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2-09-23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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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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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运作职责。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与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情况的报告;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随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设综合科、财务会计科、归集执法科、贷款管理科、内审稽核科、信息管理科、中心直属营业部、广水办事处和随县办事处9个内设机构。年末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21年全年收入总计156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上年决算数2370.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86.45万元)减少804.45万元、减少33.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上年结转的结余资金,而上年结转的结余资金较多 。本年支出合计1362.62万元,全部为住房保障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48.26万元,项目支出714.37万元。比上年1114.38万元增加248.24万元,增长22.2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支付了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购房款尾款;二是多个信息网络建设项目验收后付款。2021年基本支出648.26万元,较上年661.57万元减少13.31万元,减少2.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紧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714.37万元,较上年452.80万元增加261.57万元,增长57.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消防竣工验收后支付了房屋尾款。

2、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62.62万元,比年初预算1566万元减少203.38万元、减少12.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装修未能按计划进行。其中基本支出648.26万元,比年初预算734万元减少85.74万元、减少11.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714.37 万元,比年初预算837万元减少122.63万元,减少17.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未能按期装修而付费。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三公”经费决算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1万元减少2.2万元同比增长34.5%,相比2020年决算数增长34.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随着疫情影响减弱,省监管部门、各中心之间加强了线下检查和交流,使公务接待费增加。二是补交了上年度的车辆保险费,增加了车辆运行维护费。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无公出国(境)费预算,相比去年同期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5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78万元,同比增加0.52万元(上年公务接待费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随着疫情影响减弱,省监管部门、各中心之间加强了线下检查和交流。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7次,接待人数68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8万元减少1.42万元,同比增加16.6%,其中: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相比去年同期无变化;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8万元减少1.42万元,同比增加16.6%,主要原因是:补交了上年度的车辆保险费,增加了车辆运行维护费。截至2021年底,单位公务用车2台,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相比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无变化。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1年度本单位公用经费支出74.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6.29万元减少1.73万元,降低2.3%。公用经费明细如下:办公费3.75万元、邮电费0.92万元、差旅费15.63万元、维修(护)费0.31万元、公务接待费0.52万元、工会经费14.09万元、福利费20.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万元及办公设备购置0.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支出以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9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6.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12.99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7.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6.4% , 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8.62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1.7% 。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71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6%。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完成并通过验收,预期的绩效目标也基本实现,无论是取得的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有显著成果,同时我单位项目的运行也是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本单位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建立了经费预算管理、经费财务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管理办法。针对“三公经费”建立了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合理合规使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基本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附件:2021年度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整体绩效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1万元 ,执行数为714.37万元 ,完成预算86 % 。主要产出和效益 :一是全市住房公积金新增扩面1.1万人,占省住建厅、市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5000人的220%;二是新增归集15.49亿元,完成省住建厅下达年度归集额任务13.1亿元的118.2%,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归集额任务10亿元的154.9%;三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8.81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提取任务5亿元的176.2%;四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11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贷款任务5亿元的142.2%;个贷率77.56%;五是逾期率0.37‰,低于省住建厅公积金贷款逾期率0.8‰控制目标;六是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7848万元,完成省住建厅、市政府下达年度任务6000万元的130.8%。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完成并通过验收,预期的绩效目标也基本实现,无论是取得的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有显著成果,同时我单位项目的运行也是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于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未制定相应的项目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及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化有待加强;二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的措施:一是完善项目制度建设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项目支出开展进度追踪,促进项目管理的规范化。二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市公积金中心下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提前开展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编制准确性。三是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今后应当加大低收入人群的购房保障力度;并适当扩展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面,提高归集额度,以实现住房公积金的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四是严格资金的管理和运作。我们要根据目前住房公积金的现状,既要防止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过大,又要控制资金流动性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完整、保值和增值。

附件: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运营专项费用项目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如下:

一是完善项目分配和管理办法,健全预决算控制制度。单位制定出台了预决算管理制度、中心内部控制办法、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重大问题坚持集中讨论,民主集中决策,项目实行合理分配,实行阳光运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是加强项目规划,使预算执行运行有效。中心按照预算编制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性、合理性规划预算项目,坚决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执行,按照“勤俭节约、保障运转”原则,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合理合规支出。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和专账管理。严格票据审核和支付手续,实现了财务和资金的规范化管理。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对项目支出开展进度追踪,对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项目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项目过程环节管理,对项目支出开展进度追踪,加快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如下:

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科学准确制定绩效目标。不断优化绩效目标编制,逐步提高绩效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绩效结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加大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中心全体人员树立正确的绩效观,将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贯穿到绩效工作中,相互促进,相互提升,共同管理。

二是加强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部门预算执行,提升预算执行率。根据《预算法》及内部控制有关要求,将预算批复进行在中心内部分解下达,保证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高预算执行的硬约束;继续坚持厉行节约常态化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九、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中心每年向市非税收入管理部门上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中心管理费用,财政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方式拨回中心使用,即市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预算总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机关运行经 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住房公积金日常营运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按照有关规定,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三项消费的总称。

(五)公用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劳务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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