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汇总)
  • 发布时间:2024-01-2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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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2024年部门预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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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质量管理、上市风险管理和监督检查。

16、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17、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18、管理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指导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随州市行政许可审查中心、随州市信息与标准化所、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组成。

纳入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随州市市场监管局(本级)。

2. 随州市行政许可审查中心。

3. 随州市信息与标准化所。

4. 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5. 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机构设置情况:随州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内设科室33个、4个二级单位。办公室、综合规划和改革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稽查科、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管理和反垄断科、反不正当竞争科、广告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新闻宣传与综合协调应急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经营监管科、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管理科、科技与信息化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科、商标和地理标志科、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老干部科。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随州市信息与标准化所、随州市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心、随州市市场监督综合执法支队。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管理单位5个,实有人数260人,其中:在职人员170人,退休90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市场监管局预算收入5684.4万元,比上年增加1.74万元,上升0.03%,总体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4752.1万元,比上年减少155.99万元,下降3.18%;其他收入342.3万元,比上年减少302.3万元,下降46.89%;上年结转结余590万元,比上年增加460万元,上升353.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市场监管局预算支出5684.4万元,比上年增加1.74万元,上升0.03%,主要是上年结转支出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9.2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75.1%。

2、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0.17%。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8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0.39%。

4、卫生健康支出187.6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3.3%。

5、住房保障支出326.6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5.75%。

6、其他支出30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5.28%。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517.8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61.8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其中:基本工资799.85万元、津贴补贴393.83万元、奖金993.54万元、绩效工资120.63万元、养老保险309.78万元、职业年金154.89万元、医疗保险126.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88万元、住房公积金290.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1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56.9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8.0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办公、水电、差旅、公务接待、劳务费用、会议培训、公务用车、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4.1万元、印刷费0.7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6万元、水费4.2万元、电费11.28万元、邮电费6.5万元、物业管理费3.5万元、差旅费21.5万元、出国(境)费用10万元、维修费20万元、租赁费65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5.2万元、公务接待费5.68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6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41.3万元、福利费39.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14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32.6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2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08%。主要用于退休费和医疗费补助支出。其中:退休费30.35万元、医疗费30.9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随州市市场监管局财政拨款支出5139.1万元,比上年增加231.04万元,上升4.7%。总体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随州市市场监管局政府性基金支出300万元,为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上年无此项预算支出,增加原因是上年债券项目结转下年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市场监管局无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随州市市场监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456.96万元,比上年增加90.01万元,上升24.52%,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租赁费用增加。

主要支出科目: 办公费14.1万元、印刷费0.7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6万元、水费4.2万元、电费11.28万元、邮电费6.5万元、物业管理费3.5万元、差旅费21.5万元、出国(境)费用10万元、维修费20万元、租赁费65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5.2万元、公务接待费5.68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6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41.3万元、福利费39.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14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32.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随州市市场监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3.56万元,同比上升2.33%,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维修费和加油费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加100%,主要是上年无此项预算支出,预计今年有因公出国(境)需求。

公务接待费21.68万元,比上年减少3.48万元,下降13.8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6万元,比上年增加29.04万元,同比上升55.25%,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维修费和加油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43万元,比上年减少32万元,同比下降42.67%,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严重老化,逐步更换公务用车。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随州市市场监管局政府采购金额701.42万元,比上年增加213.22万元,上升43.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采购内容,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466.42万元、服务类35万元、工程类200万元。采购金额面向中小企业701.4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耗材、办公设备、专用计量设备、家具更新、信息化建设、公务用车购置、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底随州市市场监管局资产总额9102.29万元,比上年减少632.1万元,减少6.49%,主要原因是动用货币资金弥补经费不足。其中:流动资产314.98万元,比上年减少551.24万元,减少63.64%,主要原因是动用货币资金弥补经费不足。非流动资产8787.32万元,比上年减少80.84万元,减少0.91%,主要原因是资产折旧。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承担市场主体登记、经营活动和产品质量监管、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市场监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年度目标:①降本提质提振市场信心。②降险增效强化主体责任。③赋能聚力增强发展动能。④服务先行优化综合治理。

2、长期目标:承担市场主体登记、经营活动和产品质量监管、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产出指标:市场主体增长≥5%,消费者投诉按时办结率≥95%,及时发现和控制产品安全危害和风险。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计划。

效益指标: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计划。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计划。

3、年度目标:

降本提质提振市场信心。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推动经营主体在开办、变更、注销环节实现智慧联办、智慧联变、智慧联销,加大重点人群创业就业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分型分类培育、“个转企”改革经验,促进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和质量双提升。

降险增效强化主体责任。压实四大安全“两个责任”,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广“鄂食安”“你点鄂检”智慧应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和治理水平。指导随县参加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对“药械化”实行“清单式”监管。贯彻落实特种设备“两个规定”,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完成电梯应急平台建设和应用。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格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

赋能聚力增强发展动能。推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认证检验检测监管,扎实开展认证检测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推动成立武汉工程大学工研院随州分院。加强对各地开展规上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的检查督办力度,不断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强化商标品牌监管和地理标志保护,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指导“随州香稻”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申报准备工作,稳步推进“随州专汽”“随州大洪山兰花”商标地标申报工作。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服务先行优化综合治理。做好普法工作,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持续开展信用提升、列严、数据质量提升“三项行动”。加强干部数字治理能力培训,加强数字化应用系统在基层应用扩面提质。深化服务型执法工作,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加强医疗、旅游领域整治,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强化广告监测监管,促进广告产业融合发展。巩固长江禁捕专项整治成果,加强“铁拳”“双打”、医疗美容、教育殡葬、打击传销等重点领域整治。

产出指标:促进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和质量双提升,严格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巩固长江禁捕专项整治成果,加强“铁拳”“双打”、医疗美容、教育殡葬、打击传销等重点领域整治。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计划。

效益指标: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使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发展,当地经济逐步增长。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计划。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随州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共有项目14个,项目资金1625万元,其中:市场监管专项经费150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经费170万元、消费者协会工作经费8万元、质量监督管理专项经费425万元、知识产权专项经费10万元、清河路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经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43万元、计量专用设备购置300万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上级补助专项经费14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上级专项补助经费68万元、委托检验经费90万元、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经费74万元、执法运行经费68万元、药品监管专项补助资金5万元。

1、市场监管专项经费

(1)“市场监管专项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用于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2024年预算安排150万元,资金来源: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7万元,其他收入13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深化主题教育和调查研究成果转化,加快建设质量基础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用活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抓好四大安全,加快提升市场监管系统化、集成化、协同化水平,营造更加公平、透明、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

①市场主体户数增长率:目标值为≥5%。

②消费者投诉办结率:目标值为≥95%。

③企业年报公示率:目标值为≥90%。

④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目标值为≥85%。

⑤新商标申请注册率:≥8%。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效益指标: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行政执法,优化服务等举措,使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发展,当地经济逐步增长。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满意度指标:2023年,全市12315系统处理消费者诉求合计27447件。投诉按时办结率99.61%,调解成功率66.4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8.68万元。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总结。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经费

(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用于全市各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监管、审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2024年预算安排170万元,资金来源: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高效落实食品“两个责任”,党政“一把手”带头包保食品市场主体,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学生饮用奶、粮食加工品经营单位、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开展白酒小作坊提质壮大行动,加强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管,加大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药械化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

计划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500个批次。

计划完成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17批次。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效益指标: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行政执法,优化服务等举措,使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发展,当地经济逐步增长。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满意度指标:消费者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3、消费者协会工作经费

(1)“消费者协会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用于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2024年预算安排8万元,资金来源: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消费,消费者投诉办结率≥95%,大商超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50家。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效益指标:2023年我市10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已完成验收,2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已完成申报工作。引导全市300家商超、个体工商户参加“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活动。扩大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平台(ODR)运用,发展ODR企业283家,深入实施“双催办”,积极推进12315和12345平台“双网融合”。全市12315系统处理消费者诉求合计27447件。其中咨询216件、投诉23971件、举报3259件、表扬1件。投诉按时办结率99.61%,调解成功率66.4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8.68万元。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满意度指标:消费者投诉办结率≥95%,消费者满意度逐年提高。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4、质量监督管理专项经费

(1)“质量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用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安全风险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审批等工作,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突出危险化学品、消防、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车载常压罐体、加油机、燃气具质量安全监管。2024年预算安排425万元,资金来源: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36万元、其他收入189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开展“万千百”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成功申报省级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针对性开展纺织服装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完成随州市编钟质量奖评审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

全市质量工作会议:1次。

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工作显著。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常态化。

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

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效益指标:推进生产和销售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规定”,2023年完成企业端“鄂品通”215家获证企业入库工作,并配齐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全市共完成产品质量抽检4792批次,其中省、市监督抽检809批次。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5、知识产权专项经费

(1)“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用于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专利维权援助体系建设。2024年预算安排10万元,资金来源: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高专利质量、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促进专利价值实现,实施专利转化运用工程;增强保护能力,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护航工程;推进品牌强省,实施荆楚品牌培育工程;优化服务供给,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

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7家。培育专利导航服务基地:1-3家。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效益指标:锚定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以“催生育苗”“解难壮苗”“减负保苗”抓增量,以“新春创业服务月”“许可审批服务不打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营造创业氛围。试点推进“个转企”,强化政策、资金支持,现已成功转型962户。2023年通过股权出质、知识产权质押为企业融资7.15亿元。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6、清河路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经费

(1)“清河路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内容是:用于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河路办公楼装修改造。2024年预算安排200万元,资金来源:其他收入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高市场监管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打造洁净、美观、舒心、安全的标准化办公环境,提高市场监管形象。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服务企业、群众,服务社会,监管执法形象提升。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计划。

效益指标: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舒适的服务环境。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计划。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7、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1)“公务用车购置项目”主要内容是:用于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更新。2024年预算安排43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高市场监管服务效率,降低能耗,提高用车安全性。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降低能耗。指标设立依据为公车办购车批复。

效益指标:提高监管服务效率。指标设立依据为公车办购车批复。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8、计量专用设备购置

(1)“计量专用设备购置项目”主要内容是:用于计量专用设备购置,提升计量核心能力,加强计量标准建设。2024年预算安排30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基金预算。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升专用汽车产业链计量服务空白领域的计量技术能力,建设精密测量、无损探伤测量、动态测量、在线测量等计量技术检测能力,提升本区域内产业计量检测服务能力。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计量设备购置。完成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7项。计量检定证书差错率:<0.03%。计量器具定检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效益指标:提升本区域内产业计量检测服务能力。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9、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上级补助专项经费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上级补助专项经费”主要内容是:用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预算安排14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保障食品安全,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和风险。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食品抽检:780个批次。开展承检机构检查次数≥1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率100%。抽检信息公示率100%。合格备份样品利用≥1次。数据抽查不合格率≤3%。指标设立依据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文件。

效益指标: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保障食品安全。指标设立依据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文件。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10、市场监督管理上级专项补助经费

(1)“市场监督管理上级专项补助经费”主要内容是:用于市场监管专项补助支出。2024年预算安排68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省级分配的市场监督管理任务。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企业类市场主体占比同比提高,年报公示率不低于全省水平,对标达标企业数(家)≥5,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数3个,标准化研究项目1个,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数量9个,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项目1个,工业产品证后监督检查户数5个,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例行监督检查户数5个,产品质量抽查批次数40个批次。指标设立依据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文件。

效益指标:完成省级市场监管任务,保障市场安全。指标设立依据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文件。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11、委托检验经费

(1)“委托检验经费”主要内容是:用于承担面向社会的非法定强制性检验检测项目的企业委托检测业务。2024年预算安排90万元,资金来源: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样品检验≥500个批次,完成委托检验≥500个批次,完成对标达标任务3项。

效益指标:服务企业数≥50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12、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经费

(1)“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主要用于组织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评审和现场评审,为行政决策和建立行政审批监管体系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信息保障,建立各类专家、审核员、发证检验机构数据库,并承担行政许可审核员的日常管理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74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努力争取办好一个案件,整治一个行业,净化一个领域,积极配合协调省审查中心以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科室在随州组织的技术评审工作,工作完成率100%。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按照2024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做好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充分发挥市场监督、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税务等牵头部门的职能优势,重点从专业的角度,针对涉嫌犯罪或可能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梳理弥补企业合规管理漏洞,提出全面、有效、可行的合规建设具体计划。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13、执法运行经费

(1)“执法运行经费”主要内容是:用于执法办案工作运行经费、食品药品等安全保障、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处理各类投诉举报。2024年预算安排68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8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人大政协会、中高考、炎帝寻根节、其他在我市举办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抽检;处理各类投诉;查办食品药品安全等其他执法案件。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食品药品等安全保障≥20起、食品药品等抽检≥1700起,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效益指标: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行政执法,使我市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发展。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满意度指标:通过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案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14、药品监管专项补助资金

(1)“药品监管专项补助资金”主要内容是:用于两品一械安全监管、两品一械抽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2024年预算安排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省级药品安全监管抽检任务,保障药品安全,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安全危害和风险。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省级两品一械安全监管、两品一械抽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指标设置依据为《省药品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补充通知》鄂药监函〔2022〕127号文件。

效益指标: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保障药品安全。指标设置依据为《省药品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补充通知》鄂药监函〔2022〕127号文件。

满意度指标:消费者满意度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度工作任务。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二部分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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