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新)
  • 发布日期: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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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 审核: 杨文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委工作部署,我站中长期的工作重点包括:一是开展全市城区建筑市场管理和整治规范工作,主要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市场、建设劳务市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稳定;二是引导全市建筑业调结构、拓展市场,促进建筑业健康、持续、稳步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是开展行业帮扶维权维稳工作,维护建筑行业稳定;四是认真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有序推进企业改制,维护改制企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03年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随编发[2003]35号)文件,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差额拨款编制20名,领导职数3名,隶属市住建局管理。2015年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年末实际在职人员共24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546.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安排增加41.56万元,同比增长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68万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314.41万元,其他结转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增加了10万元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以及预计其他收入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546.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安排增加41.56万元,同比增加8.2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1万元,其他支出1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以及比上年增加了退休人员奖励工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9.68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170.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21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6.79万元,同比增加了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增加了10万元固定资产处置收入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总计26万元, 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增加了62.5%;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万元。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严格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比2021年预算中日常公用经费增加的原因是今年预算增加了一笔10万元的其他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无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与上年一致。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单位资产总额19.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4万元,固定资产5.38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中,房屋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万元),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1.64万元,汽车3辆共计0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3.74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与上年相比,资产总减少171.69万元,减少了89.84%,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相比减少170.2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49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站无收费来源,财政拨款补助经费不足以负担本年开支,经费缺口只能用单位往年结余资金弥补。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为:目标1:按批准的主要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促进随州建筑业发展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目标2:完成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工作,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专项检查。
    年度目标为:目标1:按批准的主要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促进随州建筑业发展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目标2:完成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工作,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专项检查。

2、长期目标1:按批准的主要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促进随州建筑业发展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实际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质量达标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以及部门(单位)管理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长期目标2:完成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工作,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数据精确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3、年度目标1:按批准的主要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促进随州建筑业发展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实际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质量达标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以及部门(单位)管理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长期目标2:完成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工作,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数据精确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根据省造价站相关文件要求按期收集、核对以及发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不断完善新材料、新工艺的材料价格,保证发布信息及时更新,为建筑市场、政府投资工程等提供服务。对工程造价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展日常监管及定期检查培训工作,确保造价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项目总目标是:
    长期目标为:目标1:完成1050多种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归纳工作。目标2:完成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目标3:完成造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造价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执业规范,对中介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工程造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年度目标为:目标1:完成1050多种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归纳工作。目标2:完成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目标3:完成造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造价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执业规范,对中介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工程造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3、长期目标1:完成1050多种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归纳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收集≥1000种,指标设立依据是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种类数量。

长期目标2: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完成率,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质量指标:工程造价信息收集、发布及时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长期目标3:完成造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造价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执业规范,对中介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工程造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产出指标:专项检查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4、年度目标1:完成1050多种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归纳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收集≥1000种,指标设立依据是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种类数量。

年度目标2: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完成率,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质量指标:工程造价信息收集、发布及时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年度目标3:完成造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造价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执业规范,对中介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工程造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产出指标:专项检查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8.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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