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17-10-11
  • 信息来源:市政府扶贫办
  • 编辑:市政府扶贫办
  • 审核: 张春燕

  市扶贫办2016年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市扶贫办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指导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社会扶贫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社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支援工作。三是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项目备案和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外资扶贫项目及其它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并组织年度绩效考核;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立。四是负责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和检查指导。五是组织开展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对口驻村扶贫工作,组织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六是拟订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七是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八是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市农村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和人员情况

  2016年无变动。根据随政办发[2010]65号《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政府扶贫办行政编制为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另核定机关“以钱养事”岗位1个。设综合科、扶贫开发科、老区建设科3个内设机构。目前,市扶贫办实有人员6人,超编1 人。其中:在岗不在编人员,是2011年10月11日由市委组织部任命为副调研员进入。

  (三)2016年取得的主要扶贫成效

2016年是扶贫攻坚的关键年,我市扶贫开发工作以减贫脱贫为总目标,以精准扶贫为总要求,以扶贫攻坚为着重点,以驻村帮扶、雨露计划、金融扶贫、整村推进为主要抓手,实现出列21个贫困村主,减贫3.6万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14.44万元,与上年200.98万元,减少86.54万元,减少幅度43.06%。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237.61万元,与上年度229.61万元相比净增8万元,增长幅度3.48%,增加主要原因是扶贫攻坚工作量增加。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6.38万元其中出国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8万元(共接待39批次410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保留1辆应急公务用车,2016年没有新购置公车)上年度增加3.69万元,增1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扶贫攻坚工作的深入,扶贫工作迎检、督查,下基层督查指导数量增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通过政府采购,进行全市2016年度脱贫对象第三方评估验收,支出29.8万元。此项为新增支出项目,往年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扶贫攻坚办工作任务繁重,省、市对精准扶贫工作高度重视,检查督办活动多,所需资金经费量变化大,预算执行有变化。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度市扶贫办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能坚持厉行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支出预算管理,认真组织决算、编报、审核、公开年度预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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