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9-27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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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
  • 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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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随州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统一征地中相关的事务性、技术性服务工作”。近年来,市征地事务服务中心承办了落户我市的国家、省市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报件报批及我市其他征地相关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无机构变化。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员7人、正式退休工作人员2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11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万元、政府性基金49.96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收入总计312.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96万元、政府性基金4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88.91万元,收入合计较上年决算299万元,增加13.87万元,增幅4.6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按新规定增加了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收入较年初预算财政收入增加201.91万元,增加18.97%,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较多。

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110.96万元,2021年度支决算出总计131.94万元(基本支出131.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39万元,占比90.49%,公用经费12.55万元,占比9.51%;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较上年决算支出110.09万元,增加21.85万元,增幅19.8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按新规定增加了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支出增加20.98万元,增幅18.9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按新规定增加了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6.89万元,较年初预算110.96万元减少4.07万元,减幅3.6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较去年支出94.45万元增加12.44万元,增幅13.1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按新规定增加了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6.89万元,较年初预算109.47万元减少2.58万元,减幅2.36%,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节约开支;项目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10.5万元减少10.5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无项目开支。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26万元),决算数为0.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25万元),完成预算的96.15%,决算数较上年的0.45万元减少0.2万元,减幅44.4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其中:

(一)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2021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0批次,0人次),决算数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

(三)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0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26万元,减少0.01万元。较上年0.45万元减少0.2万元,减幅44.4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7.64万元,其中办公费0.36万元,水电费0.01万元,电费0.21万元,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0.40万元,工会经费1.18万元,福利费5.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7万元。较预算数3万元增加4.64万元,增幅154.67%,主要原因是按新规定增加了商品和服务支出,去年使用自有资金部分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96万元,决算收入45万元,决算支出37.66万元。较上年31.5万元增加6.16元,增幅19.56%,主要原因是今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类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随州市国土征地事务服务中心“346国道随州市十岗至任家台段改建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在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上均完成设定目标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2021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98分,绩效等级为优。发现的问题:找到我单位在预算执行率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更要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项目及金额执行。

2021年度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

基本支出总额

131.94

项目支出总额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119.97

131.94

109.97%

19

年度目标1:(80分)

346国道随州市十岗至任家台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组卷上报。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0分)

2021年度绩效目标各项工作完成(10分)

100

100

10

质量指标(10分)

2021年度绩效目标各项工作保质保量(10分)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10分)

按时完成计划工作量(10分)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10分)

支出审批程序严谨规范,支出标准有据(10分)

100

10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5分)

现场查看被征地补偿调查

100

100

10

社会效益指标

(15分)

技术报务不断提高

100

100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10分)

协助我市批次征地相关工作

100

10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10分)

质量合格

100

100

10

总分

98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针对以上问题,我中心将积极配合财政主管部门,加大对财务人员业务技能上的培训力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内容,强化责任意识,在做细、做实、做准预算编制上下功夫,提高精细化水平,为减小预算执行差异打好基础。进一步压实财务人员的责任,按照预算规定,科学合理安排支出。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调整和下年度资金安排、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或重点支持绩效评价好的工作项目,调减或取消绩效评价差的工作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率。预算编制时,根据年度内可预见、常年性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

九、其它情况说明

市征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有财政专项没有财政专项支出。

第三部分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市救助管理站的运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本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本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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