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3-02-02 09:13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 审核: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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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监察支队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2.受理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调查处理;

3.组织查处中央、省属,在随和世俗工矿商贸企业及应用市级直接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依法参与市政府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实施行政处罚,依法查处迟报,瞒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5.、市应急管理局委托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随州市应急管理二级单位,财政全额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一级预算单位事业编制15名,实有人数10  


第二部分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预算收入总额22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228.2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46万元,增加115.75%原因为:随着疫后经济重振,生产经营活动增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任务日益加重,再加上各类自然灾害发生的概率频率不断提升,工作任务越来越重。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预算支出总额228.26万元其中:事业运行预算支出194.99万元(人员支出182.99万元、公用支出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支出14.1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0.53万元、提租补贴2.03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46万元,增加115.75%。原因为:随着疫后经济重振,生产经营活动增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任务日益加重,再加上各类自然灾害发生的概率频率不断提升,工作任务越来越重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8.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46万元,增加115.75%。原因为:随着疫后经济重振,生产经营活动增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任务日益加重,再加上各类自然灾害发生的概率频率不断提升,工作任务越来越重。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2023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2023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度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机关运行经费共12万元,包括办公0.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万元,增加20%。原因为:随着疫后经济重振,生产经营活动增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任务日益加重,工作任务越来越重。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财务收支与局机关合并核算,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上年与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2023年无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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