造责任传导链条
  一是夯实信访工作责任体系。
  二是开展信访工作专项巡查。
  三是落实信访工作问责机制。
  2、开展积案攻坚,有效化解突出信访矛盾
  一是坚持开门接访解矛盾。
  二是实行领导包案除积案。
  三是推行专班化解破难题。
  3、重视源头治理,全力遏制进京越级上访
  一是开展进京越级上访专项治理行动。
  二是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
  三是开展信访矛盾源头预防工作。
  4、强化改革驱动,夯实信访业务基层基础
  一是全力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实现信访工作网络化。
  二是补齐信访工作短板弱项,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
  三是大力推行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
  5、挺起政治担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落实好信访维稳工作研判机制。
  二是落实好重点群体和个人的稳控工作机制。
  三是落实好敏感时间节点的应急机制。
  三、部门决算分析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数566.18万元,总支出数566.18万元。比上年减少148.78万元,减少率20.8%。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19.87万元,比上年减少51.36万元,减少率11%。结转结余146.3万元,比上年减少97.43万元,减少率20.8%。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门收支严格按照市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数419.8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419.8万元,实际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多0.07万元,预算执行力为99.9%。整体支出无增减大变化。其中基本支出206.41万元,比上年增加9.22万元。增加率4.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中心大楼搬迁,公用经费中物业管理运转费用正常增加。项目支出213.47万元,比上年减少60.57万元,减少率22%,主要原因是上级解困解难资金项目实际拨款减少。
  (三)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合计支出12.03万元,较上年增加4.41万元。增加率为36.74%。主要原因是根据省信访局文件精神,增加因公出国经费。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94万元(未申报因公出国经费),年中9月份进行预算调整增加因公出国经费6.5万元,合计数为16.44万元。实际支出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41万元。
  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93万元,共接待23批241人次,较上年减少1.44万元,减少率4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开支。
  局机关自2015年度车改后,保留一台应急车辆。2017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3.78万元,较上年减少0.46万元,减少率11%。主要原因是机关公务用车出行严格按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进行管理,公务用车费用逐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万元。
  2017年度因公出国费用支出6.32万元。增加率100%。2016年度无因公出国经费。主要原因是根据省信访局文件精神的要求,增加因公出国经费。
  (四)一般行政运行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行政运行经费总支出37.58万元。较上年增加10.62万元。主要原因是两个方面:一是根据省信访局文件精神,增加因公出国经费;二是机关中心大楼搬迁,增加物业管理经费,增加率39%。其中办公费用支出3.34万元,文印费用2.42支出万元,差旅费用支出2.33万元,邮电费用支出1.06万元,机关维护费用支出0.16万元,水费支出0.37万元,电费支出2.53万元,物业管理费用支出4.75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93万元,因公出国费用支出6.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2.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20万元,劳务费用支出4.43万元委托业务费用支出1.20万元,工会经费支出0.79万元,会议费用支出0.06万元,其他运行经费支出2.11万元。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04万元。主要是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大楼搬迁时的资产配置采购。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应急车辆一台,无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七)政府型基金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随州市信访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绩效评价来看:一是应用好绩效评价结果,不断强化改进工作的措施。二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不断强化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分析完善。三是严格执行预算,不断强化执行力和问责力度。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随州市信访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6.47万元,决算执行数为213.4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7.45%。预算执行率未完成,主要因为上年结转结余过多,且用途相近,在预算执行中,优先从结转结余指标中列支,所以未从该项目资金中列支。今后将科学编制财政预算,合理使用项目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应用好绩效评价结果,不断强化改进工作的措施。二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不断强化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分析完善。三是严格执行预算,不断强化执行力和问责力度。
  五、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信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工作专项:指市信访局用于信访事项解难解困方面的专项支出,即信访类项目专项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信访局局用于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信访局用于对机关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市信访局用于对机关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三公经费(项):指市信访局用于机关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用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市信访局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公务费用,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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