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21-01-28
  • 信息来源: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
  • 编辑: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
  • 审核: 陈涛

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

(二)研究制定市级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相关工作政策措施;

(三)负责与市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四)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核对工作;

(五)分配市本级城乡低保资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市低保局为市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与市核对中心合署办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局长高配副处级,在编在岗参公人员5、以钱养事3人,人员较上年度较少1人

(二)上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低保特困保基本。截止12月底,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477户、7280人,农村低保对象22990户、41866人,特困供养对象14410人(集中供养2639人、分散供养11771人),按月累计发放低保救助和特困供养资金3.09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

2.临时救助解急难。对因疫、因灾、因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或者刚性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影响基本生活的对象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截止12月底,全市已经累计救助19847人次、支出2200万元。

3.专项救助惠民生。疫情交通管制期间,对低保、特困、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六类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物资救助,发放7.77万人、2528万元。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动态联动,对低保、特困对象已经发放8个月物价补贴,支出资金6445万元。

4.精准识别更公正。连续5年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到省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督监察范围,其中:2018年查实问题1125条、2019年查实问题417条、2020查实问题0条,低保、特困对象的认定更加精准。

5、开展核对促精准。截止12月底,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社会救助对象52109户、100065人次,共检出人社参保、工商登记、机动车等各类信息7462户,23395人次。

第二部分  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总额19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5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20万元、其他收入8.77万元、上年结转20.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33.53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20%,主要原因一是市核对中心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增加了相关整改项目预算二是市低保局与市核对中心合账,增加了人员经费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199.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3.61万元,公用支出20.43万元,项目支出65.31万元。比上年增加33.53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一是市核对中心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增加了相关整改项目预算二是市低保局与市核对中心合账,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万元比上年增加54.87万元,增加47.6%。主要原因是市低保局与市核对中心合账,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预算2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新增性项目2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运行经费支出11.39万元。其中: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0.6万元、印刷费0.6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1.35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没有部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上年减少0.22万元

第三部分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预算绩效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含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和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501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01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四)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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