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中心血站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2.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承担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中心血站隶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机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内设 10 个科室:办公室、总务科、财务科、政工科、宣教科、成分科、采血科、机采科、检验科、供血科。核定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员90人,其中:在职人员76人,退休人员14人。随着采供血事业的发展,我站的采供血量已由2013年的3吨上升到2020年的8.5吨,血站人员出现了青黄不接的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101号文件及鄂编发(2008)27号,血量在3吨以下的,以24人为基数,血量在3-10吨的,每增1吨,增配7人,目前我站采血量已达到8.5吨,按照国家卫健委2016年底核酸检测要实行全覆盖的要求,需增加核酸检测人才6-8人。编制一直得不到解决,现聘请临时工44人,这样造成人员经费严重不足,事业经费严重短缺。
第二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中心血站收入预算总额为3032.19万元,较2020年增加-1209.82万元,增加率-28.52%;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04万元,较2020年增加179.9万元,增加率42.42%,主要增加了上级转移支付2020年经费未到位的178万元;非税收入1728万元,比上年增加117.09万元,增加7.27%,根据2021年预计采供血量预计的收入;其他收入700.19万元,比上年增加-1506.81万元,增加-68.27%,新站搬迁需采购设备及基建项目欠款已基本结清,计划政府债券融资的需求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中心血站支出预算总额为3032.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49.59万元(财政拨款16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45万元、事业收入636.59万元),较2020年增加23.34万元,增加率2.82%,主要原因是新增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及政策性调资。公用支出61.6万元(事业收入61.6万元),较2020年增加-33.06万元,增加率-34.92%,按照2020年实际支出情况估算;项目支出2121万元,较2020年增加-1200.1万元(财政拨款357.31万元,事业收入1063.5万元,其他收入700.19万元),增加率-36.14%,减少了新站搬迁装修装饰开支。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中心血站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604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168万元及核酸检测80万元,与上年增加人员经费24万元;省级及中央资金356万元用于血站能力建设,比上年增加156万元,增加率78%,增加部分是2020年上级转移支付预计2021年初到位。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度市中心血站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年度市中心血站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年度市中心血站没有安排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中心血站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总额357.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7.31万元,主要是核酸检测试剂、血液检测试剂及血站能力建设方面的开支。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中心血站截止2020年底资产总额7711.45万元,较上年增加2180.97万元,增加比例39.44%,主要是新站在建工程增加;流动资产1615.8万元,较上年增加193.51万元,增加比例13.61%,主要是应收账款及存货的增加;固定资产原值3058.89万元,较上年增加1108.3万元,主要是购置了实验室检测流水线及采供血业务新设备且报废旧设备没有销账。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市中心血站没有安排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的支出。
第三部分 随州市中心血站2021年部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市中心血站按照《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直部门2021年预算的通知》要求,根据《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和血站年度工作规划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年度市中心血站无重点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