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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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1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城管执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执法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考核评价及跨区城、重大案件的查处和市政府确定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3)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市政公用设施年度维修、维护计划;负责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管理;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标线等设施施工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设施审批管理;负责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的审批管理。依法组织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拟订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并指导协调、监督落实;制定并监督实施城区市容市貌整治计划;负责城区出门出店、占道经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区户外广告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建筑物立面管理;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管理;负责城区灯饰景观亮化管理工作。

5)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编制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城区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负责城市垃圾无害化治理工作;依法征收垃圾处置费;负责城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负责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管理;负责拆除环卫设施设置审批管理。

6)负责园林绿化管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及城市绿化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行使城市规划区各类绿化用地绿线划定职能;管理新、扩、改建项目绿地面积、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核准;负责临时占用绿地、移植修剪砍伐树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城内公园、游园、广场、公共绿地的管护工作。

(7)负责统筹城区机动车停车治理具体工作,对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督促考核,依法管理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外其他公共区域的停放行为,组织拟订、宣传贯彻停车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和服务规范。
     8)在随州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住房城乡建设领城(不包括建筑质量安全及节能、房产市场交易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生态环境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督管理领城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领域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外其他公共区城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领城向城市规划区内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城市河道取土、违法建设等的行政处罚权。

9)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负责城区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管理;负责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部件的采集;负责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案件和“12319”市民投诉案件的派遣、督促、检查、指导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10)负责城区主次道路融雪应急处置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9机构改革,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风景园林管理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执法职责整合,组建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现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装备科、执法监督科、市容一科、市容二科、市政公共设施科、园林绿化科、行政审批科、宣传教育、督查考评科等11个科室。。定编41人,实有36人,在职36人、退休13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系统汇总预算收入31851.2元,其中财政拨款4682.9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141.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452万元,其他收入17964.57万元,上年结转1610.34万元。比上年增加16978.04万元,增加114.15%。主要原因其他收入预算增加13300.3万元,主要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数字城管智慧化改造项目预算7497.6万元,环卫局城南垃圾场封场生态修复工程预算2504.73万元等

  机关本级部门预算收入5913.8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76.0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112万元,政府性基金2546万元,其他收入10.87万元,上年结转568.86万元。比上年增加45.97万元,增加0.7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系统汇总预算支出318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5.06万元,项目支出22286.14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000万元。比上年16978.04万元,增加114.1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7542.27万元,主要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数字城管智慧化改造项目预算7497.6万元,环卫局城南垃圾场封场生态修复工程预算2504.73万元等。  

机关本级预算支出5913.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16.06万元,项目支出4097.73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45.97万元,增加0.7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系统汇总财政拨款支出1127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2万元,项目支出2802.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452万元。比上年增加2185.45万元,增加24.04%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增加1849万元,为新增项目经费。

机关本级财政拨款支出4334.0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万元,卫生医疗支出37.2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9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23万元。比上年增加25.93万元,增加0.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度系统政府性基金3452万元,比上年增加1849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增项目经费

2021机关政府性基金2546万元,比上年增加1560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增项目经费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度城管执法委系统汇总运行经费共398.79万元,其中办公费26.83万元、印刷费9万元、咨询费7万、办公用房水电费29.5万元、邮电费8.45万元、取暖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9.8万元、差旅费19.96万元、维修费14.5万元、租赁费9万、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5.45万元、福利费23.9万元、工会经费27.31万元、公务接待费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1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4.4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6.4万元,比上年增加50.39万元,增加比例为14.46%

  委机关本级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167.62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8万元、咨询费5万元、水电费12万、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6万、租赁费5万元、培训费15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工会费10万元,福利费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4.4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2万。比上年增加32.85万元,增加比例为24.37%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673.5万元,主要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1231日,城管执法委本级资产总额920.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9.26万元,固定资产431.06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249.92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汽车7辆,共计108.6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2.48万元。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增加328.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相比增加327.24万元。变化的原因是财政国库结转结余金额增加导致资产和流动资产增加。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城管执法委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93.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公务接待费8.7万元,比上年减少9.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11万元,比上年增加16.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1年我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出国计划公务接待费1.7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市政环卫园林新增管护面积和园林提高养护标准经费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216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各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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