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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2年度决算
  • 发布时间:2023-09-20 16:29
  •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 编辑:随州市房产信息中心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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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推进住建系统大数据运用。对接各业务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城镇个人住房、“智慧工地”、“智慧排水”、地下管线、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从项目立项到建设、使用、灭失实现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

    2、提升随州市城镇个人住房管理系统建设品质。提升维修资金子系统资金监管功能和物业管理信息化运用程度,完善物业管理子系统功能,推进物业信息化管理全面运用。

    3、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政事企合作,归集、运营、管理三分离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系统建设,鼓励商业银行通过公开竞争,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安全和保值增值,并补充管理、运营经费不足。

    4、推进“智慧工地”功能完善和推广运用。对接各监管系统,完善系统功能开发,配合试点工地设备接入,制定各项标准,逐步实现“智慧工地”应用全覆盖。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综合组、信息技术服务组、住宅维修资金组三个内设组室,核定人员编制8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2名,隶属市住建局管理,2022年底实际在职8人。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2022年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2022年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补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说明:2022年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无“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3.6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89万元,下降5.39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缺口,年度结转资金减少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8.0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4.69万元,下降45.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08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度支出合计130.62万元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65万元,增长33.33%其中:基本支出125.94万元,占本年支出96.42%;项目支出4.68万元,占本年支出3.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3.6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2.89万元,增长 115.0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计入了财政拨款收入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8.08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3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5.58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5.5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决算统计口径变化原因导致的。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22 %。与2021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87万元,增长70.19%。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支出130.62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单位运转基本支出及项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预算为74.94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2万元,完成年预算的74.3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预算为56.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2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32.71%,支出决算数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数量的增加;二是由于本次决算只使用了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一个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三公”经费支出。原因为:2022年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市直二级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故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单位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 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智慧工地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2022年智慧工地项目预算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8万元,2022年项目实际发生额为4.6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完成了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流量卡30张和建立线上巡查制度,每周反馈巡查情况2次以上的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基本完成了全年绩效指标,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完成了随州市城镇个人住房管理系统迭代升级设计方案,加快推进了“智慧工地”功能完善和推广运用,完成个人住房信息查核等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好《湖北省数字住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智慧工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8万元,执行数为4.6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购买了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流量卡30用于市质安站和市市场站执法人员手机监管流量;二是建立线上巡查制度,每周反馈巡查情况2次以上发现并反馈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巡查工地是否有违规施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立的不够详细、不够精准;二是智慧工地平台在系统响应上还存在不够灵敏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计建立适用的、合理的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根据智慧工地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后,积极总结反馈,督促开发平台公司整改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单位决算公开时,本单位已全力加强管理制度健全性单位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出差管理办法、公车管理、会议制度、预案销号制度、厉行节约制度、资产管理等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本单位加强了资金使用合规性,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单位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导致考核指标严重超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2022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情况需要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专用名词。无。

第六部分附件

一、2022年度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7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率情况2022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总额216.22万元,实际支出总额130.62万元,预算执行率60.41%

2、部门绩效目标:2022年度清理存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走上正规化。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功能完善和推广运用。推进随州市城镇个人住房管理系统迭代升级。

完成的绩效指标

1)加快存量维修资金清理,全面启动维修资金历史数据清理录入工作,已完成存量资金清理录入5.83亿元,约11.3万户。

2)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交存、支付、退款办事指南和管理制度、增值收益及分配管理制度、维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等。

3)完成住宅工程造价调查工作。制定调查方案、分工协作,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调整方案。

4)理顺归集工作。开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优化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发票,微信、支付宝自助交存功能,目前已经新归集资金约0.65亿元,12000余户,转存定期0.6亿元,新归集资金实现自动开具电子发票,2个工作日内建账。

5)完成存量资金招标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方案,要求财政、银监、法律专家进行论证,顺利完成招标工作,通过本次招标筹集数字住建资金821万元左右。

6)推进随州市城镇个人住房管理系统迭代升级。完成迭代升级设计方案,已经多轮调研,计划压缩至700万元左右(含硬件、电子签名、等保、监理等费用),由中标银行招标采购。目前系统设计方案市政府已经批转市政数局审核。

7加快推进平台应用。实现起重设备非登记司机操作预警、噪音扬尘多种预警提示功能。先后召开8次推进会,积极配合业务部门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全覆盖。建立线上巡查制度,每周反馈巡查情况2次以上

8)完成燃气门站监控子系统开发调试,并试点接入门站4家。

9)加快推进清廉住建模块建设。完成方案设计、底层架构建设,页面宣传展示已经上线,建言献策、调查问卷及相关宣传学习资料需机关党委提供资料。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10)启动防疫管理子系统建设。争取大数据中心支持,对接随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健康码、行程码、核算数据,可实现疫情防控数据自动采集比对功能,提高工地疫情防控效率。

11)完善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巡检功能,对起重机械设备运行维护全程掌上管理。积极推进“智慧工地”与省厅数字住建数据共享平台和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实现起重设备备案信息自动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

(12)积极参与“智慧排水”二期工程建设,协助完成方案设计,协调市政数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发改委同意项目立项。

(13)配合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积极争取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经协调市政数局和市大数据中心,纳入数字随州城市中台统筹分期建设,所需资金统筹考虑,省厅信息中心也同意将厅CIM基础底座提供我局使用。

(14)积极推进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监管数据中心应用试点,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分两批50余条建议意见反馈省住建厅,配合省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现场调研,确保该系统顺利上线运行。

(15)及时协调省厅和人社部门,修改完善人社部门实名制数据标准,配合省厅信息中心在随州现场指导全市实名制数据清理工作,打通住建、人社数据交换壁垒,进一步提高了数据上传质量。

(16)谋划数字住建建设。初步设计方案已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报市政府批转市政数局审核。数字住建将整合省厅50余个业务平台,实现单点登录,数据交互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并将局内现有业务系统进行全部整合对接,可实现三级等保与密码评测整合,每年节约其他各类业务系统的三级等保与密评成本60万元以上.

完成的绩效指标

各种手段无法核实的约0.9万户0.35亿元正在单独建立楼盘表,单独建账,存量住宅资金再进一步清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缺少资金。一是系统需升级改造,无法满足“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群众日益提高的服务要求;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子系统可实现资金缴存管理,但原存量资金来源信息未完全录入,且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存储,无法实现资金使用管理;

2、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3、工作人手紧张任务重。在保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单位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要同时兼顾工建审批改革、“智慧工地”建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改革等工作。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导致考核指标严重超标。

二、2022年度智慧工地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95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2年智慧工地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2022年智慧工地项目预算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8万元,2021年项目实际发生额为4.6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

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流量卡30张;

质量指标:

建立线上巡查制度,每周反馈巡查情况2次以上

效益指标:落实“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有效实施监督管理,为建筑工程质量打好基础

满意度指标:调查问卷满意度100%

产出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基本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年初预算未编制,预算编制水平待提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做好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编制水平

附件:2022年度智慧工地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的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智慧工地项目立项目的:落实“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有效实施监督管理,为建筑工程质量打好基础。

智慧工地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流量卡30张;建立线上巡查制度,每周反馈巡查情况2次以上。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智慧工地项目属于持续性项目,2022年智慧工地项目预算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8万元,2022年项目实际发生额为4.68万元,结余0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充分准备前期工作。成立了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制定了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时间、步骤、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2、精心组织绩效评价。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绩效评价文件和相关政策依据进行了深入学习,了解绩效评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由工作专班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搜集相关资料,查阅相关表格,核实相关数据,扎扎实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3、综合分析自评报告。绩效评价工作专班将采集的自评相关基础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并以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为基础,根据公正公开、分组分类的原则,结合决算数据,对本年度实际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进行分析,比较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智慧工地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2022年智慧工地项目预算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8万元,2022年项目实际发生额为4.6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①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流量卡30张;

质量指标:

①建立线上巡查制度,每周反馈巡查情况2次以上;

效益指标:落实“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有效实施监督管理,为建筑工程质量打好基础,

满意度指标:调查问卷满意度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1年度终结后及时予以分析总结,今后按要求予以完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计建立适用的、合理的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政府部门和人大部门2021年未要求绩效结果报告,2022年我单位及时完成了绩效结果报告。

三、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四、2022年度智慧工地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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