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17-02-10
  • 信息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编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第一部分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以及技术标准。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构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2.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

  4.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随州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所属4个二级单位。其中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下设10个科室。
  2.人员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底,局机关编制情况:行政编制26名,工勤编制3名。实有人数:行政编人数26名、工勤编人数1人,以钱养事编人员1名、退休人员4名、劳务派遣人员2名。由于公车改革,解除原司机人员,增加了2名劳务派遗人员。

所属单位编制情况:市食品稽查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数:事业编人员15名、工勤编人员1名;市药品稽查局:行政机构,行政编制5名,实有人数:行政编人员4名;市高新区分局(含淅河所):行政机构,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5人、以钱养事编1名,实有人数:行政编人员5人,事业编人员5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9名,实有人数:事业编人员28名,退休人员12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年度预算安排总收入3148.41万元,其中:本年安排2803.97万元,上年结转344.44万元。按收入资金性质分:财政拨款收入1515.83万元,其他收入1288.14万元。
  本级年度预算安排总收入1077.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96.4万元,其他收入14.57万元,上年结转166.16万元。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分别较上年预算增加237.81万元和14.57万元。导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非税收入的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年度预算安排总支出314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97.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2.25万元,项目支出1598.18万元。
  本级年度预算安排总支出1077.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4.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1.16万元,项目支出571.16万元。由于人员工资增资导致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43.82万元、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58.99万元、非税收入预算项目增加等原因导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40.2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度市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财政拨款总收入1609.07(其中:本年度收入1515.83万元,上年结转93.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25.52万元,公用支出155.16万元,项目支出629.02万元。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财政拨款总收入896.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66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64.91万元、公用经费76.49万元、项目经费220万元(项目预算主要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食药安办经费、投诉举报奖励基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评价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验及风险监测经费、应急管理经费、行政审批经费、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经费、执法能力建设经费、办公楼物业管理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项目经费不足;上级专项转移支付35万元,主要是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科普宣传和应急体系建设方面的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市直系统机关运行费2017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55.16万元,其中办公费6.27万元,印刷费4.81万元、邮电费4.54万元、差旅费67.98万元、会议费3.3万元、福利费8.4万元、日常维修费0.4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4.38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5.5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8.31万元等。
  市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度预算安排126.49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76.4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办公费2.18万元,印刷费0.29万元、邮电费3.21万元、差旅费66.26万元、会议费2.9万元、福利费5.36万元、日常维修费0.37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83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3.5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2.49万元等,除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预算,其他均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5万元,从资金来源分,财政预算拨款177万元,上年结转38万元。从采购类型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主要用于监管设备购置及信息化系统建设;政府采购服务150万元,主要为委托第三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费用。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直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合计21.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4万元。
  2017年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9.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55万元,与上年相比略有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万元,比上年减少2.4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执法车辆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比上年预算降低40%。无公务用车购置。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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