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3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3-02-03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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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劳动监察局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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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根据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五部法规和四个条例,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四大职责进行劳动保障监管监察。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为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单位编制7人,实有人员10人(劳务派遣人员2人,临时聘用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170.94万元,同比上年172.89万元,预算收入减少1.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08万元(含35万元农民工工资清欠维权项目经费),占收入预算94.81%,同比上年158.24万元增长2.42%,其他收入8.86万元,总体较去年同比14.64万元减少39.48%,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预算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170.94万元,同比2022年度支出预算172.89万元减少1.95万元,减少1.13%,主要是本部门人员经费减少。按支出功能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0.27万元占87.9%,同比上年157.75万元减少4.7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减少;卫生健康支出7.55万元占4.4%,同比上年6.61万元增长14.22%,主要是卫生健康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3.12万元占7.67%,同比上年8.52万元增长53.99%,主要是住房保障经费增加。从资金性质分,基本支出135.94较去年同比137.89万元减少1.41%;项目支出35万元同比上年35万元持平,主要是办公经费、人员福利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62.08万元,同比上年158.24万元增加3.84万元,增幅2.42%,主要是人员支出预算增加。其中;人员类支出115.38万元,同比上年111.55万元增加3.83万元,增加3.43%;公用经费支出11.7万元同比上年11.7万元持平;项目支出35万元,同比上年35万元同比上年35万元持平;整体较去年158.24万元人员预算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度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公用经费预算11.7万元,同比2022年度11.7万元持平。其中办公费2.98万元,同比上年0.59万元增加2.39万元,增幅405%,主要是日常办公开支加大;印刷费0.12万元,同比上年0.05万元增加0.07万元,增幅140%,主要是增加了纸质资料传递流程;邮电费0万元,同比上年0.52万元减少0.52万元,减幅100%,主要是节约开支;差旅费0万元,同比上年1.12万元减少1.12万元,减幅100%,主要为部门农民工工资维权差旅业务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会议费本年预算0万元,上年0万元,减幅100%,减少了非必要会议支出在公用经费中列支;福利费1.05万元,同比上年1.1万元,减少4.5%,因福利费减少开支;日常维修费0万元,同比上年0.04万元,减少0.04万元,减幅100%,因节约维修护费开支;办公水电费1万元,同比上年0.63万元,增加0.37万元,增幅58.73%,单位增加人员按人头提取水电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上年0万元持平0万元;劳务费0万元,同比上年0.96万元减少100%,主要是劳务派遣人员和支出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0.4万元,同比上年0.4万元持平;工会经费2万元,同比上年度1.64万元,增加0.36万元,增幅21.95%,因单位增员,按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3.65万元,同比上年3.6万元,增加0.005万元,增幅1.38%,因单位增员及工资比例调整;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同比上年0.38万元,减少0.38万元,因减少固定资产购置;其他商品服务0.5万元,同比上年0.67万元,减少0.17万元,减幅25.37%,压减其他商品服务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同比上年采购预算15万元减少12.5万元,降幅83.33%;本年无固定资产采购计划,无投资性采购,故金额较上年减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初,本单位资产总额7.30万元,同比上年8.27万元减少0.97万元,减幅11.72%;流动资产3.56万元均为财政应返还额度较上年3.15万元增加0.206万元,增幅6.53%;固定资产13.3万元,同比上年12.71万元增加0.59万元,增幅4.64%,因新补录固定资产。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4万元, 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无增减变化,无公车用车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第三部分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长期目标:1、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宣传贯彻活动,农民工工资清欠维权工作宣传。2、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3、公布重大违法行为4、日常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5、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6、扎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工资支付,五项制度建设目标考核,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7、维权执法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年度目标:1、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宣传贯彻活动,农民工工资清欠维权工作宣传率达到99%以上。2、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全覆盖;3、公布重大违法行为2023年度不少于4次;4、日常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每季度一次;5、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年不少于3次;6、扎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工资支付,六项制度建设目标考核全省领先水平,实现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逐年下降目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7、年维权执法案件结案率在99%以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产出指标:农民工工资清欠维权相关工作,专户制度落实全覆盖,公布重大违法行为每季度一次,达到100%。日常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每季度一次,达到100%。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达到100%。

效益指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工资支付,六项制度建设目标考核全省领先水平,实现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逐年下降30%。年维权执法案件结案率在100%以上。

满意度指标:农民工工资清欠维权工作,群众满意度99%。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农民工工资清欠维权项目”主要内容是:2023年预算安排预算35万元。是保障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正常办公、办案支出,落实源头预防、过程监管、制度保障等措施,全力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有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1、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宣传贯彻活动,农民工工资清欠维权工作宣传率达到99%以上。2、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全覆盖;3、公布重大违法行为2023年度不少于4次;4、日常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每季度一次;5、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年不少于3次;6、扎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工资支付,六项制度建设目标考核全省领先水平,实现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逐年下降目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7、年维权执法案件结案率在99%以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产出指标:农民工工资清欠维权相关工作,专户制度落实全覆盖,公布重大违法行为每季度一次,达到100%。日常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每季度一次,达到100%。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达到100%。

效益指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工资支付,六项制度建设目标考核全省领先水平,实现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逐年下降30%。年维权执法案件结案率在100%以上。

满意度指标:农民工工资清欠维权工作,群众满意度99%。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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