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1-02-05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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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政府驻汉办事处
  • 审核: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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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驻汉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随州市驻汉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驻汉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驻汉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驻汉办事处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驻汉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代表市委、市政府加强与省直各部门及武汉地区的联系与沟通,办理有关事务;宣传随州、推介随州,促进随州与所联系地区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

2、围绕随州中心工作,开发信息资源,强化综合信息处理手段,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3、协助市委、市政府在武汉地区举行重要活动的对接、联络和服务工作;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协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参与“我选湖北”海外招才引智活动。

4、负责处理随州籍赴省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及时处置有关突发事件;在重要时期和重要活动期间,协助随州本地各类专班在汉开展信访维稳工作。

5、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在汉公务活动提供会议报到、接机接站、机要通讯、文印等应急保障服务;为市直各部门到汉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工作方便。

6、协助做好驻地随州籍务工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加强流动党员和流动团员管理,参与调解劳务纠纷,维护我市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人民政府驻汉办事处行政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内设综合科,科级领导职数1名。下设随州市驻汉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2名,相当科级领导职数1名。保留劳务派遣编制1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驻汉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驻汉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173.80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160.1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情况: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173.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1年市政府驻汉办事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1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政府性基金情况: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9.97万元。其中:差旅费3.50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工会经费2.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5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资产总额29.74万元,主要由以下两部分构成:流动资产5.8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9.77%;固定资产(净值)23.8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0.23%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驻汉办事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第三部分  随州市驻汉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保障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财政拨款:指按照预算安排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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