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委政法委2022年本级预算
  • 发布时间:2022-01-2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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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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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委政法委2022年本级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委政法委2022年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委政法委2022年本级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委政法委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联动处置。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全市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四)负责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事项。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六)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七)指导协调全市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八)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九)协调指导全市反邪教工作。

(十)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设。

(十一)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的工作。

(十二)代管随州市法学会。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随州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法学会挂靠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着组织、领导、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工作、政法队伍建设、政法智能化建设、代管法学会等职能。市委政法委机关内设政治部(副处级)和办公室、干部科、宣传教育科、执法监督科、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法学会秘书科9个职能科室。

2021年设独立编制机构2个,核算机构2个。

2021年末单位设行政编制数16个、事业编制数4个、以钱养事编制数1个。实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预算收入67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79.51万元,其他收入、上年结转100万元,比上年减少600.33万元,同比减少46.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暂无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预算支出67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51万元,比上年减少44.53万元,同比减少10.10%,主要原因是机关干部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83.00万元,比上年减少555.80万元,同比减少66.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暂无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支出预算按资金性质分类:一般公共预算579.51万元,上年结转100万元。支出预算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67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1.4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7元,医疗卫生支出1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9万元,比上年减少437.35万元,同比减少39.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暂无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本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51万元,比上年减少8.35万元,同比减少2.06%,主要原因是:机关干部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4.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84万元,包括办公费6.4万元,印刷费1.5万元,咨询费0.5万元,电费0.09万元,邮电费0.10万元,差旅费4.10万元,公务接待费1.67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5.39万元,福利费6.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53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委政法委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较上年减少49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暂无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初单位(含二级单位)资产总额540.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7.09万元,固定资产53.1万元。流动资产中,货币性资金5万元;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36.32万元,车辆8.8万元,家具7.98万元。比上年增加213.23万元,同比增加65.22%,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部门收到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因未到合同付款期暂未支付导致流动资产增加;同时,当年新购置一批办公家具,固定资产增加。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67万元,比上年减少4.21万元,同比减少47.41%,主要原因是:机关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厉行节约原则,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并且今年无公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接待费4.67万元,比上年减少0.84万元,同比减少15.2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要求,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需求;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无购置公务用车预算支出;

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3.37万元,今年未拨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第三部分   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市委政法委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防控风险为着力点,以现代科技应用为支撑点,深入推进“四大建设”,切实履行“四大任务”,努力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年度目标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统领,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牵引,以营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加快政法智能化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随州、法治随州,奋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打造“汉襄肱骨、神韵随州”提供有力政法保障。

2、长期目标设置情况

(1)长期目标1:以实施平安建设“四大工程”为抓手,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四个提升”,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感“四个增强”,实现社会平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1:4个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2: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充实完善工作职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2)长期目标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抓好信息情报、危机管控、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综合协调等工作落实,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

产出指标:每季度通报1次反邪教形势,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发〔2018〕22号

效益指标:完善反邪教机制,厚积的邪教土壤,防控涉邪教问题风险,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发〔2017〕14号

(3)长期目标3:着力破解“入口不利、程序空转、出口不畅”三大难题,实现源头预防,有效化解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产出指标: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率,指标设立依据是:第九届〔2018〕38号

效益指标: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12〕2号

(4)长期目标3:大力推动信息化高科技在政法机关各系统领域的应用,实现政法机关网络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增强政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开性,推动全市政法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产出指标1:完成运维中心平台建设,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发〔2016〕18号

产出指标2:建立符合安全防护等级三级要求的政法大数据,实现政法机关信息资源充分整合和高度共享,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发〔2016〕65号

效益指标:提升政法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实现政法机关网格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发〔2017〕2号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政法专项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政法专项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依据中央、省平安建设的要求和平安随州建设的实际,统筹推进我市社会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改革创新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民主法治、科技创新,以实施综治(平安建设)心脏工程、血管工程、细胞工程、免疫工程“四大工程”为抓手,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四个提升”,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感“四个增强”,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绩效标准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1:加强平安建设,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充实完善工作职能,绩效标准为社会平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2:推动基层基础建设,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绩效标准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3:健全完善维稳工作机制,妥善处置涉稳突发事件,充实完善工作职能,绩效标准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4:组织法学研究,参与法宣传和法学教育,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法治实践,绩效标准为有力推动法治随州、平安随州建设。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效益指标5:把握时代特征,推动工作创新,实现“把邪教问题管住管好”的目标,绩效标准为突出基层基础、防范打击、教育转化三个重点,全面推进反邪教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发〔2017〕14号

效益指标6: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基层组织建设环境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绩效标准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指标设立依据是: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效益指标7:从政治上建设建设政法队伍,确保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全面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望,树立政法队伍的新形象;推动政法队伍与时俱进,履行新时期的职责和使命,绩效标准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全面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二)涉法涉诉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涉法涉诉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1、完善制度机制,着力破解三大难题。2、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深化信访改革。3、加强组织保障,着力推动责任落实。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着力破解“入口不利、程序空转、出口不畅”三大难题,加强源头预防,有效化解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1: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到位,绩效标准为涉法涉诉信访人员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到位。指标设立依据是:第九届〔2018〕38号

产出指标2:司法救助30余人计75万元,绩效标准为30余人75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第九届〔2018〕38号

效益指标:积极化解一批信访积案,绩效标准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指标设立依据是:第九届〔2018〕38号

(三)政法信息化系统运维费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政法信息化系统运维费主要内容是:随着随州市委政法委政法智能化“1234”工程项目业务发展的不断推进,信息化已成为各项业务的重要支撑体系,政法委信息系统的建设已经成为建设的热点,信息系统是支撑政法委系统运作及政法各部门共同合作与营运的关键应用,是承载着政法委主要的业务数据。而政法委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政法委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旦信息系统出现问题或遭受安全攻击,会给政法委和下辖单位带来巨大的灾难和难以弥补的损失。同时,政法委信息系统涉及大量业务数据及私密信息,信息的泄露会给政法委和社会带来安全风险。因此政法大数据的日常维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随州政法委通过几年的信息化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应急指挥大厅、信息中心、云计算、云存储、安全运维体系都已经投入使用,按照后期拓展建设整个网络构架还将横向联通公检法司安等政法部门,纵向联通县(市、区)、镇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法资源平台。目前随州政法委的信息化建设正朝向智慧政法方向发展演进,在项目建设的同时,为加强设备管控、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日常运行维护、网络安全检查、系统安全检查等工作必须同步,以保障系统高效、安全、优质的运行。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1:全面安全运维管理,绩效标准为实现24小时响应制度。  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发〔2016〕18号

产出指标2:运维中心建设,绩效标准为完成运维中心建设。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发〔2016〕65号

效益指标:全面安全运维管理,绩效标准为实现突发事件应急策略。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发〔2017〕2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216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反映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信息化系统、扫黑除恶等费用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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