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技师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4-02-01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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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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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技师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随州技师学院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随州技师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随州技师学院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随州技师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型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是属于随州市政府主办、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的事业单位。学院现设有高考部、高技部及培训部,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主要开展全日制高中、中技教育教学、培训、鉴定工作。培养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等技能人才,涵盖机械类、电工电子类、电子商务服务类等20多个工种。同时,为随州市技能竞赛提供高水平的硬件保证。主要职责有:

1、承担全日制高中、预备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学历教育工作,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完成技工学校各项教学任务;

2、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设置专业,招收初中、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毕业生,学制三年至四年,主要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人才服务;

3、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的技术提升培训、以及就业再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创业等各种技能的培训和实训任务。

4、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专业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

5、围绕随州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建设面向全国及随州市工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业的应用型骨干专业。

6、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深度联合企业,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7、承担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及有关考试的组织工作。

8、承担与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相关的技工教育、教材开发、实习装备等方面的研究。

9、组织开展面向企业和社会提供高端技能培训、评价以及竞赛等组织服务工作;

10、开展国内外校际、校企之间的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

11、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负责完成职业技能鉴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随州技师学院是由随州市烈山中学、随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组成的,一个机构二个名称,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随州市烈山中学教学业务接受市教育局管理。

根据部门职责,随州技师学院下设高考部、技工教育部及培训部三个部。共有18个业务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妇委会)、组织纪检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教研督导处、学生工作处(团委、资助中心)、建设发展处(招生办)、后勤处、教务一处、人文社会部、信息技术部、机电工程部、教务二处、高一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三年级组、工会办公室、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二)部门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末,单位编制实有人数269人,聘教、兼职教师及临时人员37人,退休人员67人。

(三)学生人数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随州技师学院在籍学生人数共计4621人。

(四)预算单位构成

随州技师学院部门预算包括:部门预算本级预算,无下级预算。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随州技师学院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6660.57万元,较上年6672.85万元减少12.28万元,同比降低0.18%,降低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财政拨款降低及无上年资金结转。具体构成为: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73.58万元,较上年4407.10万元降低133.52万元,同比减少3.03%,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职工退休导致在职在编人数减少;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537万元,较上年1223.91万元增加313.09万元,同比增加25.58%,增加原因是培训收入增加及学生人数增加;

3、其他收入850万元,较去年550万元增加300万元,同比增加54.54%,原因是2024年学院对外考试、其他补助、就业补贴增加等综合原因造成的;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额6660.57万元,较上年6672.85万元减少12.28万元,同比降低0.18%,降低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财政拨款降低及无上年资金结转等原因。

按项目支出类别分:基本支出5460.57万元,较上年5546.01万元减少85.44万元,同比降低1.54%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财政拨款降低及上年无资金结转等;项目支出1200万元,较上年1126.84万元减少73.16万元,同比降低6.49%,降低原因主要是把2024年校园风险从项目调到公用经费。

按资金性质分:财政经费拨款支出4273.57万元,比上年4407.1万元减少133.53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了86.01万元等综合因素。其中:事业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2702.49万元,比上年2877.44减少174.952万元;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842.33万元,比上年719.99万元增加122.3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单列绩效的保险是单独拨款,未列如当年预算;医疗保险200.83万元,比上年219.73万元减少18.9万元;住房公积金322.2万元,比上年352.24万元减少30.0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48.77万元,比上年33.22万元增加15.55万元;商品和服务性支出156.96万元,比上年144.48万元增加12.48万元。

纳入预算和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1537万元比上年1223.91万元增加313.09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收入增加及上年非税资金未下达指标。

其他收入支出850万元,比上年550万元增加300万元,主要是教材教辅费用增加及代收代付水电、校外监考等费用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补助支出4273.57万元,为财政补助单位正式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公用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116.61万元,公用经费156.9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财政拨款补助支出4407.1万元减少133.53万元,减少3.03%,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经费减少了86.01万元等综合因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随州技师学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随州技师学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随州技师学院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6.96万元,其中:办公费6.91万元、印刷费18.89万元、水费20万元、电费20.83万元、差旅费8.8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工会经费34.58万元、福利费43.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144.48万元增加12.48万元,增加8.63%,增加原因是因高中学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拨款是按照生均公用经费核算的。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度随州技师学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财政经费预算总额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比上年一致。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安排年初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总额300万元。主要有学生教材、教辅资料、学生书籍、课本等等货物类。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44.8万元,增加比例19.91%,主要原因是学生增加,需购置的教辅教材量增加。其中100%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是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1日,随州技师学院资产总额23295.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558.47万元,非流动资产合计22736.7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363.1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4373.64万元)。资产总额比上年24717.81万元减少1522.57万元,减少6.1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随州技师学院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为聚焦立德树人,化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教育工作,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丰富德育内涵,多角度展示我院美育成果,推动教育系统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持续向好。

年度目标为:确保人员经费的合理分配,合理安排三公经费和日常运行办公经费的开支。按上级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完成新生招生任务,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一是群策群力,妥善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二是认真谋划,努力做好招生就业工作,确保实现招生新生1300人,其中高级技工学校招生850人,烈山中学招生450人。深化技工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一体化”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技能竞赛基础工程”,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精心组织技能高考教学与备考工作,上线率95%以上;普通高考上线率95%以上。四是精准施策,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五是创新方式方法,抓好后勤服务工作,亮化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维护工作,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学院形象,抓好督查反馈,及时问责,务求实效,努力推进依法治校,切实维护学院权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质量达标率指标:科研图书购置工作任务达标率指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政策标准)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100%;教学设备质保工作任务达标率指标100%;宣传工作任务达标率;社会效益指标教育改革成果的提升;技术技能人才核心职业素养培养体系建设”项目得以继续发展,为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和教学品牌打造提供支提升;打造教学品牌促进;提高工作效率绩效,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行政办事效率、降低成本等效果的影响提高;建立长效服务工作机制目标考察项目运转是否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长期;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服务群众满意度满意率、服务群众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96%。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2024年学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技能型人才。加大招生力度,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更加深入,保证学生就业率达到95%;通过学习借鉴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外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来校任教,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团队及工匠,加强学校设施建设,提高专业人才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我校竞争力。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教学业务及校企合作项目”

(1)“教学业务及校企合作项目”主要内容是:为完成我院高中、技能就业、技能高考的相关教学任务、要求及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技能人才的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学生就业服务,结合学校实际,以国务院和省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为指针,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紧密结合点,积极探索开展学校与企业间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模式,为企业和社会培养更多的适用性复合型专业技能人才。作为工科为主的技工院校,开展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实习实训占学生学习过程的一半以上,技能训练是技工学生基本要求,按国家规定毕业生最少需要取得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才能准予毕业,而且实行教考分离,学校必须保证学生足够的训练量。另外为了提高学生的竞技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训练强度大、密度高。因此,学生实训耗材是各级技能人才培养所必须的教学资源。

2024年预算安排500万元,其中:15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财政管理专户资金,35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办学硬件适应新时代教育教学发展需求,保障校园安全,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完整的硬件配套设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同时,加大培训提升教师教研水平,以开展课题研究为核心,全面推进教研工作,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完成全校在校学生的技能实训、技能训练以及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的考证训练以及市、省、国家级技能竞赛训练,为随州培养更多更优质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3)项目年度目标:完成全校在校学生的技能实训、技能训练以及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的考证训练以及市、省、国家级技能竞赛训练。预计开展约5000人的教学实训工作,包括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等层次,预计为社会输送高技能毕业生1200人。

(4)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总成本控制在500万元以内,合理安排预算支出,指标设立依据是学院2024年工作安排。其中:服务学生实训人数≥3000人,服务班级(个)≥40,实训完成率≥90%,完成时效情况≥98%。

效益指标:培训学员≥1200人,输送技工毕业生≥1200人,校企合作收入300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以往任务及学院工作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企业满意率≥95%,政府主管部门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历史评价效果。.

2、中等学校学生资助补助资金。

中等学校学生资助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是为了贯彻和落实国家相关助学政策,通过奖助学金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不致因困辍学失学。这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减负,更能体现国家关怀,可以更好的体现学院德育教育发展,践行学院立德树人责任,通过对家庭困难学生精准化资助,解除他们在学习成长中的后顾之忧,帮助学生树立信心,使他们能够安心学习。

(1)中长期目标:促进贫困家庭学生成长成才,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和进步的机会。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完善教学体系、丰富办学形式、增强办学能力、提高办学质量。因此,添置教学仪器设备符合学院发展的需要。

(2)年度目标:助学金项目的实施,可通过开展学生工作为依托,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摸排,掌握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相关政策比例及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政策程序进行评选确定受助对象,分别以中职助学金、国家励志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减免学费等项目进行资助,保证资助对象评选精准。2024年完成年度设定绩效目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奖助学金发放比例≤5,奖助学金支出合规,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受助对象选评合理性,应补尽补,

时效指标:奖助学金发放时效性,根据发放计划保障。奖助学金资金兑现及时性,按照发放计划及时兑现。

效益指标:对减轻受补助补贴学生经济负担的改善或影响程度,改善。因贫困不能正常就学人,0人。

满意度指标:学生满意率≥98%,家长满意率≥98%,社会满意率≥97%。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收入,所以公开表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随州技师学院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预算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学费、住宿费等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指技工院校的教育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十四)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指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的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除中小学、职业学校等校舍建设和教学设施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指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其他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部分随州市技师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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