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供销社2017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7-02-10
  • 信息来源:市供销社
  • 编辑:随州市供销社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第一部分 随州市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3)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指导构建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4)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全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5)加强对全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全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
  (6)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改项目的管理。
  (7)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8)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和重大决策及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市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会议,起草市社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综合性报告等重要文稿;协调市社机关内部各科室的工作关系,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对机关重要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承担公文管理、文秘、机要、档案、信访、政务信息、提案和市社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联络、接待工作。
  负责市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及劳动工资相关报表统计工作;承办县(市、区)供销社负责人任职备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市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老干、纪检、监察等日常工作。
  (2)财务资产科。
  负责编制、申报、管理和使用财政预算资金;负责市社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资产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市社直属单位、参股公司中股权收益的收取、管理和使用;负责拟订直属单位的经营目标并组织审计、考核;指导、监督系统内市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基本建设及相关工作;负责编制、汇总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财务会计报表工作。
  (3)经济发展科。
  研究拟订全市供销社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物价政策情况,为政府价格决策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政府委托的重要商品计划安排、储备和供应;负责对直属单位和全市供销社经营业务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推动全市供销社的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负责相关投资项目可行性审核、申报立项;汇总统计报表,收集、发布经济信息,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预测和发展的研究工作;为市社直属和控股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依法审查相关重要经济合同;负责市社机关、直属单位和全市供销社普法宣传工作;受市社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系统内重大经济纠纷和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帮助。
  (4)合作指导科。
  拟订全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全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重要课题调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供政策指导;研究拟订直属企业的发展战略,组织实施直属企业的战略性重组;拟订直属企业项目建设规划,协调、督办有关项目建设;负责直属企业的调查研究及协调工作;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负责协调工商登记、年检、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工作;承担本系统内供销合作经济理论研究和年鉴组稿工作;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提(议)案的办理。
  (5)农村流通科。
  组织全市供销社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构建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
  3、人员编制。
  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监事会主任1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监事会办公室主任1名),另核定“以钱养事”岗位2个。
  第二部分随州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40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292.63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42万元,其他收入68.23万元;2016年预算总收入66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240.27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30万元,其他收入398.31万元;相比较,2017年总收入减少265.72万元,下降39%,基本支出财政拨款增加52.36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增加12万元,为上年结转财政拨款,其他收入减少330.08万元,下降82%;以上增加部分均为人员等增加,为正常增加范围。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支出40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86万元,包含人员支出287.96万元、公用支出72.9万元,项目支出42万元;2016年预算总支出66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58万元,包含人员支出239.29万元、公用支出59.29万元,项目支出370万元。相比较,总支出减少265.72万元,下降39%,主要为项目支减少328万元,其余增加部分均为人员等增加,为正常增加范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共计334.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共计270.27万元;相比较,增加64.36万元,增长24%,为人员等增加,为正常增加范围。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同2016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公用经费35.21万元,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12万元、水费0.3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0.3万元、因公出国费1.5万元、维护费0.2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工会经费1.68万元、福利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  公务交通补贴11.21万元、其他费用7.32万元;2016年公用经费23.4万元。相比较,2017年增长50%,主要为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11.21万元一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总额20万元,均为日常办公设备、易耗品等政府采购费用。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4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等增加,为正常增加范围。
  公务接待费1.43万元,比上年增加0.3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人员等增加,为正常增加范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比上年减少4.95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公务改制后,车辆减少一辆。
  2017年及2016年均无公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随州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供销社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专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供销社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供销社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供销社机关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
  9、基本支出:指用于供销社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供销社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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