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2年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3-09-22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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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劳动监察局
  • 审核: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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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内容

第一部分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 随州市劳动监察局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并进行劳动保障监察。

()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为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二级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单位编制7人,实有人员10(含劳务派遣人员2,临时劳务人员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0.7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56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在房地产开发和基建项目工作,受国内房地产行业形势和疫情的双重影响,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权难度加大,经费相应略有增加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0.7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56万元,增长5.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73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 170.73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56万元,增长5.93%。其中:基本支出130.99万元,占本年支出76.72%;项目支出39.74万元,占本年支出23.28%;上缴上级支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0.7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56万元,增长 5.93%。主要原因是受国内房地产行业形势和疫情的双重影响,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权难度加大,经费相应略有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73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5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权难度加大和维权频率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56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受国内房地产行业形势和疫情的双重影响,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权难度加大,经费相应略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

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73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7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17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7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0.15 %。较上年减少 0.076万元,下降55.8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三公”经费支出压减政策,非必要不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增减无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增减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与上年增减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4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0.15%,较上年减少0.076万元,下降55.8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三公”经费支出压减政策,非必要不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6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治欠办到我局调研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情况。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1.7万元减少0.09万元,降低0.08%,主要原因是:落实“三公”经费支出压减政策,非必要不支出。同上年决算3.32万元相比增加了8.29万元,增长了249.70%,主要原因是:工作餐支出在公用经费列支,工会经费列支1.17万元,公积金列支2.73万元,根据政府统一安排爱心助农开支0.45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39.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3.28%。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单位项目预算财政实际拨付40万元,项目预算支出39.74万元,执行率99.35%,偏离度低,预算执行完成情况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预算整体执行情况较好,得分19.95;产出目标得分29.93;效益目标得分49分,总体得分98.88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9.74万元,完成预算99.3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实际完成率得分15分;二是完成及时率得分10分;三是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预算编制方法客观、科学、合理得分4分;四是行政运行经费的支出能够充分保障部门正常运行10分;五是通过“三评”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得分15分;六是通过“三评”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厉行节俭的满意程度得分25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二是经费支出存在分项超支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更加认真完成2023年度项目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二是保持严格的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和严格的经费开支报销程序,加强经费开支的监督,控制经费支出,杜绝舞弊情况,防止财产损失。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农民工工资维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度单位项目预算实际收入40万元,支出项目预算39.74万元,执行率99.35%,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分为98.96分。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坚守部门“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底线,无预算不得支出;要加强项目预算支出与基本预算支出之间的统筹,构建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统筹配置、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新机制。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农民工清欠维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和认知度,确确实实为人民或农民工解决工作、薪酬和劳动维权事宜。

3、继续保持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持严格的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和严格的经费开支报销程序,加强经费开支的监督,控制经费支出,杜绝舞弊情况,防止财产损失。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本年随州市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对象是市直一级预算单位,二级单位未纳入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范围。

二、2022年度农民工工资清欠维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2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是符合《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鄂政发〔20139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随财函〔202329号)等文件要求,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绩效依据及绩效目标安排上符合相关规定。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2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分98.96分,主要扣分情况如下:

2022年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年初财政预算人员经费111.55万元,因绩效工资无法准确预算,实际财政拨付119.41万元,实际支出为119.37万元,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2022年度单位项目预算实际收入40万元,支出项目预算39.74万元,执行率99.35%,总分20分,实际得分19.87分。

(一)绩效目标

1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和信息化管理,做到了确确实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编印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汇编、指导手册等发放到了建筑领域用工单位,要求用工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并做好工资制度宣传工作。做到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全覆盖。

2清理规范保障金工作,妥善处理欠薪案件,开展“监察员服务企业”活动,加强源头治理,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通过媒体报刊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及时处理欠薪,重点对涉及欠薪群体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短时间内控制事态恶化,妥善协调处理,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117号)文件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办案费、专项检查费、装备使用维护费以及人员经费、业务培训费应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关于加强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建设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169号)文件,中支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应全面纳入财政预算,以解决劳动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装备保障等问题。

(二)绩效分析

年度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总分40,其中实际完成率项目完成率年初目标值15分。完成及时性得分10分。

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预算编制方法客观、科学、合理性年初目标值5分,实际完成值为4分。

行政运行经费支出能够充分保证部门正常运行,年初值10分,实际完成值10分。

年度绩效目标效益指标,通过调差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度,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关心热点问题的满意程度总分40分,得分40分。

最终得分=98.87

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2022年参照各项任务,分解了相关考核指标,明确了职责,围绕绩绩目标,扎实开展工作,使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三、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更加认真完成2023年度项目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坚守部门“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底线,无预算不得支出;要加强项目预算支出与基本预算支出之间的统筹,构建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统筹配置、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新机制。

2继续保持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持严格的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和严格的经费开支报销程序,加强经费开支的监督,控制经费支出,杜绝舞弊情况,防止财产损失。

3、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农民工清欠维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和认知度,确确实实为职工或农民工解决工作、薪酬和劳动维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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