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绿色建筑和节能科技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2-01-28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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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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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州市绿色建筑和节能科技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绿色建筑和节能科技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绿色建筑和节能科技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绿色建筑和节能科技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绿色建筑和节能科技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

(二)编制本行政区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

(三)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四)负责组织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专业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五)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绿色建筑和节能科技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级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2021年底,实有人数15人,在职人员13人,其中事业在职编内人数6人,事业在职编外人数7人,退休人员2人。下设综合组和执法组。

第二部分 随州市绿色建筑和节能科技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54.6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64万元,其他收入30.63万元,上年结转259.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02万元,降低5.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关于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公用经费在上年标准上一律压缩。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54.6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1万元,降低30.91%医疗卫生支出4.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7万元,降低35.53%;住房保障支出8.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5万元,降低39.9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9万元,降低0.97%。按资金性质分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59.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02万元,降低5.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关于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54.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02万元,降低5.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关于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在上年标准上一律压缩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2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万元,其他支出259.98万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支出较上年增加5.98万元,增长1.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是本年绿色建筑需要成立专家库和评绿色建筑二星三星级必需请省级专家。 

基本支出6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64万元,较上年减少134.99万元,降低67.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部分支出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59.1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基本支出97.18万元,项目支出162万元。因为自取消收取政府性基金以来,本单位没有再收费,所用政府性基金都是原结余资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的说明

2022年预算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8.67万元,其中,维护费3324元、工会经费16718.24元、水费59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860元、福利费20897.8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240元、邮电费354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750元、差旅费43440元、会议费2700元、印刷费432元、物业管理费1080元、办公费3870元、公务接待费3670.84元、电费4836元、培训费3240元,女同志福利费720元。与上年的22.11万元相比减少3.44万元,降低15.56%,主要减少的原因是节能科技中心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基本费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年底,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资产总额990.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3万元,固定资产982.95万元。长期投资和在建工程为零。固定资产中,房屋资产净值为979.27万元;执法车1辆净值2.99万元,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为零;其他固定资产净值0.69万元。资产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87.95万元,减少8.15%。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6.27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指标年度结余数字不同;固定资产比年初减少41.6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计提2021年度固定资产折旧。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随州市绿色建筑和节能科技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随州市绿色建筑和节能科技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2年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根据部门主要职责编制,对每个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1、长期目标1: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建筑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在城市更新行动上使长劲,在城乡建设上提品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确保建筑业安全,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提高企业办事效率,降低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2、长期目标1: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市新建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确保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组织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加强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标识。

满意度指标:提高群众对节能工作的满意度以及企业对营商环境满意度,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3、年度目标1.推动绿色建材广泛应用。推进预拌混凝土企业全部取得绿色生产评价标识,五类建材产品的绿色建材认证率达到50%以上,力争全市新建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比例达30%以上,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积极引导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开展绿色节能改造示范,具体指标设置为:

效益指标:推广新型墙体材料78.5万平方米,推广散装水泥82万吨,推广预拌砂浆5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98万立方米。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提升群众对节能工作满意度,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1、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和新型建材的标识管理项目主要内容是:绿色建筑标准实施、绿色建材规模化应用、建筑垃圾、脱硫石膏、磷石膏、粉煤灰、尾矿等固体废物的研发、更换节能门窗、修缮屋面保温、雨水中水利用、更换节能灯具和节水器具、门窗的保温材料复检和抽检、联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新技术新材料工程应用标准编制并指导设计与施工。2022年预算安排92万元,其中:92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推广新型墙体材料78.8万平方米,推广散装水泥82万吨,推广预拌砂浆5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98万立方米。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根据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关于推动预拌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分解下达我省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加强完善绿色建筑和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实现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关于加强完善绿色建筑和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

效益指标: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各年度按计划完成。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是根据《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提升小区建筑节能品质,提升群众对节能工作满意度。

(二):1、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模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低能耗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技术应用、发展装配式建筑。2022年预算安排70万,其中:7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建筑节能行业高质量发展。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达标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效益指标: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2022年底完成。

满意度指标:实现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群众对建筑节能工作满意度。

相关指标情况说明:

(一)产出指标:

1. 数量指标:反映项目需要完成的任务量,预期可以提供的公共产品及其数量。(实际完成率)

2. 质量指标:是指项目预期的质量等次和质量实现程度,如质量合格率、质量达标率、考核优良率。

3. 时效指标:反映项目预期工作进度。

4. 成本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要的成本,

(二)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前述相关产出所带来的预期效果的实现程度,由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取填列。可进一步细分为:

1.经济效益指标:反映项目实施预期对经济发展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有经济效益产生的项目必须在经济效益指标下设定反映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的三级指标。

2.社会效益指标:反映项目公共产品或服务预期可以产生的社会效果,反映项目实施预期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要根据项目实际,在社会效益指标下设定反映项目预期社会效益的三级指标。

3.生态效益指标:反映项目实施预期对环境、生态产生的影响。有环境效益产生的项目必须在环境效益指标下设定反映项目预期环境效益的三级指标。

4.满意度指标:反映项目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指标,如“受训学员满意度”、“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社会公众投诉率/投诉次数”等。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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