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3-09-2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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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统计局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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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随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和农村统计调查政策法规。

(二)组织实施全市城镇和农村住户调查、物价调查和有关专项调查统计。

(三)搜集、整理和编印城市、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

(四)承担市政府交办的专题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4名,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6.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98万元,增长50.12%,主要原因是2021年奖励工资预算追加在统计局本级,导致支出较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6.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98万元,增长50.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6.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72万元,增长52.07%。其中:基本支出86.8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6.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98万元,增长50.12%。主要原因是2021年奖励工资预算追加在统计局本级,导致支出较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8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8.8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奖励工资预算追加在统计局本级,导致支出较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72万元,增长52.07%。主要原因是2021年奖励工资预算追加在统计局本级,导致支出较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63万元,占87.13%。主要是用于人员、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05万元,占6.97%。主要是用于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5.12万元,占5.9%。主要是用于医疗保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8万元,支出决算为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5.63万元,支出决算为7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5万元,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7万元,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29万元、津贴补贴18.62万元、奖金2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2万元、住房公积金11.13万元。

公用经费3.39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1.3万元、福利费2.0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无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未开展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3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8万元,降低35.67%。主要原因是:人员实有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与市统计局机关一起开展了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绩效整体自评,(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系市统计局二级单位,只有人员和公用基本支出预算,和市统计局一并开展整体支出评价,无项目预算支出,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12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全面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阶段各项工作;统计法治建设取得好成效;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更严格更规范;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为领导决策服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企业统计台账进一步规范;统计人员素质得到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预算支出,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根据部门绩效评价,对下年度项目规划、指标设置、目标管理等进行了统筹完善,同时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规范项目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市统计局将2022年绩效评价结果与2024年预算编制相结合,依据各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所占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要求各科室在编制预算时,合理测算各项经费,细化预算编制,提供充分的测算依据。按规定及时公开评价结果。根据市财政要求,在本次决算公开时同步公开2022年度部门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50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5)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1)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03)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随州市统计局          填报日期:2023年3月27日

单位名称

随州市统计局

基本支出总额

449.32

项目支出总额

124.17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20分)

预算数

执行数

执行率

得分(20分*执行率)

部门支出总额

583.66

573.49

98.26%

19.65

年度绩效目标1:
(18分)

推进依法治统,推进统计监督工作落深落细,持续提升依法治统水平

年度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每项分值3分)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
(B)

得 分

产出指标(18分)

时效指标

完成制定全市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工作时间

2022年3月份

2022年3月份

3

时效指标

完成制定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工作时间

年底之前

2022年8月2日

3

时效指标

出台我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办法》时间

年底之前

省统计局出台了实施意见,市局未出台,但开展了统计监督学习

2

数量指标

开展1-2次统计执法骨干业务培训

1-2次

1次

3

时效指标

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记录时间

2022年7月份前

2022年一季度

3

时效指标

落实每月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时间

2022年7月份前

2023年一季度

3

年度绩效目标2
(30分)

基层统计人员能力素质持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有所提高

年度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 分

产出指标(30分)

时效指标

全年每月《统计月报》完成时间(2分)

每月20日

每月20日前

2

时效指标

《领导干部手册》完成时间(2分)

4月份

4月底

2

时效指标

《统计年鉴》完成时间(2分)

10月

9月底

2

时效指标

《统计公报》完成时间(2分)

3月份

2023年3月21日

2

数据指标

每年对统计干部培训次数(2分)

1次

4次

2

数据指标

完成统计信息分析报告数量(4分)

不少于200篇

235篇

4

数据指标

参与镇域“小老虎”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完成率(3分)

100%

100%

3

数据指标

配合相关部门社情民意调查任务工作完成率(3分)

100%

100%

3

数据指标

配合省局开展市州高质量发展研究工作任务完成率(3分)

100%

100%

3

数据指标

呈送统计专报数量(3分)

10篇以上

23篇

3

效益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上级部门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满意度(4分)

满意

非常满意

4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3
(15分)

统计工作根基得到加强,统计台账建设成果得到巩固

年度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每项分值3分)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 分

产出指标(15分)

数量指标

对新进规企业统计人员和新上岗企业统计人员培训次数

不少于1次

1次

1

数量指标

举办全市县乡统计干部综合业务培训次数

不少于1次

1次

3

数量指标

各专业科室业务培训次数

不少于1次

2次

3

数量指标

达到“四上”企业标准入库比例

100%

100%

3

数量指标

每年开展经济形势大调研活动次数

不少于3次

3次

3

年度绩效目标4
(9分)

圆满完成第五次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年度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每项分值3分)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 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组织机构设立工作

完成100%

3

数量指标

完成经济普查工作前期规划

完成100%

3

数量指标

五经普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完成

完成100%

3

年度绩效目标5
(8分)

做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千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

年度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 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市千分之一人口的抽样调查完成率(2分)

100%

100%

1

时效指标

千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完成时间(2分)

年底之前

11月30日前

1

效益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抽样调查工作省局和国家局的满意度(4分)

省局和国家局
审核通过

通过省局和国家局的审核

1

总分

91.65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未实施绩效监控,未留下工作轨迹 2.未根据预算执行中的变化及时调整绩效指标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一是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结合单位业务情况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积极培养绩效评价专业人员,完善对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可持续性绩效考核并设立相关的奖惩规定;
三是尽快建立职责分明、具有制衡功能的预算执行监管体系,督促制订预算调整与预决算偏离度考核指标,纳入预算绩效考评范围。对在项目完成后的预算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实行全面的追踪问效,不断提高预决算执行的精准度。

备注:本单位与随州市统计局一起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未单独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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