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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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 审核: 黄振忠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随州市编制委员会随编发【2007】43号文件的规定,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利法规的普及和宣传;依法审批取水许可;依法实施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保护水利设施,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负责全市的水利规费征收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随州市水利规费征收管理站)成立于2000年,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属随州市水利局二级单位。

1、机构编制情况:2000年随机编[2000]5号文件,核定本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1年随编发【2011】26号文件,确定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3年随人社局【2013】1号文件规定,将我单位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2015年随编办发【2015】69号批复我单位为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

2、实有人员情况及领导职数配备情况:根据随机编[2000]5号文件,核定本单位编制5人。根据随编发[2001]35号文件,明确核定我单位领导职数1名;随编发[2016]41号文件,增核副支队长1名,实际配备领导2名。目前在职实有人数5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收入167.22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减少19.30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要求压缩开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133.83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上年结转其他结转13.3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支出167.22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减少19.30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要求压缩开支。具体安排如下,其中:

1、基本支出111.59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69.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3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6.09万元,在职医疗保险5.12万元,退休人员医保1.14万元);住房公积金4.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1万元。人员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12.17万元,增长15%。因本年度预算增加奖励工资支出。

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6.94万元。比上年增加1.75万元。

2、项目支出55.63万元。比预算上年减少33.22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要求压缩开支。项目名称为:水行政执法监督项目、水资源、水土保持和河道采砂监管。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8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2.17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增加单位人员奖励工资。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03.8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0万元。

2、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8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2.17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增加单位人员奖励工资。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3.83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16.9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具体支出明细如下:其中办公费0.95万元;印刷费0.60万元;邮电费0.6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维修(护)费0.60万元;会议费0.25万元;培训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工会经费2.00万元;福利费3.8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18万元;咨询费1.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7.27万元,全部为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新增资产配置3.5万元,其中:手持摄像机一部预算金额1.50万元,台式电脑2台预算金额2.00万元。我单位成立于2000年12月,办公设施和设备已全部老化,无法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故需更换部分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预算比上年减少33.23万元,减少82%。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为22.89万元,比上年末资产减少0.73万元,下降3%。其中:流动资产16.32万元,非流动资产6.57万元。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支出为0.3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万元,减少77%。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预算财政没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支出为0.3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万元,减少77%。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我单位已于2016年3月参加车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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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做好《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利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增强全民的水法治意识;依法实施水行政执法,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年度目标为:做好水利法规宣传普及;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水利规费征收及管理工作。

2、长期目标(年度目标):做好水法规宣传,增强全面水法治意识,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质量达标   指标值:100%   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单位“三定”方案。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   指标值:100%   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单位“三定”方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安定  指标值:100%   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单位“三定”方案。

3、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4、整体绩效编制情况说明:2022年度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为16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9万元,项目支出5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经费产出指标是:保障和满足在职人员正常办公生活秩序,按照资金支出进度支付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产出成本;项目支出经费产出指标是:保障各项目支出的经费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效果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力争使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达到较好水平。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单位资金收入:单位征收的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工作经费。

4、上年结转收入:单位上年度未使用完的资金。

(二)支出功能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单位对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反映单位对人员的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反映单位人员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2、津贴补贴:反映单位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统一规范津贴补贴、93工改冲销64元后的结余津贴、通讯费、交通费、物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女职工卫生费、住房补贴等。

3、奖金:反映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6、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级电话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9、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0、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1、培训费:反映单位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1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单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3、劳务费:反映单位支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

14、委托业务费:反映单位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15、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16、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7、其他交通费:反映单位租用公车办公务车的应急租车费用。

1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产生的上述科目未包含的日常公用支出。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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