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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9-10-27
  • 信息来源:市水利和湖泊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5、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四、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水利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随州市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
  查,推进全市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及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水库(湖泊)、河道的流域
  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县(市、区)区域和流域水利规划工作。
  (3)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水利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负责提出国家和省下达我市和市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利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统一监督
  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和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市
  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
  业供水、城市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水库(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
  ,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市主要河流和大中型
  水库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随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
  (7)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组织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主管全市河道、水库(湖泊)分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水利工作,指导
  市内河库(湖)的治理和开发;指导、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
  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有关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
  作。
  (11)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设计审查、建设监管,水库防汛调度等方面的工作
  。指导、组织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2)负责市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组织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工
  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
  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水利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
  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水利系统纳入决算管理的单位共6个,主要包括水利局机关、市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科学技术推广中心
  、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市随中灌区管理局。市水利局机关内设机构八科一室,机关行政编制23名,另核定机关 “以钱养事”岗位3
  个。年末实有在职行政公务员22人,“以钱养事” 3人,退休9人(含遗属1人),另有挂职锻炼及临时工作人员12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局(汇总)2018年决算收入总计6421.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7.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9.96万元,其他收入
  1255.8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398.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年初预算5183.34万元相比增加1238.51万元,增加24.1%,主要是2018年年初预算时部分上级专项项目资金没有纳入预算造成的。
  随州市水利局(本级)2018年决算收入总计2182.88万元,比年初预算2591.66减少408.78万元,减少15.77%,主要原因是:鄂北项目收入未到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9.52万元,其他收入116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年初预算1289.99万元相比减少270.47万元,减少20.96%,主要是非税收入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减少造成。
  2、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局(汇总)2018年决算支出总计642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79万元,项目支出3429.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18.49万元。
  随州市水利局(本级)2018年决算支出总计2182.88万元,比年初预算2591.66减少408.78万元,减少15.77%,主要原因是:鄂北项目收入未到位,项目未执行。其中基本支出448.83万元,项目支出798.0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35.95万元。
  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局(汇总)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29万元,比年初预算27.23万元减少9.94万元,减少36.5%,比上年21.66万元减少4.37万元,减少20%。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开支。其中:

  (1)2018年初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2018年度实际支出0万元;

  (2)2018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6.74万元,2018年度实际支出2.59万元,共接待36批326人次,比预算减少4.15万元,减少61.57%;

  (3)2018年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费15.49万元,2018年度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8万元,减少5.16%。

  (4)截至2018年12月31日,随州市水利局(汇总)共有公务车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防汛专用车1辆,移动照明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3万元,主要是随中灌区公车过户费。。  
  随州市水利局(本级)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9万元,比年初预算24.84万元减少9.94万元,减少40%,比上年21.29万元减少6.39万元,减少30%。其中:
  (1)公务接待费实际开支2.35万元,共接待30批295人次。比年初预算4.35万元减少2万元,减少45.9%;比上年1.47万元增加0.88万元,增加59%。主要原因是: 2018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比预算减少同时2017年公务接待费有部分是从其他收入中列支。
  (2)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预算5万元相比减少100%,比全年减少7.3万元,主要是2018年局机关无因公出国。
  (3)2018公务用车2辆运行维护费12.54万元,比年初预算15.49万元减少2.95万元,减少19%,比上年12.52万元差不多。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相关制度,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减少;。随州市水利局(本级)共有公务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局(汇总)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89.49万元,比预算112.5万元减少23.01万元,比上年110.43万元减少20.94万元,主

  要原因是2018年度部分经费在单位项目中列支,同时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开支。其中:办公费8.52万元,印刷费0.42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7.11万元,邮电费1.97万元元,差旅费15.51万元,维修(护)费1.01万元,会议费0.77万元,公务接待费0.72万元,专用材料费0.46万元,劳务费5.24元,委托业务费7.79万元,工会经费10.26万元,福利费4.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65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3.49万元。
  随州市水利局(本级)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4.07万元,比年初预算84万元减少29.93万元,比上年决算38.07万元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部分机关运行经费从其他收入中列支。其中办公费1.36万元,印刷费0.24万元,电费4.42万元,邮电费1.38万元,差旅费8.34万元,维修(护)费0.32万元,会议费0.57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劳务费4.74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3.82万元,福利费2.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4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47万元。
  5、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局(汇总)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万元左右,其中:主要是水利系统办公楼搬迁购买办公家具设备及办公室装修130万元左右和小型水利工程维护60万元。
  随州市水利局本级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7万元
。主要是局办公楼搬迁购买办公家具及设备以及装修等。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局(汇总)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随州市水利局(本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年决算也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随州市水利局(汇总)共有公务车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防汛专用车1辆,移动照明车1辆。
  随州市水利局(本级)共有公务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随州市水利局认真组织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对2018年度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总体满意度、服务履职工作方面满意度等综合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目标。市水利局实施的“水资源费”项目,在投入使用后,呈现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持续向好趋势,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为随州水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2018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分,随州市水利局本级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8.6分。
  3、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出更大效益。二是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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