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2021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征收(用)、出让或划拨等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土地资源调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划拨土地依法管理、耕地保护、土地开发、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及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登记审查报批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于2005年成立,现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编办核定事业编制4名。法人代表:钦传忠,单位法定地址: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沿河街12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有干部职工11人,其中在职在编4人,其他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6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度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预算总收入64.1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44.17万元,占预算总额68.91%;其他收入19.93万元,占预算总额31.0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预算总支出64.10万元,其中人员预算支出为54.55万元;公用支出9.5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财政经费拨款(补助)资金为44.1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17万元;公用支出4.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无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单位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公用支出4.00万元,其中办公费0.60万元、印刷费0.04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40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差旅费0.81万元、维修(护)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工会经费0.4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80万元。
第三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2021年预算表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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