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支出专项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主要职能负责城市防洪规划、排水规划的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河道堤防(含城区内河)防洪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及养护,承担城区防汛日常工作。目前,担负着城区范围内的排(污)水主管网长28公里、检查井蓖13000多座、城区内河10840多米、明渠16180米、排(提)水泵站闸门5座的管理、养护维修、保洁的工作;承担污水提升泵站污水输送的管护;负责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监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是由随州市住建局主管,单位独立核算,核定编制45人,其中事业在职编内人数43人,事业在职编外人数1人。现有在册职工61人,其中退休职工17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收入271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43.54万元,其他收入667.63万元,上年结转503.08万元。比2020年年增加了128.22万元,同比增加了4.96%,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城区管网改造项目的投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预算支出271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9.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128.22万元,同增加了4.96%,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了城区管网改造项目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54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0.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4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71.39万元,同比增加了85.96%。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970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340万元。污泥无害化运营支出500万元,排水设施维修支出50万元,花溪河常年提水支出80万元。同比增加了630万元。同比增加了185.29%。因政府加大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投入,导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大幅增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0.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2.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共127.25万元,包括办公费12.48万元,印刷费0.36万元,咨询费0.67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4.03万元,邮电费1.8万元,取暖费0.77万元,物业管理费0.90万元,差旅费19.15万元,维修(护)费0.41万元,会议费2.25万元,培训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2.61万元,劳务费24万元,工会经费11.08万元,福利费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9.3万元,同比减少了6.81%,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缩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285.1万元,其中购买商品服务支出需政府采购255万元,单位资产增加政府采购30.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初部门资产总额565.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3.13万元,固定资产61.91万元。流动资产中:财政国库存款503.08万元。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6.18万元,车辆43.20万元,专用设备10.07万元,家具用具2.46万元。资产总额比上年减少了585.02万,同比减少了50.87%,因2020年项目投入加大力度,工程大多完工结算,资金结余减少。导致资产减少。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3、 项目支出:指为保障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泥无害化项目,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等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4、 “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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