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1-02-04
  • 信息来源:随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编辑:随州市乡村振兴局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第一部分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2021年预算编报说明


第一部分   市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指导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社会扶贫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社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支援工作。

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项目备案和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外资扶贫项目及其它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并组织年度绩效考核;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立。

负责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扶贫成效)考核;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和检查指导。

组织开展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对口驻村扶贫工作,组织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拟订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

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市农村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目前,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开发指导科、社会扶贫科,下设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共有机关人员22名。其中22名机关人员中,有行政编制人员12名(2名不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4名,劳务派遣人员1名。

应扶贫攻坚工作需要,2020年经市委研究决定,选派了5名干部到市扶贫办挂职,其中副处级干部3名,科级及以下干部2名。

2021年比上年新增5人,变动主要原因是应扶贫攻坚工作需要,2020年经市委研究决定,选派了5名干部到市扶贫办挂职,其中副处级干部3名,科级及以下干部2名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今年以来,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安排,勇担当善作为,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剩余6040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至此,全市12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8.5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脱贫攻坚亮点纷呈,贫困劳动力就业指数位居全省第四,消费扶贫销售额居全省前列,小额信贷为全省率先完成任务的四个市州之一,数据质量为疑点数据清零的四个市州之一,疫情影响有效克服,脱贫成果不断巩固。在全省扶贫成效考核中,我市连续两年被评定为“综合评价好”的等次并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

第二部分  市扶贫办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为44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94.16万元,增加154.44万元,增幅52.5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承担随州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随州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随州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驻村工作队办公室人员经费及行政运行。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408.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19.02万元,增加129.66万元,增幅46.5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相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为44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94.16万元,增加154.44万元,52.5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承担随州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随州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随州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驻村工作队办公室人员经费及行政运行。

按经济分类情况,工资福利性支出285.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50.5万元增加134.83万元,增幅89.5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相关人员经费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33.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8.26万元增加4.83万元,增幅17.0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相关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持平。

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22.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7.8万元增加4.65万元,增幅26.1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用于缴纳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卫生健康支出17.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4.12万元增加3.02万元,增幅21.3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用于缴纳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农林水事务347.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29.61万元增加117.6万元,增幅51.2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住房保障支出2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7.23万元增加4.39万元,增幅25.4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用于缴纳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数为408.4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278.76万元,增加129.66万元,46.5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承担随州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随州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随州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驻村工作队办公室人员经费及行政运行。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开支总额33.09万元,其中:

办公费2.5万元,比上年1.10万元,增加1.4万元,127.27%,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承担随州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随州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随州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驻村工作队办公室行政运行。

印刷费1.5万元,比上年0.75万元,增加0.75万元,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承办随州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随州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随州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驻村工作队办公室,文件资料、编撰各类业务书籍相关政策读本。

咨询费0万元,比上年1.2万元,减少1.2万元,减幅100%,减少的原因主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水电费1.3万元,比上年0.75万元,增加0.55万元,73.3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相应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邮电费1.5万元,比上年0.50万元,增加1万元,2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相应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物业管理费0万元,比上年0.4万元,减少0.4万元,减幅100%,减少的原因主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维修(护)费1万元,比上年0.6万元,增加0.4万元,66.6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相应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差旅费4万元,比上年3.2万元,增加0.8万元,2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随州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随州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随州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驻村工作队办公室督察检查。

租赁费0万元,比上年0.2万元,减少0.2万元,减幅100%,减少的原因主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会议费0.5万元,比上年1.2万元,减少0.7万元,减幅58.33%,减少的原因主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培训费1.5万元,比上年0.5万元,增加1万元,2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核定标准。

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1.21万元,减少0.21万元,减幅17.36%,减少的原因主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劳务费2万元,比上年0.3万元,增加1.7万元,566.6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用于随州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随州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随州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驻村工作队办公室工作任务所产生的劳务费。

工会经费3万元,比上1.91万元,增加1.09万元,增幅57.0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

福利费0万元,比上年1.50万元,减少1.50万元,减幅100%,减少的原因主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上年3.55万元,减少1.35万元,减幅38.03%,减少的原因主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公务交通补贴11.09万元,比上年9.26万元,增加1.83万元,增幅42.4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比上年0.13万元,减少0.13万元,减幅100%,减少的原因主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七)政府采购情况

上年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扶贫信息化建设,本年无政府采购具体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我办盘点资产原值共3227940元,累计折旧2582964.95元,账面净值644975.05元;2019年12月31日止,我办盘点资产原值共2804190元,累计折旧2492590.35元,账面净值311599.65元。

固定资产构成主要是:通用设备50台,资产原值532583元,累计折旧323466.89元,账面净值209116.11元(包含车辆一台资产原值236415元,累计折旧236415元,账面净值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97套,资产原值88342元,累计折旧23083.06元,账面净值65258.94元;无形资产1项,资产原值2370600元,累计折旧2000000元,账面净值3706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类总额账面值为403657.90元;固定资产原值为804190元,累计折旧492590.35元,净值311599.65元;无形资产原值为2000000元,累计折旧2000000元,净值0元。我单位各固定资产清查分类情况(1)通用设备总值278569.4元;(2)车辆总值0元;(3)家具、用具、装具、总值33030.25元。

相比较,固定资产减少92058.25元,减幅22.8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资产折旧摊销。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较上年4.76万元,减少1.56万元,减幅32.77%,减少的原因主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1.21万元,减少0.21万元,减幅17.36%,减少的原因主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上年3.55万元,减少1.35万元,减幅38.03%,减少的原因主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相比无差异;因公出国经费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差异。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总结宣传好脱贫攻坚工作。全面系统总结脱贫攻坚,不断深化舆论宣传,讲好随州扶贫脱贫故事。积极开展脱贫攻坚表彰奖励推荐工作。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规范提升好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扶贫资产、扶贫小额信贷、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扶贫公益岗位、扶贫车间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持续健康发展。

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保持政策总体稳定,投入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各级财政投入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衔接要求相匹配。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强化产业支持、就业帮扶,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规范提升好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扶贫资产、扶贫小额信贷、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扶贫公益岗位、扶贫车间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持续健康发展。

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保持政策总体稳定,投入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各级财政投入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衔接要求相匹配。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强化产业支持、就业帮扶,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市人大审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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