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2-01-28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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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防洪排水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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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能

负责城市防洪规划、排水规划的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河道堤防(含城区内河)防洪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及养护,承担城区防汛日常工作。目前,担负着城区范围内的排(污)水主管网长28公里、检查井蓖13000多座、城区内河10840多米、明渠16180米、排(提)水泵站闸门5座的管理、养护维修、保洁的工作;承担污水提升泵站污水输送的管护;负责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监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是由随州市住建局主管,单位独立核算,核定编制45人,其中事业在职编内人数43人,事业在职编外人数1人。现有在册职工61人,其中退休职工17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收入268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23万元,其他收入604.06万元,上年结转57.49万元。比2021年2714.52万元年减少了29.97万元,同比减少了1.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因项目完工结算大幅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2684.55万元,支出预算总额比2021年2714.25万元减少了29.7万元,同比减少了1.0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因项目完工结算大幅减少。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城乡社区支出2502.4万元,比上年的2539.93万元减少了37.53万元,同比减少了1.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3万元,比上年的100.02万元增加了7.61万元,同比增加了7.61%,卫生健康支出25.42万元,比上年的24.19万元增加了1.23万元,同比增加了5.08%,住房保障支出49.11万元,比上年的50.11万元减少了1万元,减少了2%。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3.00万元,比上年的573.54万元增加了9.46万元,同比增加了1.6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40.00万元,比上年的970万元增加了470万元,同比增加了48.45%,其他收入604.06万元,比上年的667.63万元减少了63.57万元,同比减少了9.52%,上年结转结余57.49万元,比上年的503.08万元减少了445.59万元,同比减少了85.72%.支出预算总额比2021年2714.25减少了29.7万元,同比减少了1.0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因项目完工结算大幅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023.0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893.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1万元,比上年1543.54万元增加了479.46万元,同比增加了31.06%。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污泥无害化处置费用)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1440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350万元。污泥无害化运营支出1000万元,排水设施维修支出50万元,水质检测40万元。比上年970万元增加了470万元。同比增加了48.45%。因政府加大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投入,导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大幅增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4.55万元,比上年预算690.03万元增加了144.52万元,同比增加了20.94%,原因是职工奖励工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2.35万元;较上年562.78万元增加了129.57万元,同比增加了23.02%,原因是职工奖励工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共141.3万元,较上年127.25万元增加了14.05万元,同比增加了11.04%,原因是单位单位办公用品购置增加。包括办公费12.9万元,印刷费3.32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3.63万元,邮电费2.66万元,物业管理费0.81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2.21万元,培训费2.43万元,公务接待费2.71万元,劳务费17.87万元,工会经费17.71万元,福利费22.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8万元,办公用品购置18.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468.97万元,较上年285.1万元增加了183.87万元,同比增加了64.49%,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88.3万元,占比61.48%。其中工程类政府采购450万元,较上年255万元增加了195万元,同比增加了76.47%,原因是单位项目增加,政府采购增加。单位货物类政府采购18.97万元,较上年预算30.1万元减少11.13万元,同比减少36.98%,原因是2022年按照财政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资产总额232.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2.81万元,固定资产49.9万元。流动资产中:财政国库存款182.76万元。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49.6万元,车辆33.81万元,专用设备7.87万元,家具用具3.26万元。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比上年565.03万元减少了332.32万,同比减少了58.81%,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503.13万元相比减少了320.32万元,同比减少了63.67%,固定资产与上年61.90万元相比减少了12.00万元,同比减少了19.39% ,变化的原因是 :一是因为2021年工程项目大多完工结算,资金结余减少,导致资产减少。 二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摊销,导致固定资产减少。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排水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合计为13.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68万元,公务接待费2.77万元),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4.41万元减少了10.95万元,同比减少了44.86%  ,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安排。

公务接待费2.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61万元增加了0.16万元,同比增加了5.78%,原因是单位业务量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费10.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1.8万元减少了11.12万元,同比减少了51.01%,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 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在2022年预算编制过程中,细化绩效目标,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了绩效目标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编审质量,编报了单位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4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1:做好城区日常防洪排涝,制定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保障汛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数量指标:256公里排水管网、13000检查井篦、27公里内河明渠的养护维修。

质量指标:内河桥梁等设施完好率达95%,检查井篦完好率达98%。

时效指标:检查井篦做到随坏随修,城区排水管网、井篦、内河保洁每天早7市至晚6时。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汛期城区人民财产安全,确保人员车辆安全出行。

生态效益指标:路面无污水乱流及内河河床无垃圾杂物。

长期目标2:加强内部管理,推行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大对城市内河明渠的日常保洁,污水处理高效化,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加大排水行业行政执法力度,维护城市排水设施,规范各种排水行为,实现行政执法新的突破。

数量指标:确保两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水量达到设计能力,分别是8万吨和3万吨。

质量指标: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输送分别达到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打击超标排放,确保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保障城市居民用水安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长期目标3: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控制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工程结算规范化。

年度目标: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错接混接、易涝点整治、GIS项目进度、城市双修、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建设进度。

数量指标:对城区20余处易涝点进行改造,加快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社会效益指标:给市民生产生活交通出行带来便利,提升随州城市形象和品质。

二、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内河管理保洁水质检测及城区防汛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提高排水设施、内河管护标准;保证内河水质清洁、无漂浮垃圾,堤岸整洁、无垃圾杂物;承担城区防汛日常工作,保障汛期城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员车辆安全出行。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1-12月共维修更换检查井217套、篦子273套,疏通管网36余处,清淤转运80车,处理各类污水乱流50余处,保证城区排水设施完好率和市容整洁;

(2)1-12份共投入6000余人次,保障内河清洁;

(3)市本级8条黑臭水体管护已实施全天候管护保洁,实现了长治久清整治效果。

2、质量指标:

(1)严格执行巡逻检查日报制、定岗包干责任制和排水设施抢修限时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提高排水设施管护标准。

(2)对东西护城河、花溪河、张家板桥渠、南郊1-4号渠河床截流井内杂物、护坡、堤岸漂浮物、生活垃圾树枝等杂物的清理工作,全力做好内河管理,切实改善了内河环境卫生。

3、时效指标:

从5月12日起启动24小时防汛值班,及时收发反馈传达汛情信息。

4、社会效益:

(1)㵐水梁家桥水生态连通工程完成并正式通水,形成花溪河、西护城河、东护城河“一水绕三河、碧波穿古城”的城市水生态景观和绿色休闲景观长廊,为我处管护的城市内河提升了巨大的人文效应和社会效应。

(2)安排防汛抢险人员分段把守,保障行人车辆交通安全。

(二)、随州市中心城区内河桥梁检测维修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检测,排除安全隐患通过对危桥进行维修加固,消除各项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对中心城区内河25座桥梁进行检测与维修。

2、质量指标

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可靠性进行定期检测评估。

3、社会效益

确保人员车辆安全出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随州市污泥处理厂运营费用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坚持“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为目的,以“资源化”的重要原则,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坚持和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采取适宜的处理方案,工艺合理,运行可靠,环保节能,实现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无害化处理。

2、质量指标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3、效益指标

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要根据污泥的特点、气候条件、地形情况、水文地质特征和周边环境做好各种保护措施,把污染减少到最短程度。

(四)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养护与维修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确保两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水量达到设计能力;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输送分别达到标准;打击超标排放,确保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城市居民用水安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两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水量达到设计能力,分别是8万吨和3万吨。

2、质量指标

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输送分别达到标准。

3、社会效益

打击超标排放,确保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4、生态效益

保障城市居民用水安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管理事务(项):是指单位日常支出及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支出。

2、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单位职工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单位职工年终一次性奖金。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8.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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