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22-01-27
  •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 张春燕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规定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政策性住房产权变更的管理;承担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全市房产市场的管理;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查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负责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房产物业服务的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发展物业服务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负责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和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发展与战略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城市供排水发展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编研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督促、推进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市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排涝和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六)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综合上报工作。

(七)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市场和城市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行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和引导市政公用企业、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参与市场劳务、技术合作,推进企业发展壮大。

(八)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定期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示范镇创建工作;指导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查处。

(十一)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节能减排、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指导和推进重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十二)指导全市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名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名城保护宣传、发展研究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十四)在随州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城市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安全及节能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房产市场、城市供排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企业管理办公室)、城建科(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科、勘察设计与科技科(名城保护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房产市场科(房屋征收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物业监督科、财务审计科、供排水管理科、机关党委、老干部科。

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23名,参公编制14名。2021年底实有在职人员3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0人。

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共12个: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研究所、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随州市住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随州市建筑市场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1、住建系统2022年财政预算收入1651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2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40万元,其他收入9085.73万元,上年结转872.09万元。总收入较上年的12075.08万元增加了4442.98万元,同比增加36.79%,增加原因是新增了随州市城市面貌与色彩专项规划、2021年度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创建奖补资金、阳光小区加装电梯、神韵随州补短板品质提升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项目资金收入。

2、市住建局本级2022年财政预算收入914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86.87万元,其他收入7305.61万元,上年结转149.58万元。总收入比上年的6006.10万元增加了3135.96万元,同比增加52.21%,增加原因是新增了随州市城市面貌与色彩专项规划、2021年度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创建奖补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项目资金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1、住建系统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16518.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33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2.5万元,其他支出270.98万元。与上年的12075.08万元相比增加了4442.98万元,同比增加36.79%。增加原因是新增了随州市城市面貌与色彩专项规划、2021年度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创建奖补资金、阳光小区加装电梯、神韵随州补短板品质提升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项目资金。

2、市住建局本级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9142.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66.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3.65万元。比上年的6006.10万元增加了3135.96万元,同比增加52.21%,增加原因是新增了随州市城市面貌与色彩专项规划、2021年度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创建奖补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项目资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住建系统2022年财政拨款6821.23元,较上年的5196.57万元增加了1624.66万元,同比增加31.26%,增加原因是新增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阳光小区加装电梯、发放住房困难群体住房租赁补贴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市住建局本级2022年财政拨款168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6.87万元。与上年的1704.54万元相比减少了17.67万元,同比减少1.04%,减少原因是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1、住建系统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为1699.1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440万元,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59.18万元。比上年的1404万元增加了295.18万元,同比增加21.02%。增加原因是政府加大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和民用建筑节能等资金投入,导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增加。

2、市住建局本级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为0万元,比上年的180万元减少了180万元,同比减少100%。减少原因是2022市市住建局本级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情况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1、2022年住建系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37.68万元,其中:办公费17.41万元,印刷费0.17万元,水费0.79万元,电费14.53万元,邮电费5.65万元,物业管理费1.68万元,差旅费8.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65万元,维修(护)费4.01万元,会议费0.10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7.63万元,劳务费11.96万元,委托业务费2.50万元,工会经费45.55万元,福利费20.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22万元。与上年的219.23万元相比增加了18.45万元,同比增加了8.4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住建系统有新招考人员,故导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2、2022年市住建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2.40万元,其中办公费0.95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差旅费4.14万元,公务接待费3.68万元,劳务费0.56万元,工会经费10.83万元,福利费13.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0万元。与上年的96.18万元相比减少了13.78万元,同比减少14.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市住建局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切不合理的支出,厉行节约,进一步合理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1、2022年住建系统政府采购总额1391.73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315.77万元,份额比例为22.69%;面向小微企业301.56万元,份额比例为21.6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73万元,工程预算1310万元,服务预算52万元。政府采购总额比上年的264.51万元增加了1127.22万元,同比增加426.15%,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阳光小区加装电梯、公租房管理与维护以及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等政府采购预算。

2、2022年市住建局本级无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情况一致,因本部门电脑、打印机等配置已满。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住建系统资产总额67916.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574.72万元,固定资产1491.13万元,在建工程63.72万元,无形资产1.18万元,保障性住房原值27786.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中,房屋类1063.8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63.83万元),构筑物104.74万元,通用设备102.81万元,汽车28辆净值52.59万元,专用设备87.98万元,陈列品3.5万元,图书及档案2.64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73.04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与上年相比,资产总增加6394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相比增加36226.8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02.8万元,在建工程增加39.63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2万元,保障性住房原值增加27786.1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底收市财政局下达九大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和随州市城市应急水源工程专项债券资金,以及录入了保障性住房资产原值,所以导致资产和流动资产增幅较大;二是2022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因累计折旧和摊销,导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有所减少;三是2022年市住建局因新增工改子系统-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审批系统在建工程。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住建局本级资产总额36340.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944.25万元,固定资产331.04万元,在建工程63.72万元,无形资产1.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中,房屋类68.5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8.59万元,),构筑物104.74万元,通用设备57.66万元,汽车1辆已累计折旧完成净值0万元,专用设备80.11万元,图书及档案0.24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19.7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与上年相比,资产总增加35098.72万元,同比增加2827.19%,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相比增加35106.18万元,同比增加4188.93%;固定资产与上年相比减少了46.89万元,同比减少12.41%;在建工程与上年相比增加39.63万元,同比增加164.51%;无形资产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2万元,同比减少14.49%。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底收市财政局下达九大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和随州市城市应急水源工程专项债券资金,所以导致资产和流动资产增幅较大;二是2022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因累计折旧和摊销,导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有所减少;三是2022年市住建局因新增工改子系统-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审批系统在建工程。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住建系统2022年“三公”经费年初总预算为60.41万元,与上年的21.65万元相比增加了38.76万元,同比增加179.03%。主要原因是市质安站根据工作需要,需购置一辆用于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用车,因此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导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幅较大。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65万元,较上年的0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预计2022年有因公出国活动开展,故编报了预算。

公务接待费7.63万元,比上年的3.92万元增加了3.71万元,同比增加94.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巡查和调研等业务工作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有所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13万元,比上年的17.73万元增加了14.40万元,同比增加81.22%,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公务用车外出检查费用增多,二是因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运行维护维修保养费用也随之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与上年的0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市质安站根据工作需要,需购置一辆用于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用车,因此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2、市住建局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3.43万元,比上年的7.92万元增加了5.51万元,同比增加69.57%。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运行维护维修保养费用也随之增加,故导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幅较大。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住建局无因公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3.68万元,比上年的3.39万元增加了0.29万元,同比增加8.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巡查和调研等业务工作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5万元,比上年的4.53万元增加了5.22万元,同比增加115.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公务用车外出检查费用增多,二是因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运行维护维修保养费用也随之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辆,与上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1、住建系统(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表

2、市住建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01):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02):反映城乡建设项目支出。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120303):反映本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支出。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1401):反映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营及其债务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市住建局机关住房公积金支出。

提租补贴(2210202):反映市住建局机关提租补贴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市住建局机关基本医疗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市住建局机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反映由本单位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