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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1-25 14:58
  •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
  • 编辑: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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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具体负责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住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及后续管理,公租房运营管理购买服务,市本级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市住建局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人。目前,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编人数10人,合同工2人,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53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5.68万元,上年结转92.31万元。比上年度收入预算总额350.71万元增加了1187.28万元,增加338.53%,增加原因一是因支付系统合并,住房租赁补贴合并到本单位账户发放;二是公租房小区加装电梯、日常维修等费用增多。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53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8万元,项目支出1430.31万元。比上年350.71万元增加1187.28万元,增加338.54%,增加原因一是因支付系统合并,住房租赁补贴合并到本单位账户发放;二是公租房小区加装电梯、日常维修等费用增多。

按支出项目经济类别划分:工资福利性支出97.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5%;商品与服务支出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5%,项目支出1430.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比上年350.71万元增加1187.28万元,增加338.54%,增加原因一是因支付系统合并,住房租赁补贴合并到本单位账户发放;二是公租房小区加装电梯、日常维修等费用增多。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4%;卫生健康支出5.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5%。城乡社区支出171.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18%,住房保障支出1349.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73%。比上年350.71万元增加1187.28万元,增加338.54%,增加原因一是因支付系统合并,住房租赁补贴合并到本单位账户发放;二是公租房小区加装电梯、日常维修等费用增多。

(三)财政经费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财政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446.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7.68万元,公用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1339万元。比上年105.74万元增加1340.94万元,增加1268.14%,增加原因一是因支付系统合并,住房租赁补贴合并到本单位账户发放;二是公租房小区加装电梯、日常维修等费用增多。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度市住房保障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度市住房保障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办公费0.57万元、印刷费0.07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81万元、邮电费0.59万元、物业管理费0.18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工会经费2.17万元、福利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0.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4万元。与上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相比,不增不减。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总额900.84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150万元,份额比例为16.65%;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84万元,份额比例为0.01%。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0.84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50万元。比上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增加894.79万元,增加14789%,增加原因一是需采购国产电脑;二是公租房小区加装电梯、日常维修等费用增多。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住房保障中心资产总额为27923.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52万元,固定资产4.05万元,保障性住房原值27786.11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中,房屋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万元),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0.78万元,汽车1辆共计3.2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0.07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与上年相比,资产总增加27883.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相比增加98.2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09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保障性住房原值增加27786.1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录入保障性住房资产。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83万元,比上年减少0.25万元,减少8.1%,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

公务接待费0.53万元,比去年无增无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上年减少0.25万元,同比减少9.8%,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无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去年无增无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去年无增无减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2022年度市住房保障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在2022年预算编制过程中,中心细化绩效目标,增强了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了绩效目标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编审质量,编报了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2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1)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7500套以上,发放租赁补贴2000户。年度目标为(1)完成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完成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

2.长期目标(1)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7500套以上,发放租赁补贴2000户。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户数≥2000户,指标设立依据是省定目标任务和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高质量圆满完成摇号活动,管理公租房小区,提升公租房管理品质,指标设立依据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经验标准。

3.年度目标(1)完成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完成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第三方评价。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户数≥680户,指标设立依据是省定目标任务和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高质量圆满完成摇号活动,管理公租房小区,提升公租房管理品质,指标设立依据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经验标准。

二、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发放住房困难群体住房租赁补贴项目

1.“发放住房困难群体住房租赁补贴项目”主要内容是:按照省定目标任务户数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022年预算安排291万元,其中:29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时按量给住房困难群体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数量指标:达标率≥680户,指标设立依据是省定目标任务和行业标准。质量指标:达标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定目标任务和行业标准。时效指标:达标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定目标任务和行业标准。

(二)阳光小区加装电梯项目

1.“阳光小区加装电梯项目”主要内容是:完成电梯安装,方便小区租户,改善小区居住环境。2022年预算安排750万元,其中:750万元资金来源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电梯安装,方便小区租户,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数量指标:达标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质量指标:达标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效益指标:实现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非税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7.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8.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9.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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