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3-01-29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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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审核: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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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 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合计128.3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69万元,其他收入0.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25.47万元增加2.92万元,增长率2.33%,增长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合计128.39万元,基本支出108.39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按照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39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02.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25.47万元增加2.92万元。增长率2.33%,增长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合计12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9万元(人员经费98.69万元,公用经费9.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25.47增加2.22万元,增长1.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同比无增减。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我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同比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我台2023年公用支出财政预算合计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3.1万元,福利费4.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0万元下降1万元,降幅率为10.00%,降幅主要原因是编制2023年预算时在职人数减少1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政府采购预算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政府采购需求,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2.6万占比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资产合计21.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万元,非流动资产20.23万元(固定资产39.12万元,累计折旧18.88万元),较2022年初资产总额34.72万元(流动资产8.43万元,非流动资产26.29万元)减少13.47,降幅38.80%,主要原因其他应收款在2022年已经收回和累计折旧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6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

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第三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分别从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说明。项目设立依据《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全市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年度目标为开展年度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推介会至少2次,面向县市区四级服务体系业务培训会至少1次;服务大厅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日常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

2、长期目标全市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日常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具体指标设置:

产出指标:年度招聘会场次≥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为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3、年度目标年度目标为:开展年度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推介会至少2次,面向县市区四级服务体系业务培训会至少1次;服务大厅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日常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年度招聘会场次≥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为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项目主要内容: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各项职能工作。分别从产出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说明。《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1、“工作运行维护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2023年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2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 完成各项职能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年度招聘会场次≥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主要反映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的其他支出。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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