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2020年度决算
  • 发布时间:2021-10-2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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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2020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于2001年3月经市委编办批准成立。负责城区范围内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农地转用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审查报批,承担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招标、拍卖、出租、抵押的管理和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土地权属争议及地矿、地质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划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5人,实有在职干部职工26人,退休人员23人。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内设土地利用科、征地管理科、地政地籍科、地矿科、办公室(内加挂执法监察科牌子)、财务科、政工人事科七个职能科室以及东城、西城、南郊、北郊、城南新区五个国土资源所。

第二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69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06万元、政府性资金310万元、其他收入425.7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664.09万元,收入合计较上年1021.23万元增加66.07%,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320.25万元,较上年713.22万元增加85.11%,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项目推进加快。            。
    本部门2020年度预算支出合计1695.92万元,实际支出132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11万元,项目支出686.14万元。在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560.87万元,占42.48%;商品和服务支出为73.24万元,占5.55%,主要为日常办公费用等支出。项目支出686.14万元,占比51.97%。
二、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万元,决算数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4.31%,决算数较上年的3.96万元减少69.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缩经费开支。其中:
(一)2020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2020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万元,决算数为0.06万元,决算数较上年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公务接待。
(三)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2台,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0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5.85万元,决算数为1.13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减少69.87%。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开支。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费用10.13万元,其中电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工会经费7.1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1.13万元。较去年31.96万元下降21.84万元,主要是大力压缩行政成本。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0万元,决算收入310万元,决算支出310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元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等方面形成具体贯彻落实举措,为随州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较好的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2020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绩效等级为优。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在预算执行率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更要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项目及金额执行。
    八、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市救助管理站的运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本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本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第三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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