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港航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3-02-04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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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地方海事局
  • 审核: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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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港航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随州市港航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港航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港航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港航管理局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港航管理局概况

  1. 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港航管理局主要职责和任务: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路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航运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和船舶交易的管理、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和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负责全市港口岸线、港埠经营及港务的监督管理,核发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和港埠经营许可证;负责本市地方航道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本市通航水域及港区水运企业、乡镇渡口、船舶及船舶污染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本市船舶登记和船舶进出港签证;负责全市船员培训、考试,船员职务适任认可、核发船员适任证书;审查或审批辖区内水上、水下工程及施工作业;调查处理船舶水上交通事故;负责船舶及船用产品及材料的检验;负责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审查船舶修造企业生产技术条件,核发船舶检验证书和有关技术证书;负责水路客货运输票证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依法征收水路交通规费;依法查处违反水路交通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港航管理局隶属市交通运输局,为正科级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岗职工6人,劳务派遣人员2人,退休职工2人。随州市港航管理局预算单位主体为市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随州市港航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19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5.54万元,其他收入4万元。预算收入较上年151.33万元增加39.21万元,同比增加26%,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190.54万元。

1、按资金性质划分: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支出105.54万元。

2、按功能分类的经济分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3.1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5万元。

预算支出较上年151.33万元增加39.21万元,同比增加26%。主要原因是水运行业发展项目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万元。较上年度81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省级转移支付的行业管理经费,于编制预算时间内未预下达资金文件,无预算收支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41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41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资金和社保缴费支出),较上年41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经费未下达预算数,工资政策变动增资和补发部分、奖励工资等未列入。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0万元,与上年40万元相同。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无此项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无此项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本部门运行经费16.89万元。其中:办公费0.96万元、印刷0.5万、水电费1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4.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3万元、日常维修费0.3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以及劳务费1万元。

运行经费较上年15.03万元增加1.86万元,同比增加12%。部分经济科目支出的资金渠道做了调整,增减变动较大的科目主要是办公费增加0.64万元,印刷费增加0.46万元、水电费增加0.55万元、邮电费增加1.7万元、差旅费下降2.58万元、会议费下降0.03万元、培训费增加0.03万元、日常维修费增加0.27万元、物业管理费增加0.41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71万元、福利费下降1.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增加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变化、劳务费增加1万元、公务接待费下降0.01万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下降0.4万元。



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1名劳务派遣人员,二是根据2023年度工作计划对可能增加或减少的费用科目进行了调整。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万元,占总采购份额比例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98万元,减幅达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货物预算增加0.7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70%,服务预算减少2.71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00%主要采购品目有:电信网络费、办公设备购置、机动车运行维修保养等。所有涉及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政府采购,将严格执行相关采购程序,应采尽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期数中,资产总额209.57万元,较上年243.87万元减少34.3万元,同比减少14%。主要原因为货币资金减少34.7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45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110.6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3%。其中:货币资金105.60万元,较上年减少34.75万元,同比减少23%。其他应收款5.07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2、非流动资产98.4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7%。较上年增加0.45万元,同比增加0.45%。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63万元,与上年3减少0.37万元,同比减少12%。本部门严格遵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和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总量,近年来开支基本平稳并呈逐年下降态势。其中: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未安排三公经费,本部门三公经费从单位自有资金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接待费0.28万元,与上年0.29万元下降3.4%。严格遵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无公函不接待,超范围不接待、超预算不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与上年2.35万元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车辆购置需求。


第三部分随州市港航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

  1.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依据职能职责,设定了整体绩效总目标的主要内容:目标一是严格履行水上安全监管职责;目标二是强化行业安全平稳有序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年度绩效目标主要有:1、继续提升水上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水上交通“零事故”。2、继续做好行业基础性工作,提升行业管理水平。3、切实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推进水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分别设定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并按照各项指标特性,设定了产出指标(主要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效益指标(主要包含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

绩效标准主要是以行业标准和“十四五”规划的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预算安排项目1个。

项目:水上安全监督专项补助,项目资金40万元,此项目为延续性项目,主要用于做好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工作,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非重点项目。

1、该项目主要内容是:通过水上安全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该项目的绩效目标主要是严格履行水上安全监管职责,强化行业安全平稳有序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该项目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该项目的绩效指标设置情况:分别设定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并按照各项指标特性,设定了产出指标(主要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效益指标(主要包含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等)。

产出指标:行业培训场次≥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以行业标准和“十四五”规划的计划标准。项目预算执行到位,执行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度内资金收入和支付严格执行,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主席令第12号)

效益指标:降低一般交通运输事故小于3起,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鄂财绩发[2020]3号)

满意度指标:水路运输企业及船员综合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鄂财绩发[2020]3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对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单位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解释如下: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作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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