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1-2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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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 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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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担曾都区东城办事处、西城办事处、南郊办事处、北郊办事处(明珠路以南)、城南新区管委会及随州高新区(淅河镇)、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区域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工作,负责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不动产登记档案、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5年05月15日,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随编发【2015】6号文件,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设立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随州市不动产登记局,为财政局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当正科级,隶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2015年08月14日,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随编发【2015】17号文件,明确市不动产登记局职责和人员编制,2017年10月16日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随编发【2017】59号文件,随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更名为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人员编制43名,其中原产权所划转编制25名,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划入人员编制18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有人员63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41名,退休人员11名,人事代理人员10名,劳务派遣1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中心2022年预算总收入196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2.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4.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8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2109.77万元减少了142.99万元,同比减少6.8%。主要原因是不动产互联网+项目已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总计1966.78万元,上年支出总计2109.77万元,同比减少142.99万元,。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2.1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67.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2.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69.6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54.65万、津贴补贴28.35万、绩效工资76.59万元、奖金198.57万元、养老保险47.81万元、住房公积金35.48万、医疗保险费22.17万、其他社保支出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8.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2.91万元、印刷费12.3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87万元、邮电费2.65万元、物业管理费3.77万元、差旅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1万元、维修(护)费0.23万元、会议费0.94万元、培训费2.3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8万元、工会经费10.54万元、福利费25.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8.9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6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资本性支出2.32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

预算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142.99万元,同比减少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129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2.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5万元。上年结转401.53万元,相较上年1229.97万元增加了69.1万元,同比增加5.6%,增加原因是2022年财政足额预算人员经费和2022年根据全国性的增资政策,人员工资有所增长。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5万元,与上年减少35万元,同比减少33%,主要减少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我中心2022年测绘服务、公证服务项目。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我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为118.31万元,其中办公费12.91万元、印刷费12.3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87万元、邮电费2.65万元、物业管理费3.77万元、差旅费7万元、因公出国费2.1万元、维护费0.23万元、会议费0.94万元、培训费2.3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8万元、工会经费10.54万元、福利费25.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94万元。相较上年109.68万元增加了8.63万元,同比增加7.9%,增加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人员增加和不动产办件业务量增加,相关印刷费有所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支出为90.65万元,用于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的日常维护、数据整合项目、测绘服务项目,公正服务项目和新建档案室库房用房和森林防火三期项目基建工程,相较2021年374.3万元减少了283.65万元,同比减少了76%,主要减少原因是不动产登记平台和档案室库房建设政府采购减少。其中:货物类采购32.65万元,服务类采购5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国有资产总额为982.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4万元,比上年增加18.59万元,同比增加2.6%,主要原因是资金结余增加导致。非流动资产248.18万元(车辆3辆,原值116.48万元,净值42.74万元;通用设备273件,原值157.98万元,净值71.58万元;家具278套,原值55.38万元,净值37.32万元;无形资产1套,原值2.2万元,净值0.92万元;在建工程95.62万元),比上年增加115.26万元,同比增加86.71%,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增加导致变化较大。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支出为8.3万元。相较上年12万元减少了3.7万元,同比减少31%。整体减少原因是因公出国暂无计划,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和公务用车派出次数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2.1万元,相较上年减少2.9万元,同比减少58%;减少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无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1.5万元,相较上年减少0.5万元,同比减少25%;减少原因是招待次数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相较上年减少0.3万元,同比减少6%,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派出次数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降低。

我中心2022年无公务车购置计划,所以未安排公务车购置预算。

第三部分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是保障好市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完善公益性测绘和公益性继承公证等工作;年度目标是保障好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完善公益性测绘和公益性继承公证、完成两权登记发证和档案室库房建设等工作。

长期目标:保障好市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完善公益性测绘和公益性继承公证等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市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公益性测绘和公益性继承公证等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提高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的使用效率,缩短办证时间,为业务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测绘服务和公证服务,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年度目标:年度目标是保障好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完善公益性测绘和公益性继承公证、完成两权登记发证和档案室库房建设等工作: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市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公益性测绘和公益性继承公证、两权登记发证,档案室库房建设等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提高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的使用效率,缩短办证时间,为业务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测绘服务和公证服务,完成规定范围内的两权发证,建设好档案室库房并投入使用,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二、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不动产系统平台软件开发升级和维护

1、“不动产系统平台软件开发升级和维护”主要内容是:完成2022年度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2022年预算安排173.6万元,其中:资金来源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2022年度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二)、新建档案室库房用房和森林防火三期项目基建工程

1、“新建档案室库房用房和森林防火三期项目基建工程”主要内容是:2022年完成档案室库房的建设。2022年预算安排760万元,其中:资金来源为上级部门拨款和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2年完成档案室库房的建设。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及时并且保质保量完成档案室库房的建设,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档案室库房的建设并投入使用,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三)、测绘服务

1、“测绘服务”主要内容是:根据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要求,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于需要补充开展权籍调查,完成房屋落幢落宗等工作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请政府落实经费,统一组织实施。预算为3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拨款。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2022年测绘工作任务。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完成测绘工作任务,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产出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对于符合要求的测绘任务,不收取权利人测绘费,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四)、公证服务

1、公证服务主要内容是:依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对于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需公正的由第三方出具具有法律效益的公证书。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第三方公证机构,与其签订合同,由第三方按照要求出具的公证书辅助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办理。预算为4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拨款。

2、公证服务绩效目标是:严格按要求出具具有法律效益的公证书,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所需资料。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公证工作任务,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出具合法合规的公证书,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五)、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1、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内容是:根据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要求,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于需要补充开展权籍调查,完成房屋落幢落宗等工作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请政府落实经费,统一组织实施、我中心成立至少4个发证专班,依次到随州市各个乡镇约260个村开展发证工作。预算为122万元,资金来源为结转资金。

2、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绩效目标是:2022年底完成随州市内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工作。

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完成农村确权发证工作任务,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上门为群众一站式服务办理业务,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是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3、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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