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随州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17-10-12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第一部分 随州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各市(区),财政的分配政策。(二)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制定和执行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执行有关财会法规。(三)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管理省级拨款和全市级财政收支;会同物价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承办及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四)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按照授权范围,协调、审核地方性税种的开征、税目税率调整及减免;负责全市农业税收、非税性财政收入规章制度的拟定及市级收入的征收管理。(五)管理由市级财政承担的和上报拨付的专项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和公共支出等;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及资金;负责国债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及粮食挂帐处理;制定全市支出政策及相应财务制度;拟定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负责指导、监督、执行。(六)参与全市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制定;分配和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七)组织全市国债发行、兑付和宣传工作;监管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国债市场;对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国外金融机构贷款项目的确认和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市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的管理。(八)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规章制度执行;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九)负责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工作;拟定和执行全市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有关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组织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和国有预算单位的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交易、资本金权属界定和资产登记;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转经"的审批及占用费征收管理;负责实施企业绩效评价、国有资本金营运监测;拟定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负责城镇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监督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业务。(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各项预算收入情况,负责审批市级预算收入退库和提取代扣、代收、代征手续费,对擅自减征、免征、退税及压库的行为进行查处;检查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管理财政监督办事机构。(十一)制定落实全市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全市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所属单位人事教育、党群工作。(十二)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章制度;编制和下达政府采购预算;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财政监督检查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财政监督政策和制度;负责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研究拟定全市强化财政监督的建议或措施;负责检查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情况进行核查;受理对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举报事宜;办理财政干部以及财务会计人员因认真贯彻执行财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而受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市财政局机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国库收付中心、市票据管理中心、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财政局信息中心。
  本部门2016年年末编制人数97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参公编制44人,事业编制7人(不含超编1人)、工勤编制1人、以钱养事1人。年末实有人数91人,其中:在职人员87人,包含行政和参公编制77人,事业在编7人,工勤编制1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578.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528.32万元,较上年增长443.91万元,增幅525.90%;本年收入合计2050.43万元,较上年增长101.05万元,增幅5.1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资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050.43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2578.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078.51万元,较上年增长486.97万元,增幅30.6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500.25万元,较上年增长58万元,增幅13.11%。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794.82万元,占86.35%;项目支出283.69万元,占13.6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078.51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为2078.5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288.10万元,较上年增长61.9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增加工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57.17万元,较上年下降55.0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的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1.29万元,较上年增长59.41%,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增加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18.25万元,较上年减少76.95%,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费用的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55.78万元,较上年下降46.52%。其中:因公出国(境)1批次1人,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为5.5万元,较上年增加3.4万元,增长161.90%;公务接待172批次,公务接待人数3352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34.39万元,较上年减少26.96万元,减幅43.94%;2016年4月按照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向随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6辆车辆,现公务用车保留1辆,全年无新增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15.89万元,较上年减少24.96万元,减幅61.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75.43万元,较上年下降57.69%。其中:办公费12.02万元,同比下降70%;印刷费4.74万元,同比下降89%;咨询费5.29万元;水费1.94万元,同比下降11%;电费28.02万元,同比下降19%;邮电费1.71万元,同比下降88%;物业管理费59.78;差旅费8.93万元,同比下降86%;维修(护)费27.08万元,同比下降70%;租赁费6万元;会议费4.49万元,同比下降65%;培训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7.87万元,劳务费13.37万元,工会经费16.85万元,福利费13.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5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76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0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情况说明
  全年经费预算收入来源不含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数字为零。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7%;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第三部分  随州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