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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9-10-28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编辑:admin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随州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落实粮食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建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二)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产销合作,组织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价格管理和调控;制定粮食在供求失衡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承担市级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并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承担全市范围内军粮供应网点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

  (五)制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加快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粮食流通市场体系。

  (六)指导和推进全市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拟订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报送粮食购销、储存、加工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落实粮食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加强粮食质量管理和检测体系建设,拟订地方粮食质量标准,负责全市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九)指导全市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统计法规,制定全市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和上报全市粮食财务报表,组织落实全市粮食财务挂帐的处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对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依法发布粮食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和全市粮食行业管理。内设6个科(室),即办公室、调控科、监督检查科、财务审计科、仓储科、产业发展科。人员编制数15人(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1人),2018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4人(行政人员13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1辆。2018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局属二级单位1个(随州市军粮供应中心,人员编制数5人,实有人员3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随州市粮食局2018年收入总计52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79万元,比上年减少83.43万元,减20.7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和奖励性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比上年减少46万元,减85.19%;其他收入166.21元,比上年增加33.28万元,增加25.03%;上年结转和结余35.16万元,比上年减少0.93万元,减少2.57%。

  二、支出决算情况

  随州市粮食局2018年支出总计527.16万元,比上年减少110.34万元,减少17.3%;其中基本支出390.63万元,比上年减少83.03万元,减17.53%。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和奖励性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项目支出64.88万元,比上年减少46.53万元,减少41.76%;年末结转和结余71.66万元,比上年增加19.24万元,增加36.7%。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粮食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00万元,比上年4.57万元减少0.57万元,下降12.47%。

  1、2018年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共接待19批次共159人,比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18.18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来从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3、2018年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2.92万元,比年3.25万元减少0.33万元,下降10.1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控制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随州市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46.75万元,其中:办公费2.82万元,印刷费0.16万元,水费0.51万元,电费3.3万元,邮电费2.43万元,差旅费7.82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会议费1.01万元,培训费0.88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劳务费2.06万元,委托业务费0.48万元,工会经费2.65万元,福利费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7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8.18万元。当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9.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办公费、培训费以及劳务和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粮食局政府采购货物严格执行采购目录。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采购空调1台、电脑1台和财务凭证装订机1个。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随州市粮食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粮食局共有公务车辆1辆,属应急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随州市粮食局认真组织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共涉及项目9个,预算资金558.1万元,实际发生项目8个,实际支出项目金额458.05万元,总体执行率82.1%。其中涉及随州市级储备粮项目和军粮供应管理与服务项目有2个,资金408万元,实际支出金额393.18万元,执行率96.4%。从评价情况来看:市粮食局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市场化收购和去库存成效明显,保供稳市有力;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促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项目建设,粮食流通基础不断完善;强化粮食流通和行业“两个安全”监管,提升依法管粮能力水平,确保生产和储存安全。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全年收购粮食11.42亿公斤,销售粮食26.73亿公斤。保质足数落实地方储备,确保粮食供求和市场基本稳定政策性粮油出入库检验率100%,军粮供应质量合格率100%。项目的实施调节本行政区域内粮食供需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保证部队军粮供应,服务好部队。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总体满意度、服务履职工作方面满意度等综合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目标,粮食部门工作能力与服务效率有效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绩效自评得分为99.08分,绩效等级为优。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紧紧围绕市粮食工作职能,排查风险点,明确相关的程序、时限及相应的责任部门;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的编制年度预算,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根据部门职能和发展规划,区分轻重缓急,明确优先排序,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和项目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资金执行到位。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其他公务交通补助:指实行车改后随工资发放的公务交通补助。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随州市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

  2、随州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随州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落实粮食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建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二)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产销合作,组织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价格管理和调控;制定粮食在供求失衡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承担市级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并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承担全市范围内军粮供应网点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

  (五)制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加快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粮食流通市场体系。

  (六)指导和推进全市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拟订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报送粮食购销、储存、加工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落实粮食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加强粮食质量管理和检测体系建设,拟订地方粮食质量标准,负责全市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九)指导全市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统计法规,制定全市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和上报全市粮食财务报表,组织落实全市粮食财务挂帐的处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对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依法发布粮食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和全市粮食行业管理。内设6个科(室),即办公室、调控科、监督检查科、财务审计科、仓储科、产业发展科。人员编制数15人(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1人),2018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4人(行政人员13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随州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随州市粮食局本级2018年收入总计466.41万元,比上年减少26.15万元,减少5.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16万元,比上年减少42.29万元,减13.0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和奖励性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其他收入149.09元,比上年增加17.08万元,增加12.94%;上年结转和结余35.16万元,比上年减少0.94万元,减少2.60%。

  二、支出决算情况

  随州市粮食局本级2018年支出总计466.41万元,比上年减少26.15万元,减少5.31%;其中基本支出342.10万元,比上年减少26.59万元,减7.21%。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和奖励性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项目支出58.88万元,比上年减少22.20万元,减少27.38%;年末结转和结余65.43万元,比上年增加22.64万元,增加52.91%。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粮食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00万元,比上年4.57万元减少0.57万元,下降12.47%。

  1、2018年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共接待19批次共159人,比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18.18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来从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3、2018年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2.92万元,比年3.25万元减少0.33万元,下降10.1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控制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随州市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45.64万元,其中:办公费2.63万元,印刷费0.16万元,水费0.51万元,电费3.30万元,邮电费2.43万元,差旅费7.81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会议费1.01万元,培训费0.88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劳务费2.06万元,工会经费2.20万元,福利费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7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8.18万元。当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10.2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办公费、培训费以及劳务和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粮食局政府采购货物严格执行采购目录。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采购空调1台、电脑1台和财务凭证装订机1个。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随州市粮食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粮食局共有公务车辆1辆,属应急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随州市粮食局认真组织局机关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共涉及项目7个,预算资金100.05万元,实际发生项目6个,实际支出项目金额58.88万元,总体执行率58.85%。从评价情况来看:市粮食局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市场化收购和去库存成效明显,保供稳市有力;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促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项目建设,粮食流通基础不断完善;强化粮食流通和行业“两个安全”监管,提升依法管粮能力水平,确保生产和储存安全。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全年收购粮食11.42亿公斤,销售粮食26.73亿公斤。保质足数落实地方储备,确保粮食供求和市场基本稳定政策性粮油出入库检验率100%,军粮供应质量合格率100%。项目的实施调节本行政区域内粮食供需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保证部队军粮供应,服务好部队。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总体满意度、服务履职工作方面满意度等综合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目标,粮食部门工作能力与服务效率有效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绩效自评得分为92.08分,绩效等级为优。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紧紧围绕市粮食工作职能,排查风险点,明确相关的程序、时限及相应的责任部门;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的编制年度预算,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根据部门职能和发展规划,区分轻重缓急,明确优先排序,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和项目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资金执行到位。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其他公务交通补助:指实行车改后随工资发放的公务交通补助。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随州市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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