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随州市国资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9-10-22
  •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 编辑:admin
  • 审核: 黄振忠

目 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国资委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部门决算组成部门
  第二部分随州市国资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情况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国资委2018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国资委2018年绩效评价表
  第五部分 有关科目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市国资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国资委是随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于2013年4月机构进行单独设立,其主要职责为:代表随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央企、省属国有企业等与我市间的合作对接;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代表市政府依法向重点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方法;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依法对市以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改革和发展科、产权管理科、监管与考核科(监事会办公室)。2018年12月底,市国资委机关定编9个,另核定“以钱养事”工勤编制1个。2018年12月底实有人员17个,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1人,“以钱养事”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三、部门决算组成部门
  市国资委部门决算由委机关本级预算单位组成。
  第二部分 市国资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34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60万元,较上年增加19%;主要原因是增补人员经费,追补行政人员增资及退休一次性补贴。其他收入64.70万元增加100%,上年结转和结余1.3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决算支出32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89万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65.1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新增招商项目、国有资产监管项目支出。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三公”支出合计0.40万元,年初预算数9.27万元,占预算支出4%, 2018年财政拨款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减少2.98万元,下降88%。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共2批次,共接待8人次,较上年减少0.92万元,主要原因为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严从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18年保有公务车1辆,没有新购置公务车;运行费0.31万元,比上年下降13%,主要原因为规范公务用使用范围。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四、关于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6.20万元,其中:办公费2.67万元、印刷费1.56万元、水电费1.90万元、邮电费0.89万元、物业管理费0.07万元、差旅费2.64万元、维修(护)费0.01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劳务费2.5万元、工会经费0.90万元、福利费2.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1万元、其他交通费9.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1万元。同比机关运行经费下降16%。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开支。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委本年度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及车辆维修保养类均是严格目录执行,坚持依法采购。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0万元,其中:采购办公用设备3.57万元,采购服务类支出13.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100%。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委共有公务车辆1台,属应急公务用车,车辆原值1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1.09万元。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与支出情况以及本年度重点工作。
  2018年决算收入总额346.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60万元,其他收入64.7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2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86万元,项目支出18.74万元,其他支出46.45,支出占收入94%。
  2018年在省国资委指导监督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坚持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资监管方式,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年度绩效目标。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全市国有经济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实现了国有资产总量和效益持续稳步增长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上狠下功夫。一是在打好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攻坚战上狠下功夫。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平台公司举债融资工作流程的意见》。对企业2018年投资计划实行备案审查制度。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开展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工作,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取得一定成效。二是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上狠下功夫。扎实推进驻点村脱贫攻坚工作。对委帮扶的34户贫困户(含14户保留户),因户施策,分类帮扶。对缺乏劳动力的病残户,重点进行养殖业帮扶。三是在打好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攻坚战上狠下功夫。印发《市国资委关于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和《市国资委网上重复信访事项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对信访多发的原省专汽、铁树等企业改制后的矛盾纠纷积极排查梳理。
  3.国企改革深入推进。一是央省企合作及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成效显著。二是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全面推进。三是“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展顺利。四是国有企业脱钩改制稳妥推进。
  (三)国资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一是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印发《随州市国资委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暂行)》,对涉及委“三重一大”事项及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作出规定,促进规范全市国资监管机构依规行权履职,为国有资本安全运营夯实了制度基础。二是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工作开拓性地开展。今年是对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与薪酬考核的起始年,对第一批纳入经营业绩考核的5家企业(市城投公司等)的2017年度经营业绩实施了综合考核。四是对县级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不断加强。坚持“大国资、一盘棋”理念,建立健全委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机制,指导推进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国资监管与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着力构建市、县两级协调联动和发展的工作格局。
  (四)国有平台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切实履行国有平台公司出资人职责,指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的交易监管,促进企业有效防范风险、规范经营。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年初的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我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2018年度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等内容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98分,绩效等级为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于2018年及时到位,并且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办法使用。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度项目资金到位20万元,其中国资监管经费10万元、招商专班专项经费10万元。
  国资监管经费1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10万元国资监管经费无结余。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随招商委[2018]1号文件,市政府2018年安排市国资委招商分局专班工作经费10万元,实行招商专款专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10万元招商分局专班工作经费结余12735.8元,财政局已在2019年度统筹收回。
  3.项目资金管理分析
  在整体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政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用途和标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依法依规使用、管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紧紧围绕市国资委的工作职能,排查风险点,明确相关的程序、时限及相应的责任部门;通过定岗、定职、定责,梳理形成权力行使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应责任的职权清单。一是明确职权。健全岗位责任 体系,权责匹配到位。摸清部门权力和岗位责任。二是优化程序。按照岗位、环节之间相互关联的原则,对每一项权力事项的分布、结构、重点及运行规律进行认真分析。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更加合理的编制年度预算,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根据部门职能和发展规划,区分轻重缓急,明确优先排序,优化支出结构。
  (三)拟公开情况。
  按要求公开。
  第三部分 市国资委2018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市国资委2018年绩效评价表
  
  
  
  
  
  
  第五部分:有关科目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21302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