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市委、市政府委托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商务联络、项目跟踪,搭建推介随州、招商引资的平台,指导北京随州商会建设和发挥作用,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3、积极做好随州进京上访人员的疏导劝返、维权帮助和困难救助工作,全力维护首都稳定。
4、发挥联络北京的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在职实有人数9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综合科、信访和应急管理科,科级领导职数2名。保留工勤事业编制1名,“以钱养事”岗位1名。“以钱养事”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单位自主聘请2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驻京联络处收入预算总额293.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2.45元,其他收入21.2万元。收入比上年337.87万减少44.22万元,同比上年下降13.09%。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正常调动,减少了部分人员费用相关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8.5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总额293.65万元,较2024年减少44.22万元,减少13.09%,减少原因是2024年人员正常调动,新进人员费用减少导致预算人员费用减少;其他收入减少,对应相关的公用经费及保持维稳、运行经费减少。
按支出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3万元,较2024年292.36万元减少42.06万元,下降率14.39%,减少的原因为其他收入对应的维稳运行支出、公用费用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万元,较2024年20.96万元增加0.74万元,增长3.53%,增长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项目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8.52万元,较2024年9.17万元减少0.65万元,下降3.10%,减少原因是缴纳基数变化;住房保障支出13.14万元,较2024年支出15.38万元减少2.24万元,下降14.56%,减少原因是缴纳基数变化。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2.45万元,较上年预算278.1万元减少5.65万元,下降率2.03%,减少原因主要是2024年度机关干部正常调动,各项工资福利随之减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和上年同比无增减。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16.33万元,较2024年预算公用经费16.36万元减少0.03万元,为正常的增减变动数。其中:办公费0.10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0.40万元、差旅费0.40万元、维修(护)费0.20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劳务费0.50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工会经费1.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随州市驻京联络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6.01万元,比上年数14.01万元增加22万元,同比上升157.03%,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计新购公务车1辆;因原有一辆公务车车辆损耗严重,已不能适应安全行驶和公务保障的需要,增加2025年新购车辆费用4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对比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1.71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万元,较上年数12.30万元,增加4万元,同比增长32.52%,主要原因是:预计2025年新增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车辆损耗严重,已不能适应安全行驶和公务保障的需要,计划2025年更换公务用车1辆。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数21万元,为办公设备购置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单位2025年度整体绩效目标为:一是负责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工作,为随州社会发展服务配合北京市做好首都稳定的工作;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三是做好在北京的政务联络、服务工作。
2、长期目标为:配合北京市做好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在北京的政务联络服务、党建等工作。长期绩效指标的设定情况: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强化驻京信访维稳工作责任;
指标值:做到“五个”不发生;
指标确定依据:确定依据为历史标准。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做好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
指标值:维护首都和谐稳定;
指标确定依据:确定依据为历史标准。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上级组织认可;
指标值:得到认可;
指标确定依据:信访维稳工作考核优秀,指标值为考核优秀,指标值确定依据为行业标准。
3、年度目标为:负责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工作,为随州社会发展服务配合北京市做好首都稳定的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在北京的政务联络、服务工作。绩效指标的设定情况: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加强各项联络工作;
预期当年实现值:基本实现;
指标确定依据:确定依据为历史标准。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在京工作运行;
预期当年实现值:基本实现;
指标确定依据:确定依据为历史标准。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考核优秀;
预期当年实现值:基本实现;
指标确定依据:确定依据为历史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维稳劝返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做好随州进京上访人员的疏导劝返、维权帮助和困难救助工作,全力维护首都稳定。2025年预算安排9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万元资金来源为代管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做好随州进京上访人员的疏导劝返、维权帮助和困难救助工作,全力维护首都稳定。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1)产出指标:强化驻京信访维稳工作责任,指标值,做到“五个”不发生,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2)效益指标:做好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指标值,维护首都和谐稳定,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3)满意度指标:信访维稳工作考核优秀,指标值,考核优秀,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2、“运行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保障在京工作运行。2024年预算安排35万元,其中:2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万元资金来源为代管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在京工作运行。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1)产出指标:加强各项联络工作,指标值,依具体情况而定,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2)效益指标:保障在京工作运行,指标值,维护首都和谐稳定,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3)满意度指标:考核优秀,指标值,考核优秀,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3、“招商经费”主要内容是:常态化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依托北京资源开展招商引资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1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15万元资金来源为代管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常态化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依托北京资源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1)产出指标:扩大招商渠道,指标值,依托北京资源,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2)效益指标:常态化招商,指标值,加大招商力度,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3)满意度指标:服务包保重点项目对象,指标值,满意,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4、“驻京人才工作联络站”主要内容是:保障驻京人才联络工作,切实做好驻京联络处人才引进。2025年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4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1)产出指标:保障在京驻外人才联络项目运转,扩大在京驻外人才引进。
(2)效益指标:保障在京驻外人才联络工作运行。
(3)满意度指标:省办、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群众满意度。
5、“公务车购置”主要内容是:保障在京驻外工作顺利开展。2025年预算安排18.4万元,其中:18.4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1)产出指标:保障在京驻外工作顺利开展。
(2)效益指标:达到驻京维稳、招商用车需求。
(3)满意度指标:省办、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群众满意度。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2024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