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4-02-01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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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部分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于2011年1月9日经市编委批准成立,隶属于市民政局,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主要承担随州市辖区内弃婴、弃儿、孤儿、城镇“三无”孤老接收和集中供养工作,做好全市孤残儿童保障工作,对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做好指导福利保障及济困帮扶工作承担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工作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心现实行“随州市儿童福利院”、“随州市社会福利院”、随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随州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设有办公室、财务、老年部、儿童部、社工宣传科、后勤保障部等职能部门。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5名,其中全额编6人,以钱养事16人,临聘员工13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财政收入915.3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357.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68万元,其他收入171.0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9万元。收入预算比上年减少2998.61万元,同比减少76.6%,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专项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915.36万元,比上年减少2998.61万元,同比减少76.6%,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专项项目支出减少。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和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经费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6.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377万元:主要用于福利中心基建项目建设及中心安全隐患改造维修。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80.28万元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基本工资23.46万元、津贴补贴4.27万元、奖金21.53万元、绩效工资11.89万元、养老保险9.55万元、职业年金4.78万元、医疗保险3.38万元、住房公积金5.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1.1万元。)

3、项目支出729.0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开展。(儿童福利项目89.9万元、老年福利项目75万元、弃婴抢救及治疗10万、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经费151万元、福利中心基建项目225万元、社会福利中心安全隐患改造及维修项目143万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经费10万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出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8万元。)

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8万元,其他收入安排支出171.09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72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7.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68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万元),总体比上年支出总额增加191.52万元,同比增加35.95%,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及非税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福利中心做好院内孤残儿童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及社会“三无”“五保”老人兜底保障工作,完善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设施设备,保障社会福利中心正常运转。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377万元,比上年增加147万元,同比增加39%,主要用于福利中心基建项目建设及中心安全隐患改造维修。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财政预算公用支出6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其中:差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随州社会福利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4万元,比上年减0.5万元,同比减少55.5%,主要原因是:严格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三公”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严格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万元,比上年减0.5万元,同比减少71.4%,主要原因是:严格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社会福利中心业务车辆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福利中心政府采购总额14.4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1.4万元,占份额比例8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4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较上年预算安排减2754.54万元,同比减少99%,减少原因是儿童福利院养、治、教、康工作的设施设备配置及福利中心儿童居家养育楼、失能老年人养护楼两栋房屋建筑物构建减少。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年初国有资产总额为4298.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5万元,比上年减少121.41万元,同比减少2.75%。固定资产3674.14万元(=原值5141.85万元-累计折旧1467.71万元),比上年减少2.43万元,同比减少0.07%,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新增固定资产导致,无形资产547.94万元(=原值548.51万元-累计摊销0.57万元),同上年无变化。在建工程59.95万元,较上年减少124.98万元,减幅67.58%,主要原因为随州市社会福利院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改造,该工程于2023年转为固定资产。现有车辆4辆,原值60.22万元,累计折旧46.88万元,净值13.34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接收和集中供养社会上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残幼;对各类收养人员采取不同的工作方针,对老人是以养为主,妥善安排其生活,对健全儿童是养、教并重,对残疾、呆傻儿童是养、治、教、康相结合,并且根据不同对象进行文娱、康复和教育的综合治疗;对全市散居孤儿及特殊困境儿童的养育质量进行指导和部分帮扶,并按照收养人员的不同情况,加强生活管理,保障了孤残儿童快乐成长及身心健康。对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开展相关工作。

年度目标为:1、切实抓好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2、创新工作思路,以养、治、教、康、社工为工作重点,做好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3、做好特困对象、三无老人的兜底保障及养护照料工作。4、狠抓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5、进一步提升福利机构建设水平和设施设备,为孤残儿童、三无老人营造宜居宜养的幸福家园。6、持续做好全市困境儿童精准帮扶工作。

2、长期目标:福利中心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基本运转正常高效。

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按照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完成护理工作,护理工作标准≧20条,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保障机构内集中供养儿童及特困对象,儿童≧40名,特困对象≧55名,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发挥兜底保障功能,确保集中供养儿童儿童们幼有所养、病有所医,提升集中供养儿童幸福指数,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发挥兜底保障功能,保障特困供养对象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提升集中供养对象幸福指数,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年度目标:进一步提升福利机构建设水平和设施设备,为孤残儿童、三无老人营造宜居宜养的幸福家园。

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按照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完成护理工作,护理工作标准≧20条,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保障机构内集中供养儿童及特困对象,儿童≧40名,特困对象≧55名,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发挥兜底保障功能,确保集中供养儿童儿童们幼有所养、病有所医,提升集中供养儿童幸福指数,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发挥兜底保障功能,保障特困供养对象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提升集中供养对象幸福指数,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儿童福利项目

1、主要内容是:儿童福利机构要充分发挥兜底作用,确保不能回归家庭的孤儿、弃婴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妥善安置、良好抚育。让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像正常家庭儿童一样幸福正常生活、安全保障、医疗康复、教育保障及社会发展权。2024年预算安排89.9万元,其中: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9.9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做好院内集中供养儿童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及安全维护,保障儿童福利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升孤残儿童的幸福指数。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按照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完成护理工作,护理工作标准≧20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数量指标:集中供养儿童≧40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时效指标:护理集中供养儿童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发挥兜底保障功能,确保集中供养儿童儿童们幼有所养、病有所医,提升集中供养儿童幸福指数,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集中供养儿童满意度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二、老年福利项目

1、主要内容是:保障福利中心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需要,解决好“养”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是他们能够愉快地安享晚年。2024年预算安排75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项目的开展保障“三无”对象、五保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保证“三无”对象、五保老人老人能够安详晚年!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精细化标准化的护理照料,养老护理工作标准≧20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数量指标:集中供养特困对象≧55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时效指标:护理特困供养对象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发挥兜底保障功能,保障特困供养对象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提升集中供养对象幸福指数,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集中特困供养对象满意度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三、福利中心安全隐患改造及维修项目

1、主要内容是:(1)儿童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函[2020]209号)文件“开展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精神及《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中儿童福利机构应当配备儿童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

2)福利中心安全隐患改造及维修:根据鄂政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有关设备购置,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渠道解决。2024年预算安排143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1)对随州市儿童福利院大楼消防喷淋系统、逃生通道、消防水电管道及大楼消防改造,需要进行消防工程达标改造,以确保通过消防合格验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福利中心安全隐患改造及维修项目对失能半失能、老年养护大楼、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四栋大楼进行安全隐患维修,完善市福利中心综合服务功能,为孤残儿童、老人提供优良安全的生活环境。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消除安全隐患≧15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质量指标:儿童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通过消防部门合格验收,消防部门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福利中心安全隐患改造及维修项目通过验收并结算,隐患消除,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儿童及老年人生活安全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提升老人及儿童的幸福指数。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集中特困供养对象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2023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二部分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表

、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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