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工民主党随州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1-28
  • 信息来源:中国农工民主党随州市委员会筹委会
  • 编辑:中国农工民主党随州市委员会筹委会
  • 审核: 张春燕


中国农工民主党随州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随州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随州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随州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随州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随州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是以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组织,是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农工党随州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健康随州”和“美丽随州”建设为履职重点,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已成为随州政治舞台上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基本情况

20115月,农工党湖北省委会在随州市成立支部。20144月,经中共随州市委和湖北省委统战部同意,并经农工党湖北省委会批准,成立农工党随州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鄂农工字〔201419号),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4名,下设4个支部。近年来,筹委会坚持政治标准、坚持质量优先、坚持界别特色,严控发展规模,截至目前,共有农工党党员61名,平均年龄44岁,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3人,占总人数的89.8%;研究生以上学历11人,占18.6%;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占80%以上。成员主要分布在医药卫生、教育、法律、环境资源等领域,现有省政协委员1名,市政协委员10名(常委3名),区人大代表2名。


第二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随州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收入8.00万元,比上年减少0.81万元,同比减少9.20%。其中: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上年结转0万元,比上年减少0.81万元,同比减少9.20%,变化原因:预算执行较好,无结转。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支出8.00万元,比上年减少0.81万元,同比减少9.20%,变化原因:预算执行较好,无结转。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总计8.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本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本单位资产总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中国农工民主党随州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补助)经费中未安排“三公”经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补助)经费中未安排“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补助)经费中未安排“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补助)经费中未安排“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补助)经费中未安排“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随州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随州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用财政局监制发票收的收入进入专户管理的,都是非税的。非税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属于财政资金范畴。

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在我国一般指中央、省、市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四、人员经费:是指直接用于公务员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五、公用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六、教育经费:是指一个国家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开支。包括: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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