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1-02-01
  • 信息来源: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 编辑: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 审核: 陈涛

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退休职工以及遗属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随编发201960号文件,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核定编制12

第二部分  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预算收入总计126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2.5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014.6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75.69万元,同比增加16.10%,主要原因是新接收五名退休士官,单位新进三名在职工作人员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预算支出总计1267.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7.68万元,比上年增加162.0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03万元,比上年增加3.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8万元。按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204.19万元,比上年增加133.69万元;项目支出1063万元,比上年增加4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接收五名退休士官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252.50万元,比上年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接收五名退休士官,单位新进三名在职工作人员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我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31.14万元。其中:办公费1.56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98万元、邮电费3.44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4.15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6.6万元、福利费2.1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9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初,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资产总额313.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4.06万元,固定资产129.10万元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0.1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等预算。

第三部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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