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
  • 发布时间:2023-02-0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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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金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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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2、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办文〔2019〕20号)文件精神,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随州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城市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组织指导国家、省和市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设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和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市内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和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库工程管理工作,对中型以上水库蓄水、调洪提出指导性意见。

(7)指导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督办,负责办理跨县水事纠纷裁决事项,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治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1)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2)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承担全市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14)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8个,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技术中心、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市先觉庙水库运维中心、市白云湖水利工程运维中心、市随中灌区灌溉服务中心、市移民服务中心。

其中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规划计划与财务科、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水资源与农村水利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监督科、水库与移民科、水土保持与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内设河湖长制工作科;机关党委。

市水利和湖泊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另核定机关 “以钱养事”岗位2个。

2022年底实有在职公务员21人,以钱养事2人,自聘人员1人,退休12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局系统汇总财政收入10793.9万元,比上年10450.86万元增加343.04万元,增加3.28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其中本年财政拨款(补助)2919.12万元,比上年2875.81万元增加43.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24.98万元,比上年237.26万元增加2287.72万元,增加964.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河道治理项目收入增加;其他收入5128.27万元,比上年5325.15万元减少196.88万元,减伤3.69%;上年结转221.53万元,比上年2012.64万元减少1791.11万元,减少88.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结余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局系统汇总支出10793.9万元,比上年10450.86万元增加343.04万元,增加3.28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06万元,农林水支出1017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9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局系统汇总财政拨款支出2919.12万元,比上年2875.81万元增加43.31万元,增加1.5%,主要是增加先觉庙人员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局系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局系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局系统汇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129.41万元,比上年111.43万元增加17.98万元,增加16.13%,主要是本系统人员增加。其中办公费11.45万元,印刷费2.45万元,咨询费0.56万元,手续费0.48万元,水费0.59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3.39万元,取暖费0.37万元,物业管理费2.73万元,差旅费21.87万元,维修(护)费1.59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1.27万元,公务接待费2.88万元,劳务费1.02万元,委托业务费0.65万元,工会经费18.87万元,福利费1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3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局系统汇总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8.67万元,比上年856.12万元减少147.45万元,减少了17.22%,主要是部分项目已在上年完成。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年初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7049.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1.57万元,固定资产203.7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在建工程6613.68万元。与2022年年初相比,资产总额增加1098.38万元,其中在建工程增加1280.33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51.42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梁家桥水生态连通工程建设导致在建工程增加;二是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局系统汇总“三公”经费预算25.63万元 ,比上年36.37万元减少10.74万元,减少29.52%。其中:

公务接待费3.38万元,比上年7.19万元减少3.81万元,减少52.9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4.12万元减少4.1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系统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5万元,比上年25.06万元减少2.81万元,减少11.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100%,主要是本系统2023年度无购车计划。

第三部分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 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水旱灾害防御科学应对;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行业监管责任越压越实。年度目标为: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水旱灾害防御科学应对;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行业监管责任越压越实。

(2)长期目标1: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质量飞检达到要求。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水利工程带来良好社会效益。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群众和社会满意度良好。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3)年度目标1: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质量飞检达到要求。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水利工程带来良好社会效益。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群众和社会满意度良好。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二、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河长制管护及工作经费”

(1)“河长制管护及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河长办日常办公费用、市级河湖长制信息系统维护费用、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经费等。2023年预算安排34万元,其中:3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围绕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推进河长履职、压实河湖长责任、幸福河湖建设、小微水体管护、夯实基础工作、考核督办等工作,圆满完成上级河长制年度考核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河流管护长度达到20公里。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行业标准。

2、“水旱灾害防御”

(1)“水旱灾害防御”主要内容是:开展防汛抢险实战演练、补充防汛抗旱物资、视频会商设备维护等。2023年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50万元资金来源为其他收入。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全力抓好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着重抓好监测预警、工程调度、技术支撑等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水文报汛及时完成、防汛抗旱物资补充及时、汛期24小时值班。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2、“水利行业监管”

(1)“水利行业监管”主要内容是:水土保持公告编制、水保监督信息化建设、涉水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培训、水利行业监管日常工作经费等。2023年预算安排230万元 ,其中:23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对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资金、行政事务工作的监管工作有效顺利开展。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水利执法检查及时进行、水利工程质量飞检按时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涉水法规宣传到位。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4、“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1)“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主要内容是:开展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日常各项工作经费、水资源用水统计调查、水资源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源地保护工作经费等。2023年预算安排170万元,其中:17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认真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等工作,确保最严格水资源考核、脱贫攻坚考核、节水创建考核等工作圆满完成。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水资源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水资源公报按时发布、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宣传达到5次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医疗卫生(类)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业务培训、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督,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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