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铁路幼儿园2021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1-02-02
  • 信息来源:随州市铁路幼儿园
  • 编辑:随州市铁路幼儿园
  • 审核: 陈涛

随州市铁路幼儿园2021年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铁路幼儿园(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铁路幼儿园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铁路幼儿园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九、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铁路幼儿园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铁路幼儿园部门情况

1、机构情况:2005年2月,市编办下发《关于将随州市铁路幼儿园收归市管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随编发【2005】04号)文件,设立随州市铁路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按整体划转的实有人数8名核定,配正、副园长个一名;

2015年4月,市编办下发《关于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的批复》(随编发【2015】31号)文件,确定随州市铁路幼儿园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2、主要职责:幼儿保育和幼儿教育。

3、人员情况:随州市铁路幼儿园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编在职6人,退休4人,在校幼儿54人。

第二部分    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我园收入合计10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3.37万元,较去年增加了3.37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人员支出补助收入;非税收入33.84万元,较去年减少1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幼儿园所在地区棚户区改造,招生数量逐年减少;其他收入1.57万元,上年结转2.3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我园支出合计101.13万元,人员支出93.63万元,公用支出7.5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支出44.63万元,聘请人员工资支出7.56万元,在职人员5项奖9.48万元,退休人员5项奖5.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1万元,医疗保险3.15万元;失业保险0.68万元;工伤保险0.45万元;退休医疗保险1.98万元,住房公积金5.40万元,住房补贴1.13万元,物业补贴1.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7.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63.37万元,人员经费拨款58.87万元,公用经费拨款4.5万元;较去年增加了3.37万元,增长5.57%,其中,人员支出5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1年我园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无政府采购支出;无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随州市铁路幼儿园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后)




第四部分  随州市铁路幼儿园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含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和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501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01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四)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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