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1-02-05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 审核: 黄振忠

  

第一部分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八、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1.主要职能。一是研究制定市本级农业执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是组织、协调全市畜牧、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生猪屠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乳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动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农机安全监理、渔业、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保护、农村能源等方面的执法工作;三是负责实施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辖区范围内的由随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工作;四是负责跨区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五是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对检查中发现违法案件的处理;六是负责投诉举报涉农违法线索的受理、调查和处理;七是负责指导县(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体系建设;八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20204月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整合市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组建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核定人员编制8名,其中从市畜牧兽医局划转2名、市农机局划转1名、市水产局划转1名、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划转4名。根据中共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通知》(随编发[2020]4号)精神,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是随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处级。

3.人员情况。支队核定事业编制8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监督稽查科、案件办理科。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科长(主任)3名,正科级。2020年底实有9名,其中正科级4名,副科级2,科员1,劳务派遣人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支队收入预算总额277.92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176.17元,其他收入4.92万元;上年结转96.83元。收入比上年188.24万元增加89.6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7.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及执法装备设备和执法项目支出等。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队支出预算总额277.92万元。按功能分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1.21万元、医疗卫生8.1万元、农林水事务24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88.24万元增加89.6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7.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执法装备设备和执法项目支出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支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76.17万元。较上年预算103.70万元增加72.4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69.88%。主要原因是:机构人员大幅增加及机构职能大幅度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支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支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支队运行经费3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3.29万元。包括:其中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福利费1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工会经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万元。较上年预算20.25万元增加13.0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64.44%。主要原因:机构人员和职能大幅度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7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50万元。较上年预算18.20万元增加1.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8.24%,主要原因:增加专业技能培训服务等。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初资产总额117.64万元较上年增加26.0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8.44%,主要原因:增加禁捕装备及举报奖励经费;其中流动资产为96.92万元,较上年增加29.7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4.25%,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增加;非流动资产20.72万元,较上年减少3.68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5.08%,主要原因:固定资产折旧。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0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考察交流;公务接待费2.53万元,比上年1.94万元增加0.5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0.41%,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及职能大幅度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与上年1.5万元增加3万,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及职能大幅度增加。

第三部分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            名称

随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填报人

孙显东

联系电话

0722-3286879

部门总体资金情况

总体资金情况

当年金额

占比

近两年收支金额

 2019年

 2020年

收入构成

财政拨款

176.17

63.39%

131.55

103.7

其他资金

101.75

36.61%

104.81

84.54

合计

277.92

100.00%

236.36

188.24

支出构成

基本支出

172.1

61.92%

83.99

92.96

项目支出

105.82

38.08%

152.37

95.28

合计

277.92

38.08%

236.36

188.24

部门职能概述

    (一)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市本级农业执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协调全市畜牧、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生猪屠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乳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动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农机安全监理、渔业、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保护、农村能源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三)负责实施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辖区范围内的由随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工作。
    (四)负责跨区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对检查中发现违法案件的处理。
    (六)负责投诉举报涉农违法线索的受理、调查和处理。
    (七)负责指导县(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体系建设。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严厉查处涉农违法案件,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创新方法思路,抓好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忠实履职尽责,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农资市场管理制度。五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各项执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执法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投诉举报制度、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行政决策符合规定程序、行政决策内容合法,有效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六是加强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的力度,及时完成上级转交的核查任务。七是强化畜牧执法,重点抓好屠宰和动物检疫执法工作。

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总预算

项目本年度预算

项目主要支出方向和用途

农业综合执法经费

常年性项目

30

30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农资执法监管、水产禁捕执法

整体绩效总目标

长期目标(截止     年)

2021年度目标

目标1、完善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开展良好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畜产品的消费安全。
目标2、保障农业投入品安全,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目标3、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目标1:卫生监督执法案件查处,投诉案件查处率100%;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场所监管率100%;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两个确保”。
  目标2:农资执法打假及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100%;在岗执法人员100%;溯源查处率 100%;提升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85%以上。
  目标3:水产禁捕执法,投诉案件查处率100%;4个库区执法监管100%;4个库区3类鱼种质资源得到保护;4个库区生态环境,逐步修复、得到保护。

长期目标1:

完善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开展良好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畜产品的消费安全。

长期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投诉案件查处率

100%

省要求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场所监管率

100%

省要求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不发生区域性重大事故

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畜产品质量安全

“两个确保”

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

长期目标2:

保障农业投入品安全,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长期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

100%

经验标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参训人员

100%

经验标准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溯源查处率

100%

经验标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

85%以上

经验标准

长期目标3:

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长期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投诉案件查处率

100%

工作目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4个库区执法监管

100%

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4个库区3类鱼种质资源

得到保护

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4个库区生态环境

得到修复、保护

工作目标

年度目标1:

保障人民群众对畜产品的消费安全。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

预期当年实现值

2019年

2020年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投诉案件查处率



100%

省要求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场所监管率



100%

省要求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不发生

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畜产品质量安全



“两个确保”

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

年度目标2:

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

预期当年实现值

2019年

2020年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



100%

经验标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在岗执法人员



100%

经验标准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溯源查处率



100%

经验标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



85%以上

经验标准

年度目标3:

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

预期当年实现值

2019年

2020年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投诉案件查处率



100%

工作目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4个库区执法监管



100%

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4个库区3类鱼种质资源



得到保护

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4个库区生态环境



逐步修复、得到保护

工作目标

备注:1.“项目类型”请选择填报:①常年性项目;②延续性项目(从   年至   年);③一次性项目。
      2.“整体绩效总目标”:请结合部门职能、工作规划、项目支出投向等编报;绩效总目标可分解为多个子目标,每个子目标对应一项或多项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
      3.“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仅为参考指标框架,并非每一个绩效子目标都同时有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自行选择填报。
      4.“二级指标”中“产出指标”请选择填报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益指标”请选择填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
      5.“绩效标准”:设定绩效指标值时的文件依据或参考标准,可填写“历史标准”、“行业标准”、“经验标准”等。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的解释:

213010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的基本支出。

213010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3011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指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开支的退休经费。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11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用于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支出(项):指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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